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防科技工业弱磁一级计量站整体迁建工程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1/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毛玉婷
招标代理机构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琼15071775764
标书截止时间2023/01/2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07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国防科技工业弱磁一级计量站整体迁建工程项目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22】31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工程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国防科技工业弱磁一级计量站整体迁建工程项目设计
2、工程概况:国防科技工业弱磁一级计量站整体迁建工程规划总占地面积68648.73㎡,总建筑面积16806.36㎡(在工艺需求面积的基础上,考虑围护结构、交通空间及必要的辅助用房面积),项目计划分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主要包括无磁1号实验室、无磁2号实验室、低磁1号实验室、低磁2号实验室、材料实验室、设施用房、食堂,内外部道路、篮球场和羽毛球场等必要的室外活动场地、景观绿化、封闭式园区建设、安防配套、给排水工程等配套工程。二期为产业楼,三期为孵化器楼。
3、项目建设地点:宜昌市点军区牛轧坪王家老屋。
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一期工程建筑面积10806.36平方米,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各专业详细设计),设计满足海绵城市相关要求、同时还包括负责建设期间图纸变更、修改、现场指导与监督、验收等后期服务。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图纸必须表达清晰、完整,所有设计图纸均应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16】247号)规定的设计编制深度,符合政府相关部门关于报建图纸的要求。
5、履约期限:在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成果,初设审批完成后2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附属配套设计文件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分阶段提交,后期服务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6、质量目标: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在方案报规审批阶段,需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完成市规划局对建筑方案的修改意见,确保规划审批通过。施工图经施工图审查咨询机构审查,以核准的施工图纸审查合格书为准,并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施工图及相关技术文件能够充分表达规划设计的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证书。(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须为《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服务范围至少包括项目咨询,且备案专业包括建筑。(上传监管平台备案彩色截图)
4、投标人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5、投标人的“设计类”诚信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分值为100分。]
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及2022年10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7、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设计人员(即项目组成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6人,且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强电)、造价专业配备完整,上述6个专业的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及2022年10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8、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设计合同金额达人民币240万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包括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等,下同)设计业绩。【上传设计合同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若上传的以上证明材料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的,还应上传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进行补充,否则评委不予采信。若投标人承接的总承包项目(工程总承包、EPC、PPP等公共建筑工程设的)为联合体中标,除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用以证明投标人在联合体中标后实际承担的公共建筑设计能满足上述业绩要求。)】
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1月15日至2023年1月28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7日上午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代理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3年1月15日。
九、其他
本项目落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给予其价格得分5%的加分(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之规定)。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或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须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监狱企业还需出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宜昌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毛玉婷
联系电话:0717-6385853
联系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东艳路41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周琼
联系电话:15071775764
联系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
国防科技工业弱磁一级计量站整体迁建工程项目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22】31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工程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国防科技工业弱磁一级计量站整体迁建工程项目设计
2、工程概况:国防科技工业弱磁一级计量站整体迁建工程规划总占地面积68648.73㎡,总建筑面积16806.36㎡(在工艺需求面积的基础上,考虑围护结构、交通空间及必要的辅助用房面积),项目计划分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主要包括无磁1号实验室、无磁2号实验室、低磁1号实验室、低磁2号实验室、材料实验室、设施用房、食堂,内外部道路、篮球场和羽毛球场等必要的室外活动场地、景观绿化、封闭式园区建设、安防配套、给排水工程等配套工程。二期为产业楼,三期为孵化器楼。
3、项目建设地点:宜昌市点军区牛轧坪王家老屋。
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一期工程建筑面积10806.36平方米,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各专业详细设计),设计满足海绵城市相关要求、同时还包括负责建设期间图纸变更、修改、现场指导与监督、验收等后期服务。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图纸必须表达清晰、完整,所有设计图纸均应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16】247号)规定的设计编制深度,符合政府相关部门关于报建图纸的要求。
5、履约期限:在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成果,初设审批完成后2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附属配套设计文件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分阶段提交,后期服务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6、质量目标: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在方案报规审批阶段,需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完成市规划局对建筑方案的修改意见,确保规划审批通过。施工图经施工图审查咨询机构审查,以核准的施工图纸审查合格书为准,并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施工图及相关技术文件能够充分表达规划设计的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证书。(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须为《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服务范围至少包括项目咨询,且备案专业包括建筑。(上传监管平台备案彩色截图)
4、投标人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5、投标人的“设计类”诚信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分值为100分。]
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及2022年10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7、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设计人员(即项目组成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6人,且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强电)、造价专业配备完整,上述6个专业的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及2022年10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8、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设计合同金额达人民币240万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包括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等,下同)设计业绩。【上传设计合同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若上传的以上证明材料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的,还应上传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进行补充,否则评委不予采信。若投标人承接的总承包项目(工程总承包、EPC、PPP等公共建筑工程设的)为联合体中标,除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用以证明投标人在联合体中标后实际承担的公共建筑设计能满足上述业绩要求。)】
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1月15日至2023年1月28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7日上午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代理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3年1月15日。
九、其他
本项目落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给予其价格得分5%的加分(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之规定)。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或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须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监狱企业还需出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宜昌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毛玉婷
联系电话:0717-6385853
联系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东艳路41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周琼
联系电话:15071775764
联系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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