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钢集团马鞍山矿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7000吨/年高性能空心玻璃微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开说明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8/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0-340562-30-03-030257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环保部《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及《关于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现向社会公开中钢集团马鞍山矿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7000吨/年高性能空心玻璃微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信息。
中钢集团马鞍山矿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8月5日取得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项目备案的函(马开管技[2020]157号,项目代码:2020-340562-30-03-030257)。2020年10月公司委托中环慧博(北京)国际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7000吨/年高性能空心玻璃微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10月22日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对该报告表下达批复(马环审[2020]302号)。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主体工程(配制车间、造粒车间、玻化厂房),辅助工程(风机房、空压机房、辅助用房、中央控制室),储运工程(原料库、仓储中心、固废库),公用工程(给排水系统、供电系统、供气系统)以及环保工程等。项目满足验收条件。
2023年8月1日,中钢集团马鞍山矿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7000吨/年高性能空心玻璃微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技术评审会。参加会议的有马鞍山市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和专家。会议成立了专家技术评审组和验收组,按照《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环办[2015])113号)进行技术评审,经现场踏勘、资料查阅,听取建设单位、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汇报,专家审查等程序,形成专家评审意见。验收组根据专家意见和现场核查情况,结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等相关资料分析,认为本项目在建设和试运行中较好的落实了环评及批复要求,环保设施与主体设施做到了“三同时”,各类污染物满足国家相关排放标准,环境管理较为规范,资料齐全,符合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将验收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我公司郑重承诺,对所公开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信息公开期间全天有人接听电话,欢迎质询和咨询。
 
公示期限:自2023年8月8日至2023年9月5日
联系人:祝欢 18105554183
附件:1、验收监测报告表;
2、验收组意见及签字表;
3、专家组意见及签字表。
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中钢集团马鞍山矿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8月8日
验收监测报告表.docx
验收组意见及签字表.pdf
专家组意见及签字表.pdf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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