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金电项目生态红线不可避让论证外委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5/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公告信息.项目名称@询价公告
中核浙能能源有限公司 -生态红线不可避让论证外委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生态红线不可避让论证外委项目项目编号:CZEC-FW-GKXJ-23-0025交货/服务时间: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交货/服务地点:浙江宁波供货范围:根据《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2〕7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依据项目周边生态红线划定最新成果,结合项目规划设计情况,开展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论证,论证项目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合法合规性、不可避让性,编制论证报告,并通过评审。质量要求:1)报告的编制,应依据生态保护区和动植物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及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的要求开展;
2)用于报告的相关资料和信息,包括调查搜集的原始资料,均应进行整理、检查、分析、鉴定,经认定无误后用于本论证输入;
3)报告应依据项目周边生态红线最新划定成果,结合项目规划设计情况,论述项目与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的空间关系,分析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的工程建设内容,论证项目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合法合规性、不可避让性,提出缓解生态环境影响的保护措施等;
4)报告需通过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核;
(详见技术规格书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备符合ISO9001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
2.具备测绘资质证书。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2023年05月09日 16时00分前报名参加本项目。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地地址:本项目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报名后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2、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先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用户登录”,输入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我要报名,找到《中核浙能能源有限公司-生态红线不可避让论证外委项目》,点击“我要报名”,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报名参与项目。报名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五、应答文件/报价文件的递交
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请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人在(北京时间)2023年05月15日 16时00分前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登录并上传应答文件电子版。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的时间及方式递交:。
2、提交应答文件的方式:在线上传应答文件。(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递交,并以在线上传文件为准)
3、未在线报名、逾期上传/送达的、未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项目公告,采购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核浙能能源有限公司。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核浙能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象山县象山港路501号宁波银行大厦17楼
联系人:卞莉
电 话:0574-65031297
电子邮件:bianl@cnnp.com.cn
中核浙能能源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05日
中核浙能能源有限公司 -生态红线不可避让论证外委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生态红线不可避让论证外委项目项目编号:CZEC-FW-GKXJ-23-0025交货/服务时间: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交货/服务地点:浙江宁波供货范围:根据《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2〕7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依据项目周边生态红线划定最新成果,结合项目规划设计情况,开展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论证,论证项目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合法合规性、不可避让性,编制论证报告,并通过评审。质量要求:1)报告的编制,应依据生态保护区和动植物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及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的要求开展;
2)用于报告的相关资料和信息,包括调查搜集的原始资料,均应进行整理、检查、分析、鉴定,经认定无误后用于本论证输入;
3)报告应依据项目周边生态红线最新划定成果,结合项目规划设计情况,论述项目与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的空间关系,分析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的工程建设内容,论证项目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合法合规性、不可避让性,提出缓解生态环境影响的保护措施等;
4)报告需通过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核;
(详见技术规格书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备符合ISO9001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
2.具备测绘资质证书。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2023年05月09日 16时00分前报名参加本项目。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地地址:本项目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报名后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2、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先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用户登录”,输入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我要报名,找到《中核浙能能源有限公司-生态红线不可避让论证外委项目》,点击“我要报名”,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报名参与项目。报名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五、应答文件/报价文件的递交
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请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人在(北京时间)2023年05月15日 16时00分前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登录并上传应答文件电子版。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的时间及方式递交:。
2、提交应答文件的方式:在线上传应答文件。(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递交,并以在线上传文件为准)
3、未在线报名、逾期上传/送达的、未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项目公告,采购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核浙能能源有限公司。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核浙能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象山县象山港路501号宁波银行大厦17楼
联系人:卞莉
电 话:0574-65031297
电子邮件:bianl@cnnp.com.cn
中核浙能能源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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