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d2023050501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杨工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老师029-89589882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29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08
公告正文



公告类型:竞争性谈判 发布单位:战略支援部队 发布时间: 2023-11-06 16:13:26 截止时间:2023-11-16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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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信息编码:HLJDGG20231106147

项目编号:WD20230505013

专业领域:其他


主要内容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的委托,对微波干涉仪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就项目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1 项目名称:微波干涉仪
2 项目编号:WD20230505013
3 项目概况:
3.1 项目内容:微波干涉仪
3.2 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1.微波干涉仪硬件系统1套
总体要求如下:要充分按照甲方要求开展设计,方案完成后应提供给甲方审核,待最终确认后实施加工制作。
微波干涉仪主要技术指标如下:
(1)测量通道为4通道
★(2)测量电子密度范围1015 - 1019 m-3
★(3)空间分辨率不大于3 cm
★(4)时间分辨率不大于5 ns;
主要配套附件数量及参数要求如下:
(1)天线,数量8根,Ka波段。
(2)波导同轴转换器,8个,Ka波段。
(3)传输线,8根,2.92接口,≥3米。
(4)干涉仪主机,一台,Ka波段,中频频率≥100 MHz。
2.数据处理程序一套,针对被测对象和测量设备、测量环境而开发,能够根据测量数据得到电子密度信息并反演出电子密度剖面;
注:若公告内容与第三章第一部分技术要求内容不一致,以第三章技术要求为准。
3.3 最高限价:人民币贰拾陆万肆仟元整(264,000.00);
3.4 交货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4 资格预审
4.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无外资参股背景;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标)的采购活动。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2020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
(7)不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
(8)符合国家、军队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或其他组织应答;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2 供应商应当提供资格证明文件(资格预审材料)
供应商应当编制资格证明文件并在所有材料上加盖公章,按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应当包括以下文件材料(编制模板详见谈判公告附件):
(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银行资信证明仅适用于军队单位);
(2)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提供法人证书或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正文复印件,需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相关内容;
(5)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单位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6)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
(7)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截图页面须包含截图时间,截图时间不早于公告发布之日),应当含以下信息查询:
① 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② 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8)提供不得为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不得有外资参股背景,及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的承诺书或证明材料(书面声明);
(9)提供2020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若成立不足要求年限则提供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书面声明);
(10)提供不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书面声明材料(书面声明);
(11)提供非联合体应答书面声明材料(书面声明);
(12)提供保密承诺书(书面声明);
注:
① 事业单位或公办高校若无法提供上述(4)、(5)、(6)项内容要求提供的材料,须提供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价格等管理制度,接受财税、审计部门的监督的承诺函(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② 除事业单位和公办高校外,确实无法提供第(4)项内容要求提供的材料,可以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或其上级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但需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其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佐证材料;
③ 第(3)项内容要求提供的材料可以根据资格证明文件签字盖章情况视情提供;
4.3 资格证明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1)资格证明文件递交时间: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11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2)文件递交数量:电子版一份(纸质盖章扫描版),纸质一份(装订成册);
(3)文件递交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三路西京电气中心A座9楼911室;
(4)递交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或其他方式;外地企业如无法现场递交的,可将电子版(纸质盖章扫描版)PDF文件发送至邮箱zkgs_xa@163.com,务必备注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项目名称,发送成功后请电话告知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将纸质一份(装订成册)邮寄至文件递交地点;
4.4 资格预审结果于谈判文件发售前2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
5 谈判文件发售应答文件递交
5.1 谈判文件拟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报名供应商发售,发售时间、地点和发售方式
(1)发售时间:20231124日起至20231129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三路西京电气中心A座9楼911室;
(3)发售方式: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可以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外地企业如无法现场领取的,竞争性谈判文件以邮寄方式发售;
(4)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5.2 应答文件的拟制
供应商应当参考谈判文件第四章拟制应答文件,应答文件包括的资质证明文件具体如下:
(1)若法定代表人本人或资格证明文件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无法参与评审,需重新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请再次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具体详见第四章);
(2)若供应商非所售产品的生产厂家,需提供所售产品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资质;
5.3 应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方式:
(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1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2)应答文件递交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三路西京电气中心A座9楼911室;
(3)应答方式:指定专人递交应答文件或其他方式。
6 谈判时间、地点
6.1 谈判时间:20231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6.2 谈判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三路西京电气中心A座9楼911室;
7 信息发布媒体:
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weain.mil.cn)
8 联系方法:
8.1采购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
联系人:杨工
电 话:029-8476 7533
邮 箱:wus6363@163.com
8.2采购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老师 张老师 刘老师 胡风英 尤怡玮
电 话:029-8958 9882 、177 9153 5326、182 2058 7680
邮 箱:zkgs_xa@163.com

附件
01-2 竞争性谈判资格证明文件参考模板(发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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