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交通运输局S104济微线肥城宁阳界至宁阳兖州界段改建工程地面附着物清点评估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交通运输局S104济微线肥城宁阳界至宁阳兖州界段改建工程地面附着物清点评估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3年10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921000202302000092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交通运输局S104济微线肥城宁阳界至宁阳兖州界段改建工程地面附着物清点评估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65万元 最高限价:65万元 项目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成。 采购需求:详见需求方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资产评估或房地产估价机构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备本项目要求的服务保障能力; (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严重失信和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依据鲁财采(2022)12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将在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中对符合规定的中小企业报价按优惠幅度(10%)给予扣除。 根据采购人年度预算安排,预留本项目预算总额的45%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70%。本项目允许成交供应商通过分包的方式将非关键性、非主体性等不影响合同正常履行以外的工作分包给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供应商非中小微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分包承诺函》,否则报价无效;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具有资产评估或房地产估价机构三级及以上资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3年10月08日8时00分至2023年10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须在本采购公告期限内登录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taggzyjy.com.cn)进行会员注册,注册成功后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采购文件。 3、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自行下载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需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相关事宜请与山东省数字认证管理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531-88038619。 请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响应文件,具体操作详见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递交截止时间以后系统不再接收任何响应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相关操作手册《山东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和安装操作说明》、《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常见问题( http://www.taggzyjy.com.cn:8081/fwzn/003005/003005002/moreinfo.html )下载查看。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市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媒体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网站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 号通知要求,供应商(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供应商(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授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发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二、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阳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宁阳县城东街139号 联系方式: 0538-5681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阳县海力大道1688号华宁嘉禾园南大门二楼 联系方式:0538-6088868 联系人:苏浩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浩 电 话:0538-6088868 |
A包对应的采购文件一册:招标文件一册204575034
A包对应的采购文件二册:招标文件二册204575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