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方大炭素加工厂62号机床配套除尘项目设备总包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3/04/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方大炭素)拟定于2023年4月23日9:00进行加工厂62号机床配套除尘项目设备总包工程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如下:
一、工程名称
加工厂62号机床配套除尘项目设备总包工程。
二、招标内容
(一)根据加工厂炭砖线62号机床粉尘收集实际工况设计、制造、安装一套除尘系统,包括现场勘查、系统设计、设备制造、系统管道、电控系统及控制柜供货、安装、调试、人员培训等内容。
(二)承包人负责除尘系统至除尘器排放口范围内,旋风除尘器、脉冲袋式除尘器、配套风机、风机隔音房、管道阀门、封闭式集尘料仓、除尘器螺旋输送机、星型卸料器等在内的全部设备、管网、控制阀门、电控系统的供货、制作、安装、调试工作、空负荷试车、负荷联动试车,直至最终交付投运。
(三)新上除尘系统吸尘口:共计八个吸尘口(其中62号机床六个、090号小机床一个,一个为清扫卫生预留)。
(四)通风主管道改造更换,将原共用系统62号机床和090号小机床部分管道拆除,新增部分管道与原系统分离,重新优化、设计、制作、安装,并与机床通风支管道连接。各吸尘点管道配置手动风量调节阀。
(五)新上除尘系统安装在加工厂三车间炭砖线62号机床厂房南侧,脉冲袋式除尘器等露天设备上方设置简易彩钢防雨棚。风机安装风机隔音房,同时采取降噪声措施,确保噪音达标。
(六)脉冲袋式除尘器和旋风除尘器除尘灰输送到新建料仓(按照设计需要可增设设备),新建料仓单个容量不小于15.00m3,料仓卸料口下端离地面1.20m左右采用吨袋装卸。
(七)承包人负责从加工厂三车间炭砖线62号机床厂房内发包人指定的管道接口接入压缩空气,包括压缩空气储罐、管道材料供货及施工,配套安装阀门、压力表等。现有参数:压缩空气管道DN25,压力0.40~0.50MPa。对于新上除尘系统承包人需根据现有压缩空气压力参数,采取相应保压、增压措施。安装简单压缩空气储罐容量1.00m3,相关报检手续由承包人负责。
(八)承包人负责从加工厂三车间老炭砖线配电室配电柜内引入主电源,包含主电源电缆的供货及敷设,指定点位配电室距离除尘器安装位置直线距离约130.00m。除尘电控系统包含从除尘系统控制柜开始(包含控制柜)的整个除尘系统的配电、控制系统的设计、供货、安装与调试。配套电控系统,实现两地控制,在风机附近安装就地控制操作箱。
(九)在风机隔音房、除尘器简易防雨棚处安装照明灯。
(十)承包人负责对因施工需要的孔洞进行开凿并恢复。
(十一)合同签订后承包人负责提供除尘系统设备及配套装置、配套风机房土建基础条件图,提供工艺流程图、设备和管道平面布置图、设备外形图、钢结构设计图、设备选型表(必须标明设备材料品牌及产地)。
(十二)承包人施工前提供设备布置定位图及施工图。
三、技术要求
(一)技术规范及要求
1.设备厂家必须按照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规定、标准等进行设备和材料的加工制作及施工。
2.所选用的设备、材料要求符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规定、标准等。
(二)按照加工厂炭砖线62号机床粉尘收集实际工况进行系统设计,在工艺设计与设备选型时合理预留余量确定系统设计风量。
(三)在新上脉冲袋式除尘器前端设计、配置一套旋风除尘器,用于大颗粒石墨粉收集。
(四)脉冲袋式除尘器
1.滤袋、骨架根据投标人设计确定。
2.花板采用冲压形式成孔,钢材厚度δ≥6.00mm。
3.箱体壁板、灰斗、顶部盖板选用钢材厚度δ≥4.00mm制作。
(五)风机
1.风机启动方式采用变频器控制。
2.风机进出口配备相应软连接。
3.风机进口配置多叶机制调节阀,出口配备相应消声装置。
4.风机隔音房采用钢结构框架+隔音板结构,设置必要的窗户、门和检修通道。
(六)通风管道系统数量、规格长度、阀门配置数量等,满足新上除尘系统工艺设备运行要求。
1.通风管道选用钢材厚度δ4.00mm制作,所有弯头、三通、四通、变径选用钢材厚度δ5.00mm制作、采用陶瓷内衬钢管。通风管道直管段采用焊接连接,所有三通、四通、弯头以及与设备连接部分采用δ≥8.00mm机制法兰连接。
2.烟囱选用钢材厚度δ4.00mm制作。
3.除尘器烟囱设计防雷接地装置。监测孔位置距监测平台1.50m。
4.新上除尘系统管道、阀门,参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标注介质流向、管道色标或悬挂标识牌。
(七)通风管道、压缩空气管道、设备本体及钢结构平台、防护栏杆、管道支架除锈后刷两道防锈漆,再刷两道调和漆,根据除尘器安装位置情况确定符合技术要求的防腐涂料。设备本体、钢结构平台、防护栏杆、管道及支架等涂漆颜色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施工。涂层干漆膜总厚度:室外应为150.00μm,室内应为125.00μm,其允许偏差为-25.00μm。
(八)高空管道阀门、除尘器设备必须安装检修平台,配置栏杆、踢脚线、旋梯或走梯,防护栏杆刷黄黑安全警示色。系统所有机械传动、转动部位均设置密封、全防护装置,防护装置必须可拆卸且满足日常点检观察要求。在离地高度<20.00m的平台、通道的防护栏杆高度不得低于1050.00mm,在离地高度≥20.00m高的平台、通道的防护栏杆不得低于1200.00mm;梯子封闭边扶手的高度由踏板突缘上表面到扶手的上表面垂直测量应不小于860.00mm,不大于960.00mm;斜梯敞开边的扶手高度应不低于《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GB4053-2009)第三部分中规定的栏杆高度。所有设备旋转部位防护装置、检修平台、梯子制作安装符合相关规范标准。
(九)要求设备铭牌清晰、耐腐蚀,并铆固于设备明显位置。
(十)除尘系统主体设备制造选用钢板厚度允许偏差要求:钢材厚度δ3.00mm,不得小于δ2.78mm;钢材厚度δ4.00mm,不得小于δ3.76mm;钢材厚度δ5.00mm,不得小于δ4.74mm;钢材厚度δ6.00mm,不得小于δ5.72mm;钢材厚度δ8.00mm,不得小于δ7.70mm。
(十一)除尘器清灰采用压缩空气脉冲喷吹方式,采用自动和手动两种方式。在线状态清灰,清灰采用自动控制。
(十二)电气及自动控制系统
电控系统的组成主要包含:低压配电及PLC控制系统、就地控制箱、电缆等。控制系统选用PLC实现远程和就地启/停控制,PLC采用S7-1200系列。除尘器清灰系统采用上位触摸屏设定定时控制,实现调节脉冲周期(喷吹周期)和脉冲宽度(喷吹时间),有差压显示、监控及报警,PLC可完成以下主要功能:各运行设备的联锁、主电机的启停控制、各卸灰装置的控制、除尘器滤袋反吹脉冲的逻辑控制。系统检测口附近配置220V电源接口。电动机选用二级或二级以上能效等级。制造工艺及标准要求符合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十三)治理标准
1.加工厂62号机床配套除尘系统粉尘排放浓度要求实测值≤10.00mg/m3。
2.厂界达到噪声功能二类标准,即:昼间≤60dB,夜间≤50dB。
3.加工厂62号机床配套除尘系统设备投运3个月时间后发包人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粉尘排放浓度实测值≤10.00mg/m3,且厂界达到噪声功能二类标准,即昼间≤60dB,夜间≤50dB为项目竣工验收依据。
(十四)主要材料品牌或生产厂家要求
1.脉冲阀:上海袋配、上海箴锋。
2.风机:上海德惠、重庆大鼎、山东恒通、汉诺威、沈鼓、岱兴。
3.电动机:江苏大中、贝得、河北西玛、皖南、江淮、河北驰力。
4.变频器:ABB、西门子。
5.电缆:众邦电缆、上上电缆、长通电缆。
6.断路器、接触器、热继电器:正泰、常熟、德力西。
7.钢材:昆钢、攀钢、重钢、本钢、唐山盛财、莱钢、鞍山宝得、敬业钢铁、首钢、中铁装备、天津友发、酒钢。
(十五)施工技术及人员要求:工程施工期间的施工技术、人员管理由承包人负责。施工期间需配置持证安全员上岗,涉及特种作业人员持符合要求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十六)施工资料要求:施工资料应与施工进度一致,竣工后应同时完成工程相应施工内容的施工资料。
(十七)施工材料进场要求:施工过程必须按照相关规范施工。本工程所使用的设备材料必须选用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承包人必须提供相应的合格证。施工所用主要材料必须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才可进场,未验收的施工材料不得使用。承包人必须提供主要施工材料的合格证、检验报告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十八)质保期内设备运行中出现的备件材料质量缺陷问题均由承包人免费更换。
(十九)技术资料要求:设备合格证、设备总图、操作、安装、调试、维修使用说明书、质量保证期备件及清单、质量检验报告、电气控制原理图、易损部件型号(尺寸)。
(二十)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本项目拆除施工所产生的废钢材必须切割为长0.60m小节、钢板切割为0.60m×0.60m小块,并按方大炭素要求运送到指定地点堆放移交方大炭素处置;承包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发包人划定的施工区域进行围挡并悬挂警示标语,围挡内的现场5S管理由承包人负责;施工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必须清运至垃圾场,当日无法清运的垃圾需要采用绿色的防尘网覆盖;承包人应自行购买符合要求的相关劳保用品;承包人需为本工程的全部施工人员购买职工工伤保险或者意外伤害团体险,并且向发包人提供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单及受保人员名单,施工期间新增的施工人员必须先购买保险并向发包人备案后才可进场作业;承包人应遵守方大炭素相关安全、环保、5S管理制度,其他要求参照方大炭素相关制度执行。
(二十一)工程竣工后办理竣工结算前,承包人优先支付工人工资(包括雇佣的农民工、临时工、劳务人员),并按发包人要求提供工人工资支付名册。如因承包人拖欠工人工资等原因造成农民工闹事或者诉讼事件,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四、质量验收标准
按照双方签订合同、设计图纸及技术要求验收。
五、工期要求
(一)加工厂62号机床配套除尘项目设备总包工程设计、制造总工期6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次日起计算);设备安装、调试工期6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设备基础具备安装条件暨设备安装开工报告批准开工时间为准)。
(二)施工期间由于发包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影响工期的,承包人书面报发包人批准后工期予以顺延,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每延误一天扣罚2000元。
六、招标时间地点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4月22日18:00。
(二)招标时间:2023年4月23日9:00。
(三)考察现场和答疑时间: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4月22日。
(四)招标地点:方大炭素信息自动化部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五)招标方式:现场招标。
七、投标条件
资质要求: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与本工程要求相应的最新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有效期内。
八、标书编制要求及投标相关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编制标书,标书分为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技术标中要有工程设计方案及配置清单、施工方案、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等相关技术文件,商务标中要有投标函、投标报价书、资质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具备的相应资质证书等其他材料、企业业绩等。投标人的标书内容需包含分项明细组价清单,明确系统组成产品的品牌、质保等要求。投标人的标书必须包含以上要求的内容,但不限于以上要求内容。
(二)投标人需提供三套标书(一套正本、两套副本),标书要求密封并加盖公章,三份标书不予退还。
(三)投标人根据收到的招标公告进行投标,在投标截止日前可书面或电话向招标人查询有关情况并要求解释。
(四)招标公告在发出三日内,招标人可以对招标公告进行修订或补充,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
(五)投标人应按照要求,认真、完整、真实的编制标书及投标人基本情况。
(六)标书不得涂改、增删,如必须修改时,必须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七)标书的正本必须每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八)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招标会议,其投标无效。
(九)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标书。
九、付款方式
(一)预付款:合同总价的30%。
(二)到货款:设备、材料到货后验收合格,并经项目部签字确认后,承包人开具合同总价6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
(三)验收款:通过发包人组织的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办理完成并开具剩余全额发票挂账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
(四)质保金:留合同总价的10%为质保金,以办理竣工验收证书签字日期开始计算,12个月后支付。
(五)支付方式:本工程付款全部为银行承兑汇票,承包人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率为13%。
十、报名要求
(一)报名方式
投标人请于2023年4月22日18:00前完成现场交流,并提供投标人的相关资质文件。
(二)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要求
1.投标人必须向方大炭素财务部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000.00元,未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招标会议,所投标书作废标处理。
2.招标结果确定后,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只退还本金,不支付利息。
3.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5%,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中标投标人需向招标人以银行电汇的方式补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且双方无异议后退还,履约保证金只退还本金,不支付利息。
(三)投标文件资料费要求
凡参加投标的人,必须向方大炭素财务部缴纳投标文件资料费人民币300.00元,投标文件资料费无论是否中标均不予退还。
(四)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资料费可以现金方式缴纳,或通过投标人账户转账至招标人所提供的账户,并向招标人提供电子版转账回执。
(五)汇款信息
单位名称: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兰州红古海石湾支行。
账号:2703026709022102340。
行号:102821088806。
十一、其他说明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有串标、抬标、压标等破坏公平竞争行为的。
2.投标人有私下接触评标委员和工作人员、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投标人在开标后撤回标书或自动放弃中标、逾期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二)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以通过修改招标公告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或缩短投标截止期,或者临时取消此次招标。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力和义务均应延长或缩短至新的截止日期,或者响应取消招标。
(三)承包人进入厂区施工必须遵守方大炭素各项管理制度。
(四)承包人在现场安装调试的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安全保卫及其他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
(五)投标人应保护招标人的各类文件、资料图纸等,未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用于本工程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投标人应负法律责任,招标人有权索赔。
(六)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发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时,承包人未进行采购、设计制造的,不支付费用;已进行采购、设计制造的,按照完成的工作量支付费用。
十二、招标方信息
(一)单位名称: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联系地址: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炭素路11号。
(三)联系电话:16693161594。
十三、方大炭素纪检、审计监察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8009490058(公司党委书记)
18009490071(公司审计法务部部长)
18009493958(公司纪检监察科长)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2日
一、工程名称
加工厂62号机床配套除尘项目设备总包工程。
二、招标内容
(一)根据加工厂炭砖线62号机床粉尘收集实际工况设计、制造、安装一套除尘系统,包括现场勘查、系统设计、设备制造、系统管道、电控系统及控制柜供货、安装、调试、人员培训等内容。
(二)承包人负责除尘系统至除尘器排放口范围内,旋风除尘器、脉冲袋式除尘器、配套风机、风机隔音房、管道阀门、封闭式集尘料仓、除尘器螺旋输送机、星型卸料器等在内的全部设备、管网、控制阀门、电控系统的供货、制作、安装、调试工作、空负荷试车、负荷联动试车,直至最终交付投运。
(三)新上除尘系统吸尘口:共计八个吸尘口(其中62号机床六个、090号小机床一个,一个为清扫卫生预留)。
(四)通风主管道改造更换,将原共用系统62号机床和090号小机床部分管道拆除,新增部分管道与原系统分离,重新优化、设计、制作、安装,并与机床通风支管道连接。各吸尘点管道配置手动风量调节阀。
(五)新上除尘系统安装在加工厂三车间炭砖线62号机床厂房南侧,脉冲袋式除尘器等露天设备上方设置简易彩钢防雨棚。风机安装风机隔音房,同时采取降噪声措施,确保噪音达标。
(六)脉冲袋式除尘器和旋风除尘器除尘灰输送到新建料仓(按照设计需要可增设设备),新建料仓单个容量不小于15.00m3,料仓卸料口下端离地面1.20m左右采用吨袋装卸。
(七)承包人负责从加工厂三车间炭砖线62号机床厂房内发包人指定的管道接口接入压缩空气,包括压缩空气储罐、管道材料供货及施工,配套安装阀门、压力表等。现有参数:压缩空气管道DN25,压力0.40~0.50MPa。对于新上除尘系统承包人需根据现有压缩空气压力参数,采取相应保压、增压措施。安装简单压缩空气储罐容量1.00m3,相关报检手续由承包人负责。
(八)承包人负责从加工厂三车间老炭砖线配电室配电柜内引入主电源,包含主电源电缆的供货及敷设,指定点位配电室距离除尘器安装位置直线距离约130.00m。除尘电控系统包含从除尘系统控制柜开始(包含控制柜)的整个除尘系统的配电、控制系统的设计、供货、安装与调试。配套电控系统,实现两地控制,在风机附近安装就地控制操作箱。
(九)在风机隔音房、除尘器简易防雨棚处安装照明灯。
(十)承包人负责对因施工需要的孔洞进行开凿并恢复。
(十一)合同签订后承包人负责提供除尘系统设备及配套装置、配套风机房土建基础条件图,提供工艺流程图、设备和管道平面布置图、设备外形图、钢结构设计图、设备选型表(必须标明设备材料品牌及产地)。
(十二)承包人施工前提供设备布置定位图及施工图。
三、技术要求
(一)技术规范及要求
1.设备厂家必须按照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规定、标准等进行设备和材料的加工制作及施工。
2.所选用的设备、材料要求符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规定、标准等。
(二)按照加工厂炭砖线62号机床粉尘收集实际工况进行系统设计,在工艺设计与设备选型时合理预留余量确定系统设计风量。
(三)在新上脉冲袋式除尘器前端设计、配置一套旋风除尘器,用于大颗粒石墨粉收集。
(四)脉冲袋式除尘器
1.滤袋、骨架根据投标人设计确定。
2.花板采用冲压形式成孔,钢材厚度δ≥6.00mm。
3.箱体壁板、灰斗、顶部盖板选用钢材厚度δ≥4.00mm制作。
(五)风机
1.风机启动方式采用变频器控制。
2.风机进出口配备相应软连接。
3.风机进口配置多叶机制调节阀,出口配备相应消声装置。
4.风机隔音房采用钢结构框架+隔音板结构,设置必要的窗户、门和检修通道。
(六)通风管道系统数量、规格长度、阀门配置数量等,满足新上除尘系统工艺设备运行要求。
1.通风管道选用钢材厚度δ4.00mm制作,所有弯头、三通、四通、变径选用钢材厚度δ5.00mm制作、采用陶瓷内衬钢管。通风管道直管段采用焊接连接,所有三通、四通、弯头以及与设备连接部分采用δ≥8.00mm机制法兰连接。
2.烟囱选用钢材厚度δ4.00mm制作。
3.除尘器烟囱设计防雷接地装置。监测孔位置距监测平台1.50m。
4.新上除尘系统管道、阀门,参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标注介质流向、管道色标或悬挂标识牌。
(七)通风管道、压缩空气管道、设备本体及钢结构平台、防护栏杆、管道支架除锈后刷两道防锈漆,再刷两道调和漆,根据除尘器安装位置情况确定符合技术要求的防腐涂料。设备本体、钢结构平台、防护栏杆、管道及支架等涂漆颜色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施工。涂层干漆膜总厚度:室外应为150.00μm,室内应为125.00μm,其允许偏差为-25.00μm。
(八)高空管道阀门、除尘器设备必须安装检修平台,配置栏杆、踢脚线、旋梯或走梯,防护栏杆刷黄黑安全警示色。系统所有机械传动、转动部位均设置密封、全防护装置,防护装置必须可拆卸且满足日常点检观察要求。在离地高度<20.00m的平台、通道的防护栏杆高度不得低于1050.00mm,在离地高度≥20.00m高的平台、通道的防护栏杆不得低于1200.00mm;梯子封闭边扶手的高度由踏板突缘上表面到扶手的上表面垂直测量应不小于860.00mm,不大于960.00mm;斜梯敞开边的扶手高度应不低于《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GB4053-2009)第三部分中规定的栏杆高度。所有设备旋转部位防护装置、检修平台、梯子制作安装符合相关规范标准。
(九)要求设备铭牌清晰、耐腐蚀,并铆固于设备明显位置。
(十)除尘系统主体设备制造选用钢板厚度允许偏差要求:钢材厚度δ3.00mm,不得小于δ2.78mm;钢材厚度δ4.00mm,不得小于δ3.76mm;钢材厚度δ5.00mm,不得小于δ4.74mm;钢材厚度δ6.00mm,不得小于δ5.72mm;钢材厚度δ8.00mm,不得小于δ7.70mm。
(十一)除尘器清灰采用压缩空气脉冲喷吹方式,采用自动和手动两种方式。在线状态清灰,清灰采用自动控制。
(十二)电气及自动控制系统
电控系统的组成主要包含:低压配电及PLC控制系统、就地控制箱、电缆等。控制系统选用PLC实现远程和就地启/停控制,PLC采用S7-1200系列。除尘器清灰系统采用上位触摸屏设定定时控制,实现调节脉冲周期(喷吹周期)和脉冲宽度(喷吹时间),有差压显示、监控及报警,PLC可完成以下主要功能:各运行设备的联锁、主电机的启停控制、各卸灰装置的控制、除尘器滤袋反吹脉冲的逻辑控制。系统检测口附近配置220V电源接口。电动机选用二级或二级以上能效等级。制造工艺及标准要求符合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十三)治理标准
1.加工厂62号机床配套除尘系统粉尘排放浓度要求实测值≤10.00mg/m3。
2.厂界达到噪声功能二类标准,即:昼间≤60dB,夜间≤50dB。
3.加工厂62号机床配套除尘系统设备投运3个月时间后发包人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粉尘排放浓度实测值≤10.00mg/m3,且厂界达到噪声功能二类标准,即昼间≤60dB,夜间≤50dB为项目竣工验收依据。
(十四)主要材料品牌或生产厂家要求
1.脉冲阀:上海袋配、上海箴锋。
2.风机:上海德惠、重庆大鼎、山东恒通、汉诺威、沈鼓、岱兴。
3.电动机:江苏大中、贝得、河北西玛、皖南、江淮、河北驰力。
4.变频器:ABB、西门子。
5.电缆:众邦电缆、上上电缆、长通电缆。
6.断路器、接触器、热继电器:正泰、常熟、德力西。
7.钢材:昆钢、攀钢、重钢、本钢、唐山盛财、莱钢、鞍山宝得、敬业钢铁、首钢、中铁装备、天津友发、酒钢。
(十五)施工技术及人员要求:工程施工期间的施工技术、人员管理由承包人负责。施工期间需配置持证安全员上岗,涉及特种作业人员持符合要求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十六)施工资料要求:施工资料应与施工进度一致,竣工后应同时完成工程相应施工内容的施工资料。
(十七)施工材料进场要求:施工过程必须按照相关规范施工。本工程所使用的设备材料必须选用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承包人必须提供相应的合格证。施工所用主要材料必须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才可进场,未验收的施工材料不得使用。承包人必须提供主要施工材料的合格证、检验报告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十八)质保期内设备运行中出现的备件材料质量缺陷问题均由承包人免费更换。
(十九)技术资料要求:设备合格证、设备总图、操作、安装、调试、维修使用说明书、质量保证期备件及清单、质量检验报告、电气控制原理图、易损部件型号(尺寸)。
(二十)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本项目拆除施工所产生的废钢材必须切割为长0.60m小节、钢板切割为0.60m×0.60m小块,并按方大炭素要求运送到指定地点堆放移交方大炭素处置;承包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发包人划定的施工区域进行围挡并悬挂警示标语,围挡内的现场5S管理由承包人负责;施工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必须清运至垃圾场,当日无法清运的垃圾需要采用绿色的防尘网覆盖;承包人应自行购买符合要求的相关劳保用品;承包人需为本工程的全部施工人员购买职工工伤保险或者意外伤害团体险,并且向发包人提供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单及受保人员名单,施工期间新增的施工人员必须先购买保险并向发包人备案后才可进场作业;承包人应遵守方大炭素相关安全、环保、5S管理制度,其他要求参照方大炭素相关制度执行。
(二十一)工程竣工后办理竣工结算前,承包人优先支付工人工资(包括雇佣的农民工、临时工、劳务人员),并按发包人要求提供工人工资支付名册。如因承包人拖欠工人工资等原因造成农民工闹事或者诉讼事件,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四、质量验收标准
按照双方签订合同、设计图纸及技术要求验收。
五、工期要求
(一)加工厂62号机床配套除尘项目设备总包工程设计、制造总工期6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次日起计算);设备安装、调试工期6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设备基础具备安装条件暨设备安装开工报告批准开工时间为准)。
(二)施工期间由于发包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影响工期的,承包人书面报发包人批准后工期予以顺延,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每延误一天扣罚2000元。
六、招标时间地点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4月22日18:00。
(二)招标时间:2023年4月23日9:00。
(三)考察现场和答疑时间: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4月22日。
(四)招标地点:方大炭素信息自动化部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五)招标方式:现场招标。
七、投标条件
资质要求: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与本工程要求相应的最新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有效期内。
八、标书编制要求及投标相关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编制标书,标书分为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技术标中要有工程设计方案及配置清单、施工方案、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等相关技术文件,商务标中要有投标函、投标报价书、资质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具备的相应资质证书等其他材料、企业业绩等。投标人的标书内容需包含分项明细组价清单,明确系统组成产品的品牌、质保等要求。投标人的标书必须包含以上要求的内容,但不限于以上要求内容。
(二)投标人需提供三套标书(一套正本、两套副本),标书要求密封并加盖公章,三份标书不予退还。
(三)投标人根据收到的招标公告进行投标,在投标截止日前可书面或电话向招标人查询有关情况并要求解释。
(四)招标公告在发出三日内,招标人可以对招标公告进行修订或补充,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
(五)投标人应按照要求,认真、完整、真实的编制标书及投标人基本情况。
(六)标书不得涂改、增删,如必须修改时,必须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七)标书的正本必须每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八)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招标会议,其投标无效。
(九)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标书。
九、付款方式
(一)预付款:合同总价的30%。
(二)到货款:设备、材料到货后验收合格,并经项目部签字确认后,承包人开具合同总价6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
(三)验收款:通过发包人组织的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办理完成并开具剩余全额发票挂账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
(四)质保金:留合同总价的10%为质保金,以办理竣工验收证书签字日期开始计算,12个月后支付。
(五)支付方式:本工程付款全部为银行承兑汇票,承包人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率为13%。
十、报名要求
(一)报名方式
投标人请于2023年4月22日18:00前完成现场交流,并提供投标人的相关资质文件。
(二)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要求
1.投标人必须向方大炭素财务部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000.00元,未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招标会议,所投标书作废标处理。
2.招标结果确定后,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只退还本金,不支付利息。
3.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5%,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中标投标人需向招标人以银行电汇的方式补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且双方无异议后退还,履约保证金只退还本金,不支付利息。
(三)投标文件资料费要求
凡参加投标的人,必须向方大炭素财务部缴纳投标文件资料费人民币300.00元,投标文件资料费无论是否中标均不予退还。
(四)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资料费可以现金方式缴纳,或通过投标人账户转账至招标人所提供的账户,并向招标人提供电子版转账回执。
(五)汇款信息
单位名称: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兰州红古海石湾支行。
账号:2703026709022102340。
行号:102821088806。
十一、其他说明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有串标、抬标、压标等破坏公平竞争行为的。
2.投标人有私下接触评标委员和工作人员、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投标人在开标后撤回标书或自动放弃中标、逾期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二)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以通过修改招标公告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或缩短投标截止期,或者临时取消此次招标。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力和义务均应延长或缩短至新的截止日期,或者响应取消招标。
(三)承包人进入厂区施工必须遵守方大炭素各项管理制度。
(四)承包人在现场安装调试的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安全保卫及其他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
(五)投标人应保护招标人的各类文件、资料图纸等,未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用于本工程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投标人应负法律责任,招标人有权索赔。
(六)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发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时,承包人未进行采购、设计制造的,不支付费用;已进行采购、设计制造的,按照完成的工作量支付费用。
十二、招标方信息
(一)单位名称: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联系地址: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炭素路11号。
(三)联系电话:16693161594。
十三、方大炭素纪检、审计监察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8009490058(公司党委书记)
18009490071(公司审计法务部部长)
18009493958(公司纪检监察科长)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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