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06-27 12: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云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招标序号: YZT-23GA-016号
招标单位:云和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6日
代理机构: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 杨工、0578-8819282/15024676284
中标候选人:
牵头人: 浙江振云建设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联合体成员一: 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联合体成员二: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预中标价(大写):人民币贰亿伍仟伍佰玖拾肆万贰仟柒佰肆拾壹元整(¥:255942741.00元)
预中标下浮率: 5.25 %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尤伟杰 证书号: 浙 1442018201906734
拟派设计负责人: 张杰 证书号: CS173101149
拟派施工负责人: 尤伟杰 证书号: 浙 1442018201906734
工期:
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工作并送交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施工工期:开工令签发后24个月。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要求
施工质量要求: 合格,确保“九龙杯”优质工程奖
公示时间:2023年 06 月 27 日至2023年 06 月 30 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方式:云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578-5122772;传真:0578-5133654;通讯地址:云和县浮云街道梨园路25号)。
公示单位(盖章):
2023年 06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