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开发区大成物业公司案件律所另行单一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发布人:张译文 发布时间:2021-11-29
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XX律所:
现对恒丰银行芝罘支行与烟台开发区大成物业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律所选聘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贵单位前来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恒丰银行芝罘支行与烟台开发区大成物业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律所选聘
二、采购项目编号:HFYTFSCG2021030066
三、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该项目原为我行芝罘支行向烟台开发区大成物业公司发放贷款,贷款本金260万元,贷款起止日期1994年10月28至1995年5月28日,借款后,大成公司偿还了1995年4月21日前的借款利息,尚余借款本金260万元及利息3121332.8元(计算至2000年8月20日)未能偿还。2000年7月20日,住房银行与大成公司、大荣公司及烟台开发区通业发展公司签订一份会议纪要载明,对大成公司的借款归还问题进行协商,达成还款协议,以维护各方利益。为维护权益及加速清收,拟聘请律师代理该案的债权补充申报及破产拍卖款项的回收。
2、服务周期:服务周期为该案件的补充申报至破产拍卖成交领款全过程。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拟派出的律师须具有专职律师执业资格证;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应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五、获取磋商文件:
方式:请于2021年12月2日至 2021年12月6日每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内将邀请回复函的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人邮箱(gaowei1@hfbank.com.cn),同时原件待现场磋商时送达至恒丰银行烟台分行,联系人:高巍 联系方式:18660081818。
六、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7日09时00分。本次采用现场磋商方式。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方式为现场送达,各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携带至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南山世纪大厦A座恒丰银行,联系人:高巍,电话:18660081818。具体磋商方式详见磋商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地 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南山世纪大厦A座恒丰银行
联 系 人:高巍
联系方式:18660081818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