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湖消采--J2023015
二、项目名称:安吉县消防救援大队高层建筑电梯阻车系统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州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州市龙溪北路1268号
成交金额:79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安吉县消防救援大队高层建筑电梯阻车系统项目 服务范围:本次采购项目内容为高层建筑电梯阻车系统,包括但不限于: 1、智慧电动自行车阻拦系统:当有乘客将电动车推入电梯时,阻拦系统可自动识别电动车,可与梯内进行远程实时单向视频通话,并阻止电梯上行,直至电动车推出电梯,电梯才恢复运行。可实现物业电梯管理人员对自己管辖的所有电梯的日常管理,提高事件处置效率、降低电梯事故风险。 2、智慧监管系统故障告警系统 3、运行维护:本项目服务期:3年,由供应商提供运维计划,安排技术人员负责日常巡检、定期维护保养、校准、耗材的更换、故障检修等工作,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并及时传输数据。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蒋静学、高凯民、杨俊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湖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湖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联系人:王助理 联系电话:0572-2399373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博博 联系电话:18668155550
质疑函接收人:赵阳君 联系电话:18969114900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蜀山路3068号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