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河北高阳经济开发区生态印染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电力迁改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高阳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高阳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河北高阳经济开发区生态印染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高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财政资金占比100.00% ,招标人为 河北高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高阳县循环经济示范区 2.1.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电力管网 7015米,10KV、35KV电力迁改,具体内容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1.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6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7月19日 2.1.4质量要求:合格 2.1.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列入严重失信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工程 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4其他要求: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和评审。投标人可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有关操作规程,并严格遵照执行。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5-15 09:00:00 至 2024-05-21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或招标通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6-06 1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