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嵩县伊河左岸中部排水片区雨水管道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12
金额
4282.26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1/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04-410325-04-05-661911
预算金额4282.26万元
招标联系人焦女士0379-66311943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路先生18638861369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2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5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嵩县伊河左岸中部排水片区雨水管道改造工程(项目代码:2404-410325-04-05-661911)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嵩县伊河左岸中部排水片区雨水管道改造工程
2、项目编号:嵩县工施招标新(2024)0035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嵩政采公开-2024-128
项目代码:2404-410325-04-05-661911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预算资金:42822662.37元;一标段:42299362.37元;二标段:523300.00元
5、项目概况:该项目西起于沟河,东至瑶沟河,北至建设路,南至白云大道,对本片区雨水管道进行改造,设计管径d400-d1000,设计长度约10千米。
6、建设地点:洛阳市嵩县境内;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二个标段;
一标段:嵩县伊河左岸中部排水片区雨水管道改造工程(EPC)项目
主要内容:建设路雨水管道改造工程;
二标段:嵩县伊河左岸中部排水片区雨水管道改造工程(监理)项目
主要内容:嵩县伊河左岸中部排水片区雨水管道改造工程监理;
8、招标范围:
一标段:承包方式为EPC总承包,包含但不仅限于与本项目有关设计、采购、施工等范围的所有内容;
二标段:全部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9、工期、服务期:
一标段工期:设计周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300日历天;
二标段服务期: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监理服务;
10、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
(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3)采购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性能良好、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11、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2、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3、扬尘治理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4、缺陷责任期:12个月(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15、质保期: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1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
一标段
1、企业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中标后不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设计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
二标段
1、企业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人员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二)其他要求
本项目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可同时具备资质要求中的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投标,也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参加的,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每个联合体成员均为独立法人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上传、开标解密等均由联合体主体方(牵头人)完成;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4年11月05日至2024年11月11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洛阳市嵩县建设路84号
联 系 人:焦女士
电 话:0379-66311943
代理机构: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七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中亨大厦七楼713室
联 系 人:路先生
电 话:18638861369
监管部门: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6557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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