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薛城区生命纪念园及文明殡葬服务中心项目(EPC)项目经理部 党建、企业宣传物资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本工程的施工内容是项目规划建设生态安葬墓位10000 个,新建建筑面积 12500 平方米,其中骨灰寄存堂 1000 平方米、服务大厅 400 平方米、尸体检验中心 1100 平方米、骨灰堂 400 平方米及配套设施 9600 平方米,新建休息亭 2 座、给排水系统 2000 米、电力系统2000 米等附属配套设施。同时对现有遗体火化设备、环保设备 设施及基础配套设施进行提升改造,改造修缮火化间 500 平方米、改造道路 3000米、停车场 3600 平方米、绿化 30000 平方米。EPC 工程承包管理模式。
二、询价采购材料如下: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送货地址 |
备注 |
1 |
路口指引牌 |
镀锌烤漆(双面1MM铁皮)+混凝土地基 |
项 |
1 |
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颐正园 |
符合施工要求 |
2 |
不锈钢指示牌 |
|
套 |
3 |
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颐正园 |
符合施工要求 |
3 |
企业宣传 |
3mm亚克力+2公分pvc |
㎡ |
100 |
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颐正园 |
符合施工要求 |
4 |
五牌一图 |
|
个 |
6 |
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颐正园 |
符合施工要求 |
5 |
展板 |
写真pvc板(金边) |
个 |
76 |
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颐正园 |
符合施工要求 |
6 |
党建宣传 |
|
㎡ |
20 |
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颐正园 |
符合施工要求 |
7 |
旗杆 |
3根+混凝土铸台+瓷砖+钛金字 |
项 |
1 |
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颐正园 |
符合施工要求 |
8 |
导视牌 |
不锈钢 |
套 |
1 |
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颐正园 |
符合施工要求 |
9 |
显示屏 |
|
㎡ |
2.66 |
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颐正园 |
符合施工要求 |
10 |
支架 |
不锈钢 |
㎡ |
60 |
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颐正园 |
符合施工要求 |
数量为暂估数量,以实际进货量为准,供货工期已甲方通知为准。
三、报价截止日期及联系方式
请报价单位于2024年9月30日16:30分前上传报价,逾期未上传的视为自动放弃。
项目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颐正园
项目联系人:李贺 联系电话:18396802151
电子邮箱:978482893@qq.com
四、支付方式:结算之日起90个工作日支付结算应付账款的70%,并且过程支付不高于业主的支付比例;剩余27%在最终清算 6个月后支付。同时,甲方有权视项目建设单位对甲方的支付情况统筹办理。,乙方应给予充分理解且应组织供货,甲方将积极筹集资金,到位后及时支付贷款。
打“√”选择以下付款方式:
( √ )网银转账支付;
( )银行票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
( √ )供应链支付工具:E信通、云信等。
票据期限:( )3个月;(√)6个月;( )9个月;( )12个月;( )24个月
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4.保修(质)金条款据实选择,如选择则在括号内打“√”,不选择则在括号内打“×”:
( √ )合同结算总价款的 3 %作为保修(质)金,按 工程进度 在每期结算中扣除。双方在保修(质)期届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保修(质)终结手续,甲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承担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无息支付。
6、其他:若质保期内因乙方供应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保修(质)金及剩余货款中扣除相应款项。
2024年0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