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交三公局六公司灞河大道工程项目经理部及蓝田县滋水北路及滋水大桥新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物资采购(沥青混凝土)招标公告-1
金额
43300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1/12/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交三公局六公司灞河大道工程项目经理部及蓝田县滋水北路及滋水大桥新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物资采购(沥青混凝土)招标公告-1
项目编号: 2021-6-灞河大道、滋水大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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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2021-6-灞河大道、滋水大桥-7-沥青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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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公告标题:中交三公局六公司灞河大道工程项目经理部及蓝田县滋水北路及滋水大桥新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物资采购(沥青混凝土)招标公告-1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中交三公局六公司
灞河大道工程项目经理部
蓝田县滋水北路及滋水大桥新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物资采购
(
沥青混凝土
)
招标编号:
2021-
6
-灞河大道
、
滋水大桥
-
7
-
沥青
混凝土
-1
1. 招标条件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灞河大道项目
和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蓝田县滋水北路及滋水大桥新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对工程需用的物资进行招标采购,本项目
沥青混凝土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进行
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中交三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2.1.1
灞河大道位于蓝田县境内沿灞河右岸,起于席家河立交下信天游大桥下位置的现状滨河东路,沿灞河而下,途径席家河村、十里铺村、薛家河村、王坡、沙河村、李家小村、张河湾村、华胥镇、王家斜村、西北家具工业园区、燎原村等,终点止于蓝田与灞桥界的灞柳一路。项目合同段长18620米,标准路基宽度为26m,其中包括桥梁工程5座,1座大桥,4座中桥。分别为:1号桥,为纵向拼宽桥,标准跨径为30m,桥梁全长666.64m,为先简支后连续小箱梁桥; 2号桥为桥长70.04m的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桥;3号桥为桥长44.04m 的实腹式拱桥;4 号桥为桥长40.04m 的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桥;5号桥为桥长57.04m 钢筋混凝土空腹式拱桥。设置涵洞共6道,其中1道为新建,其余5道为利用旧涵拼宽。本工程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景观工程、照明工程。
2.1.2
蓝田县滋水北路及滋水大桥新建工程南起蓝水路与滋水路交叉口,北至国道G312,路线全长为1168.6米。其中跨越满河处桥梁长484.1米,桥梁全宽21米;两侧道路共长684.5米。道路起点与蓝水路十字交叉,往北与玉山路十字交叉,终点与国道G312呈T型交叉,是连接满河南北两岸新区的重要通道。它的建设将有效缓解交通压力,对城镇总体布局,功能定位,促进满河两岸地区的开发及建设,提高城镇防洪能力均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对于蓝田县的发展有着重大的意义。
本项目滋水大桥全长484m、宽21m,上部结构采用16×30m预应力混凝土连续小箱梁,下部结构采用轻型台、桥墩采用柱式墩,墩台采用桩基础;滋水大桥人行道在靠近河堤路处通过桥梁两侧设置人行天桥将桥上人行道与河堤路人行道相连,人行天桥采用钢箱梁结构。两侧道路共长684.5m,宽52m-21m,纵断面最大坡度3.8%最小坡度0.3%,横坡坡度1.5%。
2.1.3、灞河项目开工竣工日期:2019年10月1日-2021年6月1日;滋水大桥
开竣工时间:
2020年8月至2022年2月。。
2.1.3、灞河项目中标金额:43300万元;滋水大桥项目
中标金额:
13158.91万元。。
2.2招标内容:
沥青混凝土
。
2.3特别说明:因本项目部分工程因方案暂未确定,部分招标物资数量存在数量差异,以最终需求量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营业范围包含所投物资),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证件并提供原件复印件。生产商或所代理的生产商需提供环评证或环评手续。
3.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并提供相关资料证明。
3.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产品供应商注册资金不低于
500
万元人民币。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需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近1年内具有投标产品国内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供货发票或结算单等)。
3.6履约信用要求: 生产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7其他要求:
3.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本次招标
分包件
招标
;
3.
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10投标人因质量原因被地方相关部门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申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
20
2
1
年
12
月
7
日10
:00
至
20
2
1
年
12
月
14
日
10
:00
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
中国交建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http://ec.ccccltd.cn/PMS/)
点击参与并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标书购买时间为
20
2
1
年
12
月
7
日10
:00
至
20
2
1
年
12
月
14
日
10
:00
。
4.2 招标文件购买:每包件收取500元的标书款(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售后不退,因供应商自身问题造成多付标书款或者打错标书款的,一律不退还。投标人应于
20
2
1
年
12
月
7
日10
:00
至
20
2
1
年
12
月
14
日
10
:00
前以对公账户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备注栏填写“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灞河大道工程项目经理部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蓝田县滋水北路及滋水大桥新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包件
沥青混凝土
物资标书费用”,汇款需使用投标单位的对公开户行账户进行汇款,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
20
2
1
年
12
月
7
日10
:00
至
20
2
1
年
12
月
14
日
10
:00
时前将付款凭证发至邮箱
498133866@qq.com
,并致电招标联系人确认开通标书下载权限,方能下载招标文件
。
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
20
2
1
年
12
月
7
日10
:00
至
20
2
1
年
12
月
14
日
10
:00
前,将标书款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人信息)。招标人出具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及投标保证金请汇入以下账户:
户
名:
中交三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账
号:
1100 6022 4018 0100 028 07
开户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德胜门支行
4.3
在汇款单据上注明“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灞河大道工程项目经理部”
沥青混凝土
招标
和
“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蓝田县滋水北路及滋水大桥新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
沥青混凝土
招标。
(
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指定邮箱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标书款汇至
中交三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账户
)汇款备注灞河大道工程项目
沥青混凝土
标书款
、
蓝田县滋水北路及滋水大桥新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沥青混凝土
标书款
。
户
名:
中交三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账
号:
1100 6022 4018 0100 028 07
开户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德胜门支行
4.4 不邮购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5.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http://114.255.239.58/PMS)上传投标文件,请上传(1)PDF版投标文件(请将投标文件扫描后插入word文档,再转换成为PDF)详细可以参照中国交建物资采购信息系统中供应商注意事项。(2)投标报价页(请签字盖章扫描上传)。
递交的时间为:
20
2
1
年
12
月
28
日
10
时
前。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
2
1
年
12
月
28
日
10
时
止,
20
2
1
年
12
月
28
日
10
时
开标。
5.2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每包件
20000
元整。
5.4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
20
2
1
年
12
月
28
日
10
时
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5.5 在汇款单据上注明
“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灞河大道项目经理部
投标保证金”
和
“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蓝田县滋水北路及滋水大桥新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投标保证金
。
(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
498133866@qq.com
并与招标联系人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汇至使用单位账户账户)
汇款备注灞河大道工程项目
沥青混凝土投标
保证金
、
蓝田县滋水北路及滋水大桥新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沥青混凝土投标保证金。
户
名:
中交三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账
号:
1100 6022 4018 0100 028 07
开户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德胜门支行
6. 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在
中国交建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http://ec.ccccltd.cn/PMS/)进行。
7
. 监督机构
监督单位
:
中交三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监审部
电话
:
010-64240587
8
. 招标人信息
招 标 人:
中交三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芙蓉园512号楼
联 系 人(仅发售标书):
宋智勇
电话:
15010432996
标书汇款凭证发送邮箱:
498133866@qq.com
供应商注册联系人:
万斌
电话:
18611746422
项目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华胥镇101省道中交三公局灞河大道工程项目部
、
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蓝田县滋水北路及滋水大桥新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
柳威
联系电话:
17792079558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息 招 标 人: 中交三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芙蓉园512号楼 联 系 人(仅发售标书): 宋智勇 电话: 15010432996 标书汇款凭证发送邮箱: 498133866@qq.com 供应商注册联系人: 万斌 电话: 18611746422 项目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华胥镇101省道中交三公局灞河大道工程项目部 、 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蓝田县滋水北路及滋水大桥新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 柳威 联系电话: 17792079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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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列表 供应商投标操作流程(请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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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一 |
包件说明: |
物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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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二 |
包件说明: |
物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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