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彭水县人武部建设工程 已由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 关于彭水人武部建设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 的批复 》 彭水发改发 〔 2020 〕 185 号 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彭水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多渠道筹集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为 彭水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施工 重新 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彭水新城 。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该项目建设用地面积22750平方米。主要建设专业指挥综合楼、民兵训练基地楼,以及周转用房、门卫室、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等附属配套用房 , 总建筑面积19675.76平方米,其中,新建专业指挥综合楼9182.05平方米,民兵训练基地楼4402.60平方米,周转用房2135.46平方米,门卫室43.40平方米,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3912.25平方米。
本项目施工部分因施工单位原因解除施工合同,需重新招标。 已完成部分工程:包括武装部部分土建部分的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和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附属用房土建部分的桩基工程和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以及武部建设工程场平土石方工程,详见招标人公布的已完成工程量清单。
2.3 ?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约7998.64万元
?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 5740.00 万元
2.4 招标范围: 彭水县人武部建设工程 专业指挥综合楼、民兵训练基地楼 、 以及周转用房、门卫室、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等附属配套用房 等剩余工程量, 具体以 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施工图说明等所示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含答疑、补遗)、工程量清单等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 54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及以上资质 ;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投标人在2020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 完成 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彭水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纵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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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彭水县汉葭镇高家台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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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重庆市万州区陈家坝街道江南大道295号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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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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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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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78818995 | 联系电话: | 189961819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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