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金星村马鞍山雅苑、梅家桥星苑垃圾分类投放点提升项目交易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4/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3301100000012749001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杭州余杭金星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联系人徐吉利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政1373548363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16
公告正文
关于金星村马鞍山雅苑、梅家桥星苑垃圾分类投放点提升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经余杭街道金星村经济合作社社员(股东)大会会议决议(会议纪要)批准,现就金星村马鞍山雅苑、梅家桥星苑垃圾分类投放点提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金星村马鞍山雅苑、梅家桥星苑垃圾分类投放点提升项目(项目编号:Y3301100000012749001001)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中介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金星村马鞍山雅苑、梅家桥星苑垃圾分类投放点提升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窗体顶端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本项目不设立报名环节,招标信息发布在“余杭区政府门户网站”“专题专栏”中的“余杭小额交易”(http://www.yuhang.gov.cn/col/col1229373441/index.html),投标人可自行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八、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北京时间: 2024年05月16日11时00分止; 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办事处(余杭街道城南路9号)西三楼330开标室.
九、开标时间与地点(授权代表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与营业执照复印件出席开标会议(均须加盖公章),否则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
北京时间:2024年05月16日11时00分止; 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办事处(余杭街道城南路9号)西三楼330开标室。
十、投标保证金:无(参照政府采购现行政策执行)。
十一、质疑和投诉:
1、质疑事项:
1)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
2)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投标人如认为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质疑受理地点: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余杭区余杭街道城南路668号通济大厦11楼)。
3、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的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在本公告下方下载地址,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 事实依据;
(五) 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 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4、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明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5、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6、投诉事项: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余杭街道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投诉,联系电话为0571-89055978、0571-88652646。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政;
联系电话:13735483636;
地址:余杭区余杭街道城南路668号通济大厦11楼。
2、采购人名称:杭州余杭金星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徐吉利;
联系电话:15314686250;
地址:余杭区余杭街道金星村。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公告.pdf
金星村马鞍山雅苑、梅家桥星苑垃圾分类投放点提升项目(招标文件).zip
经余杭街道金星村经济合作社社员(股东)大会会议决议(会议纪要)批准,现就金星村马鞍山雅苑、梅家桥星苑垃圾分类投放点提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金星村马鞍山雅苑、梅家桥星苑垃圾分类投放点提升项目(项目编号:Y3301100000012749001001)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中介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金星村马鞍山雅苑、梅家桥星苑垃圾分类投放点提升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窗体顶端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本项目不设立报名环节,招标信息发布在“余杭区政府门户网站”“专题专栏”中的“余杭小额交易”(http://www.yuhang.gov.cn/col/col1229373441/index.html),投标人可自行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八、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北京时间: 2024年05月16日11时00分止; 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办事处(余杭街道城南路9号)西三楼330开标室.
九、开标时间与地点(授权代表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与营业执照复印件出席开标会议(均须加盖公章),否则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
北京时间:2024年05月16日11时00分止; 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办事处(余杭街道城南路9号)西三楼330开标室。
十、投标保证金:无(参照政府采购现行政策执行)。
十一、质疑和投诉:
1、质疑事项:
1)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
2)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投标人如认为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质疑受理地点: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余杭区余杭街道城南路668号通济大厦11楼)。
3、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的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在本公告下方下载地址,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 事实依据;
(五) 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 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4、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明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5、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6、投诉事项: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余杭街道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投诉,联系电话为0571-89055978、0571-88652646。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政;
联系电话:13735483636;
地址:余杭区余杭街道城南路668号通济大厦11楼。
2、采购人名称:杭州余杭金星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徐吉利;
联系电话:15314686250;
地址:余杭区余杭街道金星村。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公告.pdf
金星村马鞍山雅苑、梅家桥星苑垃圾分类投放点提升项目(招标文件).zip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