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受东莞市东坑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局的委托,就“东莞市东坑镇井美村综合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441900-28-201910-280113-0001)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441900-28-201910-280113-0001
项目名称:东莞市东坑镇井美村综合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梁锡恩
联系方式:0769-21682660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东莞市东坑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东莞市东坑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小姐 0769-83861066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用户需求明细
一、项目实施目的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2012年东莞市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2〕65号)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居民群众为宗旨,充分发挥政府、社区居委会、社会组织、驻社区单位、企业及居民个人在社区服务中的作用,整合社区资源,搭建服务平台,健全服务队伍,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不断提高各级政府、社区居委会对社区服务的重视程度,引导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参与社区服务活动,增强社区服务的活力和社会组织的服务能力,增强社区居民对社区服务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促进东莞市“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战略的顺利实施,开展东莞市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
二、项目服务对象
根据井美社区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提供社区服务。其中,优先满足老年人、残疾人、困难居民、青少年的服务需求,逐步扩大到社区所有人群,满足广大居民的个性化需求。
三、项目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包括老人健康关注和文娱生活建设、青少年儿童成长发展、关爱残疾人、家庭教育、志愿者发展、社区文化体育娱乐等服务。对于常规服务,实行免费制,但卫生清洁、保健护理、上门陪护等属居家养老范围的实施项目,井美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可以按照规范标准收取低偿费用。
根据实际情况、井美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提供的服务项目既可多于以上项目,也可替换其他项目进入(但非主要面向服务对象的相关项目除外)。
四、项目要求
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是为居民提供综合性社区服务的场所,服务内容包括面对老年人、儿童青少年、残疾人的福利性服务,面对家庭、青年人、新莞人的公益性服务,面对广大居民、企事业单位的低偿便民服务,组织居民开展自助、互助性服务等。
(一)服务功能多样化。根据居民服务需求,通过改建、扩建等方式,完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各类服务功能室,搭建综合性社区服务平台,拓展社区服务功能,努力满足社区不同人群的多元化需求。
(二)运作方式社会化。创新社区服务模式,原则上要求引进专业社会组织进驻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负责运营服务中心各类功能室。引入专业社会工作者,建立社工、义工联动发展的机制,提高社区服务专业化水平。
(三)服务活动常态化。建立社区服务长效机制,丰富服务方式,拓展服务内容,扩大居民参与,形成社区居委会、社会组织、驻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及居民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服务网络。
五、服务内容需求
社会组织要经常深入社区进行调查研究,联络社区居民,了解居民服务需求,并结合居民需求,提供相应的专业服务,其中,“社区服务日”活动每月不少于3次,使服务对象获得满意的基本服务需求。同时,群众参与社区服务人数要达社区户籍人口数量的30%,居民对开展的社区服务活动满意率达80%以上。
除集体活动外,专业工作人员应以辅导及指导服务协助个人解决问题,为身处不利环境者提供支持服务,促进个人与社会群体的关系,加强对社会的了解、认同及参与,结合康乐、技能学习与兴趣发展等活动促进参加者身心健康。各群体服务内容和标准要求具体如下:
(一)老人服务
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开展各类老人服务,使老人在社区过着健康,受尊重、有尊严的生活。
1、日常生活照料:为社区孤寡、独居及日间无人照料的老人提供上门探访和关注服务,关心老人的生理、心理健康,组织社区志愿者开展关怀行动,使孤寡、独居老人得到贴心的社区服务,在社区就可以享受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2、健康维护服务:为社区老年人制作健康档案,恒常关注老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为老年人提供预防、保健等卫生服务,例如量血压、白内障筛查、健康操等;组织整合社区内外资源,例如社区医院、东莞国药等资源,为社区的老年人提供便民服务,关注身心健康;通过提供老年人互助交流平台,增强老年人在社区内的幸福感,促进心理健康;
3、精神慰籍服务:为老年人开展各种类型、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娱建设活动;组织义工开展关爱社区老年人服务;组织社区老年志愿者服务队伍,通过参与社区事务和志愿服务,促进老有所为,发挥余热。
4、社会支援服务:根据老年人需求,协助或帮助老人购买生活用品;代读、代写、帮助处理老年人的各种文书资料,受老年人委托代领各种物品。
5、咨询信息服务:通过举办各种形式、多种内容的活动,解答与老年人相关的各种心理、生理、政策等方面疑难问题。
(二)家庭服务需求
1、预防性服务:提供专业讲座、专业咨询、心理辅导、训练方法指导等多方位家庭教育服务,为社区家庭改善不良结构、发挥家庭功能、增强家庭互动,预防家庭问题和矛盾的产生和激化,提高家庭生活质量。
2、支持性服务:通过各种社会资源配合与运用,对困难家庭、边缘家庭、单亲家庭等采取家访、危机介入、个案辅导、资源互助小组、社区志愿活动等及时给予支持和帮助、防止问题恶化,促进家庭能力发展。
3、发展性服务:根据各街道和社区的特点,结合家庭不同需求,实施各类型的社区活动,营造建设和谐社区和谐家庭的氛围。
(三)青少年服务需求
1、发展及预防性服务:面向社区青少年,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采用宣传教育、信息提供和社区活动等基础性服务,以强化和发展青少年社会功能,预防个人和家庭不同时期问题的出现。
2、支援性服务:针对已出现问题或存在潜在危机的青少年,采用个案辅导、资源互助小组、社区活动等服务几时给予支持和帮助,协助青少年处理青春期各类问题,防止问题恶化,及时修补和巩固青少年的抗逆能力,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3、治疗性服务:针对存在重大问题和处于危急中的青少年及其家庭,采用个案辅导、治疗性小组、危机干预等专业服务,进行心理和行为治疗,修复和改善个人功能,促进个人恢复到正常状态。
(四)残疾人康复服务需求
用以人为本的原则与社区康复服务的实务工作相互结合,加强残障人士在日常生活上的参与机会及自我决定,提升他们的自主、自信及生活素质。培养一批助残志愿者,让助残志愿者更加了解社区残障人士,以更专业更有信心地参与助残服务。组织开展残障人士文娱建设建设,丰富残疾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引导残疾人融入社区,参与社区建设,例如户外游、生日聚会、互助小组等。发掘潜能,促进发展,使社区残障人士的潜能最大化发挥,例如组织手工制作义卖、参与社区公益等。促进社区残障人士生活环境改善及建议。
(五)妇女成长发展需求
社区妇女是一群庞大的人群,有着很强烈的社交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特别是社区家庭主妇,空闲时间较多,希望更多发掘兴趣爱好和参与更多的社会活动,以丰富精神生活,提高生活质量,促进自身的发展。因此,建立以健康为本,学习为长,奉献为乐的妇女发展计划方针和成立一支妇女志愿者队伍以更好地服务社区。成长性、发展性的服务能够发掘妇女的潜能,促进成长,以提高社区参与积极性,同时也可以女性独特的柔性营造社区互助、互爱、互帮的友好氛围。
(六)社区公益发展需求
井美社区新老莞人交叉生活的独特性,邻里之间的社会感情有待提高,基于整个社区的发展视角,井美中心有紧密居民关系、发展社区居民凝聚力、提高社区居民参与意识的义务与职责。社区公益项目的发展,连接社区自身的人力资源和物力资源,将社区居民、志愿者、家长儿童、残障人士紧密结合在一起,一起创造幸福融洽的井美社区,打造社区互帮、互助、互换、互爱平台,并期望将整个社区联结成一个完整的系统,社区氛围更加友好。
(七)其它可以纳入中心服务的人群服务需求
根据街道或社区的特点,为其他可以纳入井美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服务的群体提供切合需求的社会服务,发展有社区特色的服务模式。
六、服务队伍建设
1、负责运营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的社会组织要配备开展日常社区服务的服务队伍,专业服务人才和普通服务人员原则上不少于7人,即不少于3名专职社会工作者(须提供资格证书);4名专职社工助理。
2、社会组织日常服务人员要经专业培训,具备良好的服务素质,并于服务过程中持续接受专业培训,促进专业能力的不断提升。
3、社会组织要协助社区居委会发展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伍,以“社工+义工”的模式,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志愿服务活动。要实行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注册社区志愿者不少于社区常住人口的10%。
七、服务管理
1、社会组织应与井美村社区村委会一同制定详细的社区服务活动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召开社区服务工作会议,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
2、本项目采购服务期为三年。中标后,社会组织应和东坑镇社会事务局、东莞市东坑镇井美股份经济联合社签订三方服务合同,一年一签。社会组织负责井美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的策划和成效管理,相关服务单位有权对社会组织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并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
3、社会组织应与社工、社工助理签订合法的劳动协议,负责社工、社工助理日常管理、教育、培训、考核,促使社工服务持续达到协议标准。
★八、服务期限
本次采购服务期为三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九、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结算方式:由东莞市东坑镇井美股份经济联合社(丙方)与中标单位(乙方)结算服务款。
2、结算时间:
1.乙方在合同签订前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5%的不可撤销履约保函或者履约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担保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验收合格并结算完毕后7天内保持有效;
2.合同签订后,乙方向丙方提交请款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丙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25%作为本项目包运营的启动资金;
3.乙方在运营本项目后,丙方按季度和相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运营费用;
4.乙方成功运营本项目后,通过丙方组织的验收且办理完相关验收手续后,乙方向丙方提交请款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丙方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项。
注:具体支付细节以签定合同为准。
注:不满足招标文件中 “★”条款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东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81号国际商会大厦706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梁锡恩 0769-21682660-807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10月29日
中标日期:2019年11月20日
总中标金额:150.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东莞市汇益社会服务发展中心 | 东莞市东城区旗峰路国泰大厦1506室 | 150.0000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1.9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中标服务费根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及相关规定向中标单位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中标服务费最低收费标准为伍仟元整。
评审专家名单:
胡铨、褚喜来、毕国民、胡小英、黎清华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1、项目内容:东莞市东坑镇井美村综合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采购一项,预算: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1,500,000.00)。
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六、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经评审,评审委员会一致推荐东莞市汇益社会服务发展中心为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