项目概况
永丰县两水共治工程建设项目一标段-一体化污水处理终端设备采购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西好委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8月1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HWT2024-G0718
项目名称:永丰县两水共治工程建设项目一标段-一体化污水处理终端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456000元
最高限价:2456000元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 数量 | 技术要求 |
永丰县两水共治工程建设项目一标段-一体化污水处理终端设备采购项目 | 一批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别说明:根据吉财购〔2023〕25号文件要求,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中推行信用承诺制,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后,可不再提供以上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特别说明:根据吉市管办字[2024]7号文件规定:信用信息作为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条件,投标人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单位公章作为资格文件在投标文件中体现,信用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2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政府采购网节能环保查询截图。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7日至2024年08月0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好委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九龙大道1177号绿地会展大厦1513室)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址http://www.ccgp.gov.cn/)、永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yongfeng.gov.cn/)、吉安采购网(http://zfcg.jian.gov.cn/)上公布。
方式:投标人报名时提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证明文件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领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8月1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丰分中心(二楼不见面开标厅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户名、开户行、账号及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2.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不含税):向中标人收取,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3.特别说明: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外的零散资料装入单独的文件袋中(可不密封),并在文件袋上注明投标人名称,代理机构概不接收未袋装的零散资料。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永丰城发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恩江镇麻洲果园内
联系方式:温先生 0796-25147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好委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九龙大道1177号绿地会展大厦1513室
项目联系人:罗维
联系电话:15180447363
电子邮箱:3187674@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维
电 话:15180447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