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共漳州市芗城区委办公室与县域经济报社、福建日报、闽南网、闽南日报等四家媒体开展战略合作宣传服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1/10/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602]zxcz[dy]2021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钦赐15160509255
招标代理机构漳州市芗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林俊崟0596-2661892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共漳州市芗城区委办公室与县域经济报社、福建日报、闽南网、闽南日报等四家媒体开展战略合作宣传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350602]ZXCZ[DY]2021001 作者: 中共漳州市芗城区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1-10-12 11:35

漳州市芗城区政府采购中心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中共漳州市芗城区委办公室与县域经济报社、福建日报、闽南网、闽南日报等四家媒体开展战略合作宣传服务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项目编号:[350602]ZXCZ[DY]2021001

2、项目名称:中共漳州市芗城区委办公室与县域经济报社、福建日报、闽南网、闽南日报等四家媒体开展战略合作宣传服务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协商保证金
1
1-1 新闻服务 1项 1000000
1000000 0
2
2-1 新闻服务 1项 660000
660000 0
3
3-1 新闻服务 1项 100000
100000 0
4
4-1 新闻服务 1项 60000
60000 0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合同包 计划名称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包1 与县域经济报社、福建日报、闽南网、闽南日报等四家媒体开展战略合作宣传服务 福建日报新闻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84号
包2 与县域经济报社、福建日报、闽南网、闽南日报等四家媒体开展战略合作宣传服务 闽南日报(漳州)广告公司 漳州市胜利西路152号新闻大楼
包3 与县域经济报社、福建日报、闽南网、闽南日报等四家媒体开展战略合作宣传服务 福建闽南网传媒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沉洲路莲花大厦4楼闽南网
包4 与县域经济报社、福建日报、闽南网、闽南日报等四家媒体开展战略合作宣传服务 福州桦林传媒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凤冈路788号葛屿新苑9号楼蔚蓝广场5层07区间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包:2
明细 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包:3
明细 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包:4
明细 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

7、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2021-10-12 11:35;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1-10-21 23:55。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2021-10-22 15: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钟法路6-1号芗城区财政局4楼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2021-10-22 15:00,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钟法路6-1号芗城区财政局4楼

10、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共漳州市芗城区委办公室
联系人姓名:刘钦赐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南昌路96号

联系方法:15160509255

代理机构:漳州市芗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联系人:林俊崟、李昌耀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钟法路6-1号芗城区财政局4楼

联系方法:0596-2661892



漳州市芗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1-10-12


[350602]ZXCZ[DY]2021001中共漳州市芗城区委办公室与县域经济报社、福建日报、闽南网、闽南日报等四家媒体开展战略合作宣传服务链接
链接
2021-09-10
本项目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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