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公开遴选《湖南省湘江流域存量垃圾场综合治理亚行贷款项目财务评价咨询机构》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
金额
9.64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2/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关于公开遴选《湖南省湘江流域存量垃圾场综合治理亚行贷款
项目财务评价咨询机构》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对《湖南省湘江流域存量垃圾场综合治理亚行贷款项目财务评价咨询机构》项目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委托项目及经费预算
《湖南省湘江流域存量垃圾场综合治理亚行贷款项目财务评价咨询机构》项目,本项目经费9.64万元。
三、工作内容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亚洲开发银行的要求,在省亚贷项目办统筹安排下,主要对亚贷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评价,包括:地方政府配套资金;财务报表、账本、财务收支核算是否合规,账表、账实是否相符;报账程序及入账依据的合理性;付款情况是否按合同约定进度付款等;资产验收、交付、登记等情况;其他与贷款资金使用有关事项。
四、项目完成时限
本项目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提交工作报告后履约完成。
五、申报条件
1.服务事项申请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法人或其他经核算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申请。项目不得转包或超规定分包。省财政厅电子卖场的注册供应商。
2.申请单位需安排1名注册会计师参与本次专项核算检查工作。注册会计师应具有10年及以上相关行业从业经验,熟悉国际贷款项目管理业务和我国、我省相关发展动态,以及政府机关相关工作流程。注册会计师必须遵守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亚洲开发银行相关制度规定,参加相关工作会议,高质量完成工作内容。
3.检查期间注册会计师所有服务成果知识产权归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有。
六、遴选程序
1.申报期限: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
2.申报材料:(1)单位基本情况,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2)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不得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给予暂停执行部分或全部业务、吊销有关执业许可证和撤销会计师事务所等行政处罚;(3)证明企业实力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或网站查询网址及截图);(4)《工作方案》(含服务团队人员安排及派遣人员基本情况);(5)单位近三年承担过类似财务专项咨询服务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上资料请加盖公章确认。
3.提交材料:申报材料应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提交(一式五份)。
4.评审组织: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从申请单位的基础资料及文件编制、企业执业记录、人员实力、服务方案、类似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择优遴选项目承担单位。结果确定后,将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予以公示。
5.签订合同: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电子卖场进行直购、签订合同。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高升路266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B408办公室(邮编:410116)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夏建杰,0731-88950221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2月10日
项目财务评价咨询机构》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对《湖南省湘江流域存量垃圾场综合治理亚行贷款项目财务评价咨询机构》项目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委托项目及经费预算
《湖南省湘江流域存量垃圾场综合治理亚行贷款项目财务评价咨询机构》项目,本项目经费9.64万元。
三、工作内容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亚洲开发银行的要求,在省亚贷项目办统筹安排下,主要对亚贷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评价,包括:地方政府配套资金;财务报表、账本、财务收支核算是否合规,账表、账实是否相符;报账程序及入账依据的合理性;付款情况是否按合同约定进度付款等;资产验收、交付、登记等情况;其他与贷款资金使用有关事项。
四、项目完成时限
本项目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提交工作报告后履约完成。
五、申报条件
1.服务事项申请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法人或其他经核算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申请。项目不得转包或超规定分包。省财政厅电子卖场的注册供应商。
2.申请单位需安排1名注册会计师参与本次专项核算检查工作。注册会计师应具有10年及以上相关行业从业经验,熟悉国际贷款项目管理业务和我国、我省相关发展动态,以及政府机关相关工作流程。注册会计师必须遵守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亚洲开发银行相关制度规定,参加相关工作会议,高质量完成工作内容。
3.检查期间注册会计师所有服务成果知识产权归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有。
六、遴选程序
1.申报期限: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
2.申报材料:(1)单位基本情况,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2)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不得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给予暂停执行部分或全部业务、吊销有关执业许可证和撤销会计师事务所等行政处罚;(3)证明企业实力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或网站查询网址及截图);(4)《工作方案》(含服务团队人员安排及派遣人员基本情况);(5)单位近三年承担过类似财务专项咨询服务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上资料请加盖公章确认。
3.提交材料:申报材料应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提交(一式五份)。
4.评审组织: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从申请单位的基础资料及文件编制、企业执业记录、人员实力、服务方案、类似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择优遴选项目承担单位。结果确定后,将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予以公示。
5.签订合同: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电子卖场进行直购、签订合同。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高升路266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B408办公室(邮编:410116)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夏建杰,0731-88950221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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