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福建泰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力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鑫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诏安县棚改南侧秀才寮村临时排水工程经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诏安县城建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及上级补助,招标人为诏安县城建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诏安县;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480052.32元,诏安县棚改南侧秀才寮村临时排水工程的设计图纸和审核预算标准范围内。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诏安县棚改南侧秀才寮村临时排水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清单、答疑纪要及发出的澄清或修改为准。
2.4发包价为: 422446.04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
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
标准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
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
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
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
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因疫情防控期间,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授权委托
人(每家投标单位仅限一人到场)须提供当天健康码及行程码,全程佩戴口罩,各授权委托人须间隔一米,不交谈,不聚集,不存在体温超过37.2℃、咳嗽等症状,不处于医学观察期,也不存在来中心场所前近14天有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的情况,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凡被邀请的投标单位,请于2022年 04
月 22 日至2022年 04 月 26 日(节假日不休),每天上午 08时 30 分至 12时00分,下午 14 时 30分至 17 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诏安分公司(地址:诏安县南诏镇光良街玉峰北路42号安居工程21幢403室)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K=12%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05月05日10:00时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仟肆佰元整 (¥84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方式(开标现场递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5月05
日10:00时,提交地点为诏安县城建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邀请招标公告在漳州市诏安县人民政府(http://www.zhaoan.gov.cn/)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诏安县城建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电 话: 18959632966
联系人: 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诏安县南诏镇光良街玉峰北路42号安居工程21幢403室
电 话: 18759619345
联系人: 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