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餐厨垃圾收运市场化采购中标公示
金额
270.26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12/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h15cg2023fw2290
预算金额270.26万元
招标公司芜湖市鸠江区环境卫生管理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芜湖森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单雅文13909637393
中标公司万豪城市管理有限公司270.2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WH15CG2023FW2290(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0720230211号)
二、项目名称:餐厨垃圾收运市场化采购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万豪城市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芜湖市鸠江区清水街道清苑社区春江路16号
中标金额:2702682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
江诚、马宏展、陆麒如、方艳、胡文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100万元×1.2%+(中标价-100万元)×0.48%
收费金额:20172.87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是
3、无效投标单位情况:芜湖桑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未响应采购需求中“*”条款要求。
4、中标供应商业绩:(1)弋江区餐厨垃圾废弃物清运服务项目 ;(2)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项目。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电子形式的,可以在线递交到系统(http:whsggzy.wuhu.gov.cn);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鸠江区环境卫生管理所
地址:芜湖市安澜路与赤铸山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0553-57651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芜湖森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江北产业集中区通江大道南侧150米江北新区建设指挥部E区1-1802号
联系方式:139096373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雅文
电 话:13909637393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项目名称:餐厨垃圾收运市场化采购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万豪城市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芜湖市鸠江区清水街道清苑社区春江路16号
中标金额:2702682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餐厨垃圾收运市场化采购 服务范围:1.负责收运鸠江区境内现有及以后新增的签订收运合同的大食堂、大餐饮、大排档、居民小区、农贸市场产生的餐厨垃圾、厨余垃圾,并运至指定的餐厨、厨余垃圾处理厂。注:本次招标餐厨垃圾、厨余垃圾清运涉及鸠江区江北四镇及裕溪口街道,请各供应商在投标时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2.负责对接鸠江区境内现有及以后新增的签订收运合同的大食堂、大餐饮、大排档、居民小区、农贸市场产生的餐厨垃圾、厨余垃圾的收运工作。3.负责当日收运作业结束后,复位收集容器并对收运车辆进行清洗、维护。通知生产单位及时回收垃圾容器。4.负责日常餐厨垃圾收运台账等软件资料的收集、整理与上报。 服务要求:1.中标供应商要保证餐厨垃圾日产日清。采购人提供餐厨垃圾、厨余垃圾清运点,中标供应商负责清运。2.餐厨垃圾清运车辆定期年检并及时维修保养,确保车况良好,外观整洁,无装置或功能损坏,无明显异味。3.中标供应商负责将餐厨垃圾、厨余垃圾运至指定餐厨垃圾厂内处置。严禁中标供应商将餐厨垃圾、厨余垃圾转运予其他单位或个人。严禁中标供应商将采购人提供的7辆餐厨垃圾收运车挪作他用(为非本区单位和个人收运餐厨垃圾、厨余垃圾)。4.中标供应商在收运过程中,要遵守城管、环卫等部门相关规定,不能造成二次污染。5.中标供应商对每日的餐厨垃圾、厨余垃圾收运量进行过磅登记并做好当日收运台账的整理,不能弄虚作假。6.如遇特殊情况(餐厨垃圾、厨余垃圾产生量临时性增加),中标供应商按采购人的安排,增加收集频次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收运任务。7.中标供应商接受采购人检查、监督和指导。 服务时间:三年(1+1+1模式)。 服务标准:负责对鸠江区境内现有及以后新增的签订收运合同的大食堂、大餐饮、大排档、居民小区、农贸市场产生的餐厨垃圾、厨余垃圾的收运对接工作、收运工作,并集中运至指定的餐厨、厨余垃圾处理厂,并达到合格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江诚、马宏展、陆麒如、方艳、胡文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100万元×1.2%+(中标价-100万元)×0.48%
收费金额:20172.87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是
3、无效投标单位情况:芜湖桑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未响应采购需求中“*”条款要求。
4、中标供应商业绩:(1)弋江区餐厨垃圾废弃物清运服务项目 ;(2)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项目。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电子形式的,可以在线递交到系统(http:whsggzy.wuhu.gov.cn);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鸠江区环境卫生管理所
地址:芜湖市安澜路与赤铸山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0553-57651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芜湖森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江北产业集中区通江大道南侧150米江北新区建设指挥部E区1-1802号
联系方式:139096373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雅文
电 话:13909637393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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