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采购内容: 本项目主要更换肃州区、敦煌市智慧社区人脸识别和车辆抓拍摄像头,涉及采购摄像头500个,包含辅材、安装调试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1.2 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付。1.3 质保期:上线验收通过之日起3年。1.4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所有采购内容由1家中选人承担。1.5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最高应答限价为不含税总价79.02万元,应答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应答限价,否则其应答将被否决。
2.1 应答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2.2 应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一般纳税人认定表扫描件或证书扫描件或税务机关网站截屏等)。2.3 应答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1)是招标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4)本次所采购产品或服务在最近三年内有被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行为的;(5)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或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产品的投标/应答资格的;(6)不同投标人/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或同一标包或同一项目(未划分标段或标包)的投标/应答;(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投标/应答的情形;(8)招标文件/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禁止投标/应答的情形;(9)违背诚信原则,虚假承诺或提供虚假投标/应答资料。注: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应答人经营状况及其他说明承诺函。2.4 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的应答。若为代理商,须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应答产品(主设备)出具的唯一授权函,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应答。若制造商与该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同时提交申请,则只接受制造商的申请。2.5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本项目不涉及样品递交。
(1)采购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酒泉分公司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新城区广场东路5号联系人:丁经理(2)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甘肃项目部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九州通西路74号孵化大厦A座801室联系人:丁小悦、单继红、韦海仓、王栋、邓琪锦、吴华谦电 话:13893689704、18794788819邮 箱:13893689704@139.com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3)监督部门联系方式电 话:18809371108邮 箱:jiangyuj_jj@gs.chinamobile.com(4)比选保证金汇款账户信息开户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银行账号:3110910037672224272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文件存在影响采购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10.1供应商操作指引:(1)供应商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进行系统注册。(已注册供应商跳过此步骤)(2)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行项目购买比选文件并下载比选文件。10.2 供应商如需要提供服务费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请供应商准确填写采购文件附件《专票信息-XX公司》,并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将此表发送到13893689704@139.com, 请知悉。10.3 供应商可在应答截止时间后,异议截止时间之前,在线查看开标记录。供应商如对开标过程有异议,可在异议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异议。注:供应商异议截止时间后将无法查看开标记录,也无法在线提交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