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呼和浩特生产调度指挥中心换热机房吸收式热泵机组(含板换)及其他水系统辅助设备采购项目
金额
480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9/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1500002024091202001
预算金额480万元
招标联系人魏志彬15910643432
招标代理机构电能易招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志权010-5699527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呼和浩特生产调度指挥中心换热机房吸收式热泵机组(含板换)及其他水系统辅助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1500002024091202001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生产调度指挥中心换热机房吸收式热泵机组(含板换)及其他水系统辅助设备采购项目已经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备案。招标人为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投资480.00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生产调度指挥中心换热机房吸收式热泵机组(含板换)及其他水系统辅助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二纬路以南、阿吉泰路以西

    3.招标内容:采购吸收式热泵机组(含板换)、循环泵组(变频器与电机为一体式)、补水泵组(变频器与电机为一体式)、阀门、软化水设备(水箱除外)、分水器、集水器及配套电气、弱电设备等换热机房内采暖设备,阀门、燃气热水炉、容积式热交换器、铜银离子水处理器、化学加药水处理机组等其他水系统辅助设备,具体数量及规格型号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标准及要求”

    4.供货期:收到招标人订单后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资格要求:本项目接受生产厂家或代理经销商投标,吸收式热泵机组投标时代理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以及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同一品牌只接受生产厂家或唯一授权的代理经销商投标,吸收式热泵机组以外的其他设备投标时代理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以及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5.信誉要求: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行为;

    6.其他要求:未被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交易系统新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点击操作手册下载。

    2.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0919日00:00:00-20240925日23:59:59

    4.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操作手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010时30分

    2.递交方式:详见操作手册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101010时30分

    2.开标地点:远程开标

    3.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2.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

    3.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

    此公告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八、其他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

、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18号

    联系人:魏志彬

    电  话:15910643432

    招标代理机构:电能易招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32号

    联系人:张志权、王诗雨

    电  话:010-5699527213347153235

    邮  箱:dnyz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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