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2024)项目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10/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刘老师18008333737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夏老师1872315491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6
公告正文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2024)(项目名称)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2024)(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比选。
2、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
2.1服务对象: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控制公司及参股公司(下称“所属单位”)提交比选人处理的相关事项。
2.2服务内容:
(一)出席比选人股东大会,并就会议的召开及决议的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
(二)应比选人的要求,审阅比选人信息披露文件,就有关问题提出法律建议和意见;
(三)应比选人的要求,列席相关董事会会议,并就相关问题提供咨询意见供比选人决策层参考;
(四)协助起草、修订比选人治理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比选人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
(五)就比选人日常经营管理中涉及到的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等事项提供咨询意见;
(六)参与比选人内部激励机制设计,为比选人提供该方面的法律咨询;
(七)及时向比选人通报国内证券立法、执法的新动向,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法律建议或在相关法律发生较大变动时,应比选人的要求,进行专项讲座;
(八)根据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就有关规范运作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九)按照比选人的要求,起草、审查和修改比选人规范运作所涉及的相关文件,对存在问题的条款、内容提出专项法律建议或者处置措施;
(十)为比选人的重大投融资项目、资产重组、比选人并购、再融资、重大技术引进、合资合作等项目提供前期合规性咨询;
(十一)结合比选人实际需要,为比选人合规管理等提供培训服务
(十二)其他与比选人规范运作直接相关的法律服务。
2.3服务期:期限为3年,且实行一年一评,合同一年一签。其中:第一个合同年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止;第二个合同年为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止;第三个合同年为2026年11月1日-2027年10月31日止。服务期限内,每个合同年期满前30日,乙方向甲方提交年度工作报告,甲方根据乙方当年服务情况按合同约定及附件1《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考评表》对乙方当年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考评,若当年考评结果为满意及以上等级的,则双方续签下一个合同年服务合同;若当年考评结果为满意以下等级的,则服务期限于该合同年期满之日自动终止,双方不再续签。甲方有权另行选聘其他任何第三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律师事务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2投标人未受过刑事处罚,近三年年检合格,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证券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以及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3投标人指派经办律师团队应在上市公司合规运作法律咨询领域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丰富工作经验,主要经办律师在该领域应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验并至少为事务所合伙人,投标人应保证经办律师团队成员稳定,如更换主要经办律师需获得公司书面同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4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5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 2024年 07- 09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参保证明须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注:投标人系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即可。
3.6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邀请书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注:因“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不定期更新,故最终以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黑名单公示为准));
(2)自2024年10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10月0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4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注明须提供原件的除外,原件备查。
3.8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比选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以上资料除要求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注:投标人若为分支机构(分所)的,经营规模、综合实力等相应情况必须符合比选文件以上要求。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被邀请的投标人于2024年10月29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报价需与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一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4.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代理机构支付500.00元/份标书费,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1月06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重庆水务招标采购中心。
5.2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6日10时 00分(北京时间)。
5.3 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逾期投标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5.4 本次比选若潜在投标人单位地址距重庆水务招标采购中心较远,因本项目限价较低,投标人来往开标现场投标不太经济,故本次比选也可采用邮寄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但有以下要求:
(1)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62号二层重庆水务招标采购中心,投标文件必须在开标前邮寄到重庆水务招标采购中心,逾期,拒绝接收投标文件。收件人:夏老师 电话18723154919
(2)通过邮寄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默认项目开标过程及结果。
(3)必须保证投标文件密封情况,若邮寄过程中出现有密封破损,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4)项目代理机构不对邮寄的投标文件承担保管责任。
(5)采用邮寄方式的投标人,应将标书费支付截图打印后一并邮寄至代理机构(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不用装入投标文件中,收款码及开票码如下: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cms/index.ht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龙家湾1号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18008333737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紫园路262号
联 系 人:夏翔宇
电 话:18723154919
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2024)(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比选。
2、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
2.1服务对象: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控制公司及参股公司(下称“所属单位”)提交比选人处理的相关事项。
2.2服务内容:
(一)出席比选人股东大会,并就会议的召开及决议的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
(二)应比选人的要求,审阅比选人信息披露文件,就有关问题提出法律建议和意见;
(三)应比选人的要求,列席相关董事会会议,并就相关问题提供咨询意见供比选人决策层参考;
(四)协助起草、修订比选人治理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比选人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
(五)就比选人日常经营管理中涉及到的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等事项提供咨询意见;
(六)参与比选人内部激励机制设计,为比选人提供该方面的法律咨询;
(七)及时向比选人通报国内证券立法、执法的新动向,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法律建议或在相关法律发生较大变动时,应比选人的要求,进行专项讲座;
(八)根据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就有关规范运作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九)按照比选人的要求,起草、审查和修改比选人规范运作所涉及的相关文件,对存在问题的条款、内容提出专项法律建议或者处置措施;
(十)为比选人的重大投融资项目、资产重组、比选人并购、再融资、重大技术引进、合资合作等项目提供前期合规性咨询;
(十一)结合比选人实际需要,为比选人合规管理等提供培训服务
(十二)其他与比选人规范运作直接相关的法律服务。
2.3服务期:期限为3年,且实行一年一评,合同一年一签。其中:第一个合同年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止;第二个合同年为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止;第三个合同年为2026年11月1日-2027年10月31日止。服务期限内,每个合同年期满前30日,乙方向甲方提交年度工作报告,甲方根据乙方当年服务情况按合同约定及附件1《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考评表》对乙方当年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考评,若当年考评结果为满意及以上等级的,则双方续签下一个合同年服务合同;若当年考评结果为满意以下等级的,则服务期限于该合同年期满之日自动终止,双方不再续签。甲方有权另行选聘其他任何第三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律师事务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2投标人未受过刑事处罚,近三年年检合格,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证券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以及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3投标人指派经办律师团队应在上市公司合规运作法律咨询领域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丰富工作经验,主要经办律师在该领域应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验并至少为事务所合伙人,投标人应保证经办律师团队成员稳定,如更换主要经办律师需获得公司书面同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4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5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 2024年 07- 09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参保证明须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注:投标人系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即可。
3.6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邀请书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注:因“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不定期更新,故最终以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黑名单公示为准));
(2)自2024年10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10月0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4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注明须提供原件的除外,原件备查。
3.8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比选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以上资料除要求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注:投标人若为分支机构(分所)的,经营规模、综合实力等相应情况必须符合比选文件以上要求。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被邀请的投标人于2024年10月29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报价需与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一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4.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代理机构支付500.00元/份标书费,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1月06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重庆水务招标采购中心。
5.2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6日10时 00分(北京时间)。
5.3 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逾期投标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5.4 本次比选若潜在投标人单位地址距重庆水务招标采购中心较远,因本项目限价较低,投标人来往开标现场投标不太经济,故本次比选也可采用邮寄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但有以下要求:
(1)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62号二层重庆水务招标采购中心,投标文件必须在开标前邮寄到重庆水务招标采购中心,逾期,拒绝接收投标文件。收件人:夏老师 电话18723154919
(2)通过邮寄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默认项目开标过程及结果。
(3)必须保证投标文件密封情况,若邮寄过程中出现有密封破损,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4)项目代理机构不对邮寄的投标文件承担保管责任。
(5)采用邮寄方式的投标人,应将标书费支付截图打印后一并邮寄至代理机构(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不用装入投标文件中,收款码及开票码如下: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cms/index.ht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龙家湾1号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18008333737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紫园路262号
联 系 人:夏翔宇
电 话:18723154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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