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俊路(东街-二郎巷)市政提升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已由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备[2024]C0000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泉州水务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泉州水务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泉州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现对该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俊路(东街-二郎巷)市政提升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2.2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开元街道南俊北路;
2.3计划总投资:项目总投资费用约7621.0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约5775.52万元;
2.4建设规模:南俊路(东街-二郎巷)市政提升工程,全长467.34米,新建雨水排涝泵站(Q=6.0m³/s)及DN1800专属压力管道将雨水经南俊巷往东街排放;新建污水提升泵站(Q=7000m³/d)及DN400污水压力管道将污水转输至东街污水管,并拆除重建南俊路DN800雨水管,以及沿线街巷提升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以招标人提供的最终通过审查的施工图纸为准。
2.5服务期限: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审计(若有)结束之日止,项目建设期约24个月,缺陷责任期约24个月。
2.6项目管理目标:
(1)本项目投资控制目标:项目建设总投资暂估7621.0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约5775.52万元。需满足相关规定,在委托人认可的概算范围内。
(2)本项目进度目标:①工程设计:按福建省现行设计勘察规范工期节点提供相关成果文件;关键设计节点: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提交方案设计成果文件,方案设计审查通过20个日历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初步设计审查通过且具有满足设计要求勘察成果50个日历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②工程监理:自项目开工之日起至质量保修期结束之日止,需满足相关规定且应满足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
(3)本项目质量目标:各项咨询成果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定,最终施工质量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4)本项目安全文明目标:本项目要求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进行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消除工程隐患,避免违章作业,无安全事故发生,建立文明施工现场。
2.7标段划分:(如有) /
2.8招标范围:
(1)投资决策: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等。
(2)设计咨询:完成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及可研投资估算范围内所有项目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施工全过程至竣工验收的设计相关服务;编制项目概算、配合概算审批。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和相关部门审批。
(3)工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组织工程试运行、项目全过程各阶段涉及的验收等工作。
2.9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金额暂定为275.07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工程设计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工程监理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备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及《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3〕4号规定执行。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
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2)专业项目负责人
①设计咨询负责人1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且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企业在岗人员;
②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的企业在岗人员;
3.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3家。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若承担相同专业工作内容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工作内容和权利义务。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4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3.5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
3.6其他要求: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文件的规定: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不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29日08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年04月02日18时00分00秒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号)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年04月22日17时00分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采用现金形式:必须以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到(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或②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闽建筑[2020]8号、泉建筑[2020]26号、泉建筑[2020]68号、泉发改规[2022]3号、泉建筑[2022]24号、泉建筑[2022]65号文件要求,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购买并开函成功后可在信息网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保函导入投标文件。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注: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以联合体中牵头方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4月23日10时0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3 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好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标书软件完成网上上传,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上传的最后一份文件为准。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如遇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7.4 签到、解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自助签到,逾期递交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或逾期未签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1个小时内使用CA数字证书(与“投标文件固化”CA数字证书一致)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操作。关于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方式详见“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通知公告中《海迈交易平台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水务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泽路32号4层、6层、7层
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 /
电话: 17759406156 ,传真: /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丰泽街726号路桥大厦六楼,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qzzxzx@163.com
电话:0595-29016288、15805975918,传真:0595-29018566
联系人:陈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5-2213550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泉州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行政中心A栋
联系电话:0595-22532972
交易中心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幢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595-22135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