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上海大学水路气体管路系统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50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09/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10000000230825131812-00038407
预算金额350万元
招标公司上海大学
招标联系人-021-66135586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包智培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采购公告

  • 采购项目子包编号:
  • 1
  • 公告标题:
  • 上海大学水路气体管路系统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 公告内容:
  • 项目概况

    上海大学水路气体管路系统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9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000000230825131812-00038407

    项目名称:上海大学水路气体管路系统采购项目

    预算编号:0023-W00043186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500000元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3500000元

    最高限价(元):包1-1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上海大学水路气体管路系统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500000.00

    简要规则描述:上海大学水路气体管路系统采购。


    合同履约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报价产品的服务提供商为中小微企业,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20﹞46号文格式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报价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一旦成交将在成交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 报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书面声明);
    2) 报价人须为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当事主体等严重失信记录名单;
    4) 报价人与招标人或潜在报价人等项目参与各方不存在控股、管理等利益关系;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6)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7)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等各类供应商采购(但不接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投标,若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本单位为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4日2024年09月11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9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http://www.zfcg.sh.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9月19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会议室。届时请报价人代表持报价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2. 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报价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报价文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报价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3. 报价人购买采购文件后若决定放弃投标的,请至少在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1天以书面或邮件形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大学

    地 址:上大路99号A楼502室

    联系方式:021-661355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联系方式:021-62091273-8015/8016/80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包智培 王悦 程婷

    电 话:021-62091273-8015/8016/8012


    潜在供应商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4-09-04
  • 公告发布媒体:
  •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 公告源URL:
  • http://www.zfcg.sh.gov.cn/luban/detail?parentId=137027&articleId=5DLSMzgBerSsSwYmJOTgqw==

  • 投标(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9-19 1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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