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
达拉特西站供热设施补强工程外电接引工程
择优选择第三方审价单位公告
(公告编号:GGSFW2024-48)
1.立项依据
根据《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达拉特西站供热设施补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呼铁计函〔2024〕30号),达拉特西站供热设施补强工程批准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建设资金已落实,现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择本项目外电接引工程第三方审价单位。
2.工程概况
2.1 项目简况、建设地点:
项目简况:达拉特西站供热设施补强工程外电接引工程。
建设地点:达拉特西站。
2.2主要工程内容和数量:
达拉特西站供热设施补强工程外电接引工程。
2.3 工程投资估算:3000元,第三方审价费按《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进行取费,具体合同金额以集团公司概预算所批复的预算金额为准。
2.4 服务期限:在合同签订至取得相应成果,包括:文本、附件、图件。
2.5质量要求: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按技术规范的要求,编制第三方审价报告并通过审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工程技术标准,建立相应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措施,认真履行合同,对提供数据和报告的真实性、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
3.对实施单位的资格要求
3.1 申请单位资格能力要求:(1)申请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2)近三年(2021年至今)具有独立承担过或正在承担不低于本项目标准和规模的第三方审价业绩不少于3项,有铁路项目第三方审价业绩不少于3项。(3)熟悉最新的各个行业的工程预算标准,且未承担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任务,与承担本项目的单位无行政隶属关系。(4)具有铁道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不少于1名、铁道工程专业工程师不少于3名。
3.2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申请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单位在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和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申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一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3申请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递交申请文件截止之日前,被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不接受其递交申请文件。
3.4 申请单位不能为联合体,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利益冲突。
4.申请文件递交
4.1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申请单位,请于2024年9月11日17:00前,向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递交纸质申请文件,或将申请文件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ggsjhb@126.com,逾期递交或未递交到指定地点(或未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的申请文件均不予受理。
4.2 纸质申请报名资料需加盖骑缝章(申请文件电子版应为纸质申请报名资料的高清扫描件),否则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5.申请文件组成内容
5.1 申请函。
5.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5.3 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
5.4 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副本复印件。
5.5 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表。
5.6 拟投入的主要人员表(附相关资质证书)。
5.7 节能评估技术咨询服务实施方案。
5.8财务状况证明资料。
5.9申请单位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中国裁判文书网”对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5.10申请单位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失信记录查询截图。
5.11申请单位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国家铁路局官网失信行为“黑名单”查询结果。
6.确定成交候选人
本项目择优选择实施单位按照《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规范零小工程项目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试行)》(呼铁建设函﹝2021﹞333号)相关规定执行。
7.监督部门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部
8.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
地 址:呼和浩特市锡林北路28号
邮 编:010050
联系人:李海琴
电 话:0471-2241777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