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xcg-2021122000332
预算金额118.83万元
招标联系人周兵山
中标公司长沙恒鑫建筑安装有限公司118.83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合同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XCG-JZ-202112200033-1

采购人(全称): 宁乡市XXXX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恒鑫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xxxx集中安置区绿化养护项目(2022-2023年度)   (3)采购计划编号: NXCG-202112200033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xxxx集中安置区绿化养护项目(2022-2023年度)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中标公司合同签订后,必须常人负责养护打理,遇重大庆典、调研活动必须听从调配;服务范围包含安置区所有公共的绿化、安置户房前屋后的绿化内,包括树木、草皮等的养护,除虫、施肥。坏死的部分的补植等、要保障养护频率次数、保障养护质量效果11188359.73
 合计金额小写: 1188359.73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壹拾捌万捌仟叁佰伍拾玖元柒角叁分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釆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宁乡市xxxx集中安置区绿化养护项目(2022-2023年度)

园林绿化养护服务

详情见附件

1

1188359.73

合计金额小写:1188359.73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壹拾捌万捌仟叁佰伍拾玖元柒角叁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02-01 —— 2024-01-31
3.2 履行地点:宁乡市大屯营镇、宁乡市花明楼镇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安置区所有公共绿化、安置户房前屋后的,都在养护范围之内,包括树木、草皮等的养护,坏死的及时补植等,要保障养护频率次数,保障养护质量效果。必须有常人负责养护打理,遇重大庆典、调研活动必须听从调配。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07962.9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7.5,说明: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07962.9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7.5,说明: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07962.9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7.5,说明: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07962.9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7.5,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56507.9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

4.2 收款账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县东沩路支行(长沙恒鑫建筑安装有限公司:605457351335)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5.1 验收程序采用简易程序验收5.2 质量要求

具体如下:

1、修剪:草坪植物和树木的修剪次数依不同的品种、不同的管理要求和不同的环境条件来确定,定期及时修剪,使草坪高度保持一致、树木保持良好的形状,原则上每月一次,特殊情况下加密。

2、施肥:施肥时期和施肥量:冷季型草坪返青前,需施腐熟粉碎的有机肥,施肥量50g-150g/m2,或施10g/m2尿素或10g/m2磷酸二铵等;生长期应视草情,适当增施磷、钾肥,草坪施肥必须均匀,撒施后及时灌水,按期施肥,保证作物成活。

3、除杂草、补植:人工建植的草坪要及时清除杂草,保持草坪纯度;使用除草剂必须慎用,应先实验,再应用;对被破坏或其他原因引起死亡的草坪应及时更换补植,使草坪保持完整,无裸露地面;补植时应补种原草坪相同的草种,适当密植,并加强管理养护,尽快与周围草坪一致;除草原则上每月一次,特殊情况下加密。

4、乔木养护:确保保存率100%,树干挺直完整,骨架均匀,树叶茂盛,按要求施肥,防病虫害,及时修剪,无死株、缺株,树穴内无杂草等。

5、灌木养护:生长良好,无枯枝败叶,无死树死苗,无毁损,按要求修剪、施肥,防病治虫。

6、草坪养护:草坪覆盖率应基本达到100%;草坪内杂草控制在10%以内;生长茂盛颜色正常,不枯黄,每年修剪6次以上,修剪平整;无病虫害;因施工、自然灾害破坏等甲方要求需补种草籽时草籽由甲方统一提供。

7、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沫等)做到随产随清,日产日清;绿地整洁,无砖石瓦块、筐和塑料袋等废弃物,并做到经常保洁。

8、档案资料管理:各类管理台账专人管理。

9、各类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和防汛抗旱专项预案。发生人力可控的自然灾害,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10、人员要求:现场配备专职养护人员,年龄要求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11、其他要求

(1)养护质量应当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由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致使服务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对服务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服务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3)在养护实施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不称职的项目经理要求撤换。

(4)甲方不提供服务人员住宿、食堂等。乙方应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妥善解决好服务人员住宿、餐饮问题,并承担相关费用。

(5)乙方的设备、临时设施和材料须自行保管,如发生遗失、损坏等情况,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7)若乙方在承包养护期间,出现下列情况将被解除承包合同:将承包的绿地养护管理转包他人或连续两个月度考核不合格。乙方被解除承包合同后,甲方可以按相应标段原各投标人的评标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下一投标人按原投标价承接养护管理。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选择新的乙方。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合格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养护实施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不称职的项目经理要求撤换。

(2)甲方不提供服务人员住宿、食堂等。乙方应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妥善解决好服务人员住宿、餐饮问题,并承担相关费用。

(3)乙方养护期间由于养护工作不能及时完成,且造成较大影响的,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进行养护,所发生的费用从乙方养护费中扣除。

(4)乙方养护期间的乔灌花草保存率低于要求的,必须在适合的季节及时补植同品种、同规格的苗木,并确保成活。若乙方未按规定补植,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进行种植,所发生的苗木费及补植费用从养护费中扣除。

(5)若乙方在承包养护期间,出现下列情况将被解除承包合同:将承包的绿地养护管理转包他人或连续两个月度考核不合格。乙方被解除承包合同后,甲方可以按相应标段原各投标人的评标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下一投标人按原投标价承接养护管理。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选择新的乙方。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根据绿地养护技术规范、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积极主动保质保量地完成绿化养护工作;

(2)接受并主动配合甲方及行业管理部门的检查;

(3)养护范围之外的突击性、突发性工作,乙方服从甲方的安排,不得无故拖延;

(4)因乙方养护管理不善而损坏的植物、设施应负责及时补植和修复,或照价赔偿。

(5)绿化养护基本要求:①为确保养护质量,乙方对绿地落实专人进行动态养护管理,全天候作业。

(6)养护过程中,乙方采取周密的安全措施,避免对人身和财产的损害。如因操作不当、养护不当(如蛀干害虫未及时防治引起枝条砸落)或管理不善而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按相关规定为其项目实施人员购买相应的人身安全等保险,人员安全责任自负,甲方概不负责。

(8)乙方及时提出生产用水、用电申请,经批准后在甲方提供的水、电设置点装表计量,其水、电设置点位置的维护、管理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完成由设置点起至施工区域内的水、电线路的架设及施工区域内的施工通道的修建、维护。

(9)乙方将加强对项目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保证属下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使用礼貌用语,文明服务,不做破坏社会治安和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的事,并承担相关的管理责任。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因乙方原因致使服务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责任。

7.4、双方对服务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服务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7.5、乙方的设备、临时设施和材料须自行保管,如发生遗失、损坏等情况,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宁乡市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 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2022.1.25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附件1

绿化养护保洁考核办法

为全面加强对承包方日常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客观公正地评价承包方业务素质和履行职责情况,根据本单位对养护服务区域日常保洁的要求,结合1121集中安置区的特殊性及承包作业内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及考核小组

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际,业绩的原则,全面了解承包方的工作表现和业绩,督促承包方不断改进,提升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组长: 谢志伟

成员: 袁湘中易湘峰张杰钟国强

二、考核内容:承包合同上注明的作业内容(见附表)

三、考核办法:(采用百分制计算)以平时考核计分与月底考核计分相结合。

四、考核扣分细则:

(一)、绿化养护:主要包括绿化范围内景观设施的维护管理,乔木、花灌木、地被草坪、卫生保洁、适时浇水、及时清除杂草、乔木、花灌木、及草坪修剪、施肥、植物病虫害的防治、环境卫生、公共秩序、抢险、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等。具体内容如下:

1.病虫害防治:植物病虫害发生率超过2%,扣 0.02分/㎡。

2.绿化修剪:对绿地内整形植物修剪不符合形状要求的,球形、柱形扣 0.1 分/ 个,绿篱植物线条不清晰,出现凹凸不平每米超过两处,扣 0.1 分/米,每㎡有超过 10 株杂草扣 0.1分/㎡。绿地内乔木有过密枝、枯枝、吊枝,出现歪斜现象,修枝切口不平整,出现叉棍现象,遮挡标牌的,限期内未完成整改扣 0.5 分/株。践踏处植物未及时扶正、松土,土壤板结,限期内未完成整改扣 0.2 分/㎡。

3.除草:地被出现斑秃扣 0.1 分/㎡,杂草每㎡出现超过 20株,扣 0.1 分/ ㎡,树木落叶、换叶时出现每㎡超过 30 陈旧性落叶,扣 0.1 分/ ㎡,草坪生长旺盛,高度超过 15 ㎝,扣 0.1 分/㎡。

4.补植:绿地内植物出现枯死株,应及时补栽,保证补栽植物的成活率,限期内未完成的,灌木2株扣0.1 分,胸径5cm以下乔木扣0.5 分/株,胸径5cm以上乔木扣 1 分/株。

5.浇水施肥:春天为树木根部得到足够的氧气并视情况提供足够的肥料使其成长;做好特殊树种的拔芽去蘖工作;夏季高温季节常态化施水,确保不出现枯死现象;冬季对乔木进行施肥,做好冬季防寒工作。因未按要求导致绿化影响市容的每次扣1分。

6.刷白:乔木于每年6-7月上旬、10-11月上旬分别进行一次树干刷白,刷白高度为1.2米,须保持高度整齐,美观整洁,未按要求的扣0.02 分/株。

7.公共秩序:加强巡查、巡视,发现损坏设施行为时不及时劝阻,对劝阻无效的未向招标人报告,发现一次扣 1 分;出现行道树枝条影响行人与车辆通行的,下垂枝低于2.5m,限期内未完成整改扣 0.2 分/株。

8.安全文明施工: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穿标志服上路作业,如发现工作人员未穿标志服作业或着装不规范的,每次扣0.1分/人,工作时间如发现斗殴吵架喝酒当班,每次扣0.2分,因未规范作业带来的安全事故,每次扣5分。

9.应急处理:遇到应急情况,乙方无条件执行甲方指令并及时到达指定地点处理发生的事故或障碍物,如不执行或故意拖延,每次扣5分。

附件2

绿化养护保洁工作月度考核明细表

序号

考核项目

分值

考核详细说明

考官

打分表

扣分

原因

1

病虫害防治

10

植物病虫害发生率超过2%,扣 0.02 分/㎡。

2

绿化修剪

10

对绿地内整形植物修剪不符合形状要求的,球形、柱形扣 0.1 分/ 个,绿篱植物线条不清晰,出现凹凸不平每米超过两处,扣 0.1 分/米,每㎡有超过 10 株杂草扣 0.1 分/㎡。绿地内乔木有过密枝、枯枝、吊枝,出现歪斜现象,修枝切口不平整,出现叉棍现象,遮挡标牌的,限期内未完成整改扣 0.5 分/株。践踏处植物未及时扶正、松土,土壤板结,限期内未完成整改扣 0.2 分/㎡。

3

除草

20

地被出现斑秃扣 0.1 分/㎡,杂草每㎡出现超过 20 株,扣 0.1 分/ ㎡,树木落叶、换叶时出现每㎡超过 30 陈旧性落叶,扣 0.1 分/ ㎡,草坪生长旺盛,高度超过 15 ㎝,扣 0.1 分/㎡。

4

补植

10

绿地内植物出现枯死株,应及时补栽,保证补栽植物的成活率,限期内未完成的,灌木2株扣0.1 分,胸径5cm以下乔木扣0.5 分/株,胸径5cm以上乔木扣 1 分/株。

5

浇水施肥

10

春天为树木根部得到足够的氧气并视情况提供足够的肥料使其成长;做好特殊树种的拔芽去蘖工作;夏季高温季节常态化施水,确保不出现枯死现象;冬季对乔木进行施肥,做好冬季防寒工作。因未按要求导致绿化影响市容的每次扣1分。

序号

考核项目

分值

考核详细说明

考官

打分表

扣分

原因

6

刷白

10

乔木于每年6-7月上旬、10-11月上旬分别进行一次树干刷白,刷白高度为1.2米,须保持高度整齐,美观整洁,未按要求的扣0.02 分/株。

7

公共秩序

10

加强巡查、巡视,发现损坏设施行为时不及时劝阻,对劝阻无效的未向招标人报告,发现一次扣 1 分;出现行道树枝条影响行人与车辆通行的,下垂枝低于2.5m,限期内未完成整改扣 0.2 分/株。

8

安全文明施工

10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穿标志服上路作业,如发现工作人员未穿标志服作业或着装不规范的,每次扣0.1分/人,工作时间如发现斗殴吵架喝酒当班,每次扣0.2分,因未规范作业带来的安全事故,每次扣5分。

9

应急处理

10

遇到应急情况,乙方无条件执行甲方指令并及时到达指定地点处理发生的事故或障碍物,如不执行或故意拖延,每次扣5分。

合计打分

100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宁乡市花明楼集镇花明大道 地址: 宁乡经开区二环东路华夏中小企业园湘天科技大楼四楼
法定代理人: 周兵山 法定代理人: 欧旭峰
委托代理人: 周兵山 委托代理人: 彭志雄
电话: 0731-85853157 电话: 0731-87877755
传真: 0731-85853157 传真:
采购计划明细附件列表:
  1. 中标通知书.docx
  2. 合同.docx
  3. 延期上传证明.docx
  4. 报价文件.docx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gpcategory/showNew/238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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