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十局五公司兰溪东站碎石、衢丽二期套筒、排水盲管、无锡27、38号地块防火门、甬台温复线瑞安段粉煤灰土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9/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铁十局五公司兰溪东站碎石、衢丽二期套筒、排水盲管、无锡27、38号地块防火门、甬台温 复线瑞安段粉煤灰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ZTSJJC-WGS-2024-WZ029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所有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所需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中铁十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物资设备分公司作为招标人对项目所需物资组织公开
招标采购。
2.招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第 21 号);
2.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13 号); 2.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 委令第 27 号);
2.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 12 号); 2.5《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 号);
2.6《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中国中铁采购<2020>423 号);
2.7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项目概况和招标内容
3.1 项目概况
3. 1. 1中铁十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金建高铁兰溪东站枢纽工程项目经理部:本项目位于兰溪市云山街道,主要内容包含金建高铁兰溪东站站前路道 路及市政配套工程、站前广场室外工程、站前广场的公交枢纽及配套办公用房、公交枢纽维保用房、公交枢纽公共卫生间、公交枢纽日检用房、公共卫生间、公交枢纽站变配电室、罩棚、U型观景平台、落客匝道、站前广场与高铁进站口衔接平台、挡墙以及广场范围内的泄洪箱涵(不含站前三号箱涵)等市政配 套设施。
3.1.2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XDG-2022-27 号及 38 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部:场地位于无锡市梁溪区黄泥头 144号-4,天鹏西路东侧,通益路两侧,新兴塘河西侧,无锡食品科技园南侧。本项目分为 2 个地块,北侧 27#地块主要由包括 5 幢 17-18 层住宅楼、1 幢2 层配套、1 幢 1 层商业、2 幢 1 层变配电所、垃圾收集站及 1 个地下车库组成;南侧 38#地块主要由包括 11 幢 17-18 层住宅楼、1 幢 2 层配套、3 幢 1 层变配电 所开闭所、1 幢 1 层商业、2 个 1层大门、公厕、垃圾收集站及 1 个地下车库组成。2 个地块总用地面积 72038.1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65138.69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15192.73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45343.21 平方米。
3.1.3中铁十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衢丽铁路衢松段Ⅳ标项目经理部:新建衢州至丽水铁路衢州至松阳段QLTLQSDSG-Ⅳ标正线起自东峰大桥DK68+2 31.65处,途经丽水市遂昌县、松阳县,终于松阳站特大桥DK94+250处,本标段新建正线长度25.851km,其中桥梁全长4.898km,隧道全长19.587km,桥 隧占比94.72%,短隧道多,桥隧相连。本段落承建里程范围DK68+231.65~DK85+338,线路共长17.11km,包含桥梁工程,隧道工程、站场工程、路基工 程、轨道工程、房屋工程等。
3.1.4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瑞安联络线穿越杭深铁路立交工程项目部: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瑞安联络线穿越杭深铁 路立交工程为高速公路,与既有杭深铁路相交,交叉点位于瑞安市潘岱街道白象村。主线采用设计速度100km/h的双向六车道,左幅约1.527公里,右幅约1.6 35公里。左幅起止里程为MZK15+940~MZK17+467.871,其中桥梁长度724.968m,隧道长度802.79m;右幅起止里程为MYK15+855~MYK17+490.141,其中桥梁长度759.36m,隧道长度875.698m。本项目共设置1座隧道,炮山头2号隧道,为中隧道,隧道出口临近杭深铁路白象大桥。桥梁工程分幅设计,左幅公路桥梁共计10联,右幅公路桥梁共计11联。
3.2 招标内容: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划分见附表1,各包件详细规格型号、到货地、供货期等内容可参见中铁鲁班商务网(唯一官方网址:http://www. crecgec.com/)供方交易系统中采购信息的“报价 ”页面,但仍以招标文件为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各包件的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 1。
4.2 在招标人所属集团公司以及上级公司、招标项目建设单位处罚期范围之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4.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在中铁鲁班商务网(唯一官方网址:http://www.crecgec.com/)
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唯一客服电话400-6010-100) 。中铁鲁班商务网注册及在线 投标操作请参照中铁鲁班商务网注册及在线投标操作 请参照“鲁班网校 ”中《鲁班平台电子 投标操作视频》(http://lbpx.crecgec.com/index.php?g=course&m=course&a=courseinf o&id=9 8)。请谈判供应商注意甄别虚假网站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5.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 年 9月 9 日至 2024 年 9月14 日 17:00。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9月14 日 17:00 前在中铁鲁班商务网供 方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请在操作界面准确填写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联系人姓名与联系电话,联系方式中必须填写“手机号和邮箱”(缺一不可)。
5.3 请投标人参照《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自行到供方交易系统指定页面下载招标文件。如遇到招标文件下载失败、下载文件无 法打开等网络技术问题,请更换谷歌 Chorme 浏览器后尝试再次下载,或联系中铁鲁班商务网唯一客服热线 400-6010-100 咨询解决。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参加本次投标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形式为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以银行到账或收到保函为准。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见招标公告附表 1,递交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若投标人已交纳投标保证金,供方交易系统中“投标保证金 ”相关位置仍显示“未交纳 ”或“不收取 ”状态的,不会影响投标人的系统报价和上传标书等操作,投标人无需理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采用中铁鲁班商务网线上开标评审。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价的填写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含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正 本彩色扫描件,文件格式要求为 PDF,必须将投标文件扫描为一个 PDF 文件上传)。投标人无需到开标地点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开标后,将 打印装订好的纸质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和一份副本)邮寄至招标人处,寄送地址详见采购人联系方式。
未完成网上报价填写,或未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9 日 10:30。投标人应提前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避免因网络故障、延迟、文件安全性审查等原因导 致投标无效。
开标形式:全时云会议
开标时间:2024 年 9 月 19 日 10 :30
6.3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中铁鲁班商务网发布通知。
6.4 中标供应商须承担招标服务费,招标服务费为中标总额的1‰ ,由中标供应商向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支付。中标单位应在收到 中标通知书后的 5 个工作日内,依照招标服务费计费方式缴纳。招标服务费应计入投标报价中,但无需单独开列。若中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支付招标 服务费,招标人有权撤销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铁鲁班商务网(www.crecge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 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请投标人注意甄别虚假网站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8. 网上招标相关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8.1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时间前在鲁班交易平台上面完成报价并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使用 PDF 格式,重要章节必须签字并盖章),报价的备注栏里填写 税率。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作为评审的依据,请确保电子版能够读取及所提供资料的清晰度。开标时,请登录到鲁班供方交易平台投标报价界面。8.2为了对采购人开标过程进行监督,请各供应商下载“全时云会议 ”软件以视频方式参与招标过程。(本软件无需注册,不需要担心相关信息泄露)具 体使用方法如下:
第一步:安装完成后,点击运行,点击“加入一场会议 ”
第二步:姓名处请输入单位全称,会议码 会议码 44713197。采购人将在开标当天 8:40 开启会场;请 8:40 后入会,参会时,务必请保持会场安静。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十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物资设备分公司
联系人:朱龙妹
联系电话:15716213809
邮箱:ztsjwgswzsbb@163.com
采购人:中铁十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金建高铁兰溪东站枢纽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娄壮联系电话:18360508600
采购人:中铁十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衢丽铁路衢松段Ⅳ标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付康联系电话:18453458307
采购人: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XDG-2022-27 号及 38 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部
联系人:刘照荣联系电话:15557640180
采购人: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瑞安联络线穿越杭深铁路立交工程项目部
联系人:郭璞联系电话:18225511531
10.汇款信息(请注意投标文件费和投标保证金的汇款账户不是同一账户)
10.1 投标保证金汇款
中铁十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金建高铁兰溪东站枢纽工程项目经理部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信息:
户名: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
账户:20110101930017530001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XDG-2022-27 XDG-2022-27 号及 号及 38 38 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 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 EPC 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部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信息:账户名: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27号及38号地块项目部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账号:20110101930015290001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衢丽铁路衢松段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信息:
户名: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衢丽铁路衢松段一分部
账号:198501010400351870000000001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
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瑞安联络线穿越杭深铁路立交工程项目部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信息:户名: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瑞安段立交工程项目部
账号:20110101930017580001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联行号:103100000018
10.2 招标服务费汇款
账户名称: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
开户 户行:建行济南济东支行
银行账号:3700 1615 5520 5015 3756
附件 1:招标公告附表
二○二四年九月九日
附件 1:招标公告附表
注: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数量、规格型号、交货地点、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注: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数量、规格型号、交货地点、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注: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数量、规格型号、交货地点、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注: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数量、规格型号、交货地点、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注: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数量、规格型号、交货地点、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序 号 | 包 件 号 | 物资 名称 | 单 位 | 数 量 | 项目名 称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付款方式 | 投标 保证 金( 元) | 备 注 |
1 | SS -1 | 碎石 | 吨 | 600 00 | 中铁十局 集团第五 工程有限 公司金建 高铁兰溪 东站枢纽 工程项目 经理部 | 1.营业范围要求:本次招标包件 所有供应商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合法、有 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确保在环保响 应机制下仍能够保障项目需求。 3.供货业绩要求:投标单位必须 提供近两年内(2022年至今)供 货业绩的相关的应用业绩。应用 业绩为投标物资供货合同或中标 通知书扫描件,扫描件须清晰可 见印章。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提供同类 投标产品的质量检验检测报告。 5.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 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200 万元人民币。 | 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作 为一个结算周期,次月 最高可支付发票总额的7 0%,供货结束双方办理 末次结算并签订封账协 议后支付至末次结算金 额的 90 %时暂停支付,剩余 10 %作为质量 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 满后 12 个月内无息支 付,如发生纠纷,则质 保金延后至纠纷最终解 决后30天内付清。买方 可以采用银行转帐、电 汇、承兑或者云信(6个 月)的方式支付货款。若买方采用承兑支付材 料货款的,由卖方承担 贴现费用。承兑支付比 例不超过40%。发票采用 3%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 票。 | 5000 |
序 号 | 包件 号 | 物资 名称 | 单 位 | 数 量 | 项目名 称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付款方式 | 投标 保证 金( 元) | 备 注 |
2 | TT- 1 | 个 | 178750 | 1.营业范围要求:本次招标 包件所有供应商 要求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 有合法、有效的营业 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确保在环 保响应机制下仍 能够保障项 | 每月作为一个结算周期。双方 办理结算且在乙方提供的增值 税专用发票后,甲方在次月内 支付发票总额的70%,3个月 后支付到90%,剩余10%作为 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结束签订 封账协议后3个月内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质保金延后 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 乙方对交付物品质量的保证责 | 5000 |
套筒 | 中铁十局 集团第五 工程有限 公司衢丽 铁路衢松 段Ⅳ标项 目经理部 | 目需求。 3.供货业绩要求:投标单位 必须提供近两年 内(2022 年至今)供货业绩的相关的 应用业 绩。应用业绩为投标 物资供货合同或中标通 知书 扫描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见 印章。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提供 同类投标产品的 质量检验检 测报告。 5.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 的资金财务状况 注册资金不 低于 200 万元人民币。 | 任。质保期本合同约定货物的 质量保证期为1年,自乙方向 甲方工程供应的最后一批材料 达到合格标准之日起计算。发 票采用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 |
序 号 | 包件 号 | 物资 名称 | 单 位 | 数 量 | 项目名 称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付款方式 | 投标 保证 金( 元) | 备 注 |
3 | MG- 1 | 排水盲 管 | 米 | 67000 | 中铁十局 集团第五 工程有限 公司衢丽 铁路衢松 段Ⅳ标项 目经理部 | 1.营业范围要求:本次招标 包件所有供应商 要求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 有合法、有效的营业 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确保在环 保响应机制下仍 能够保障项 目需求。 3.供货业绩要求:投标单位 必须提供近两年 内(2022 年至今)供货业绩的相关的 应用业 绩。应用业绩为投标 物资供货合同或中标通 知书 扫描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见 印章。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提供 同类投标产品的 质量检验检 测报告。 5.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 的资金财务状况 注册资金不 低于 200 万元人民币。 | 每月作为一个结算周期。双方 办理结算且在乙方提供的增值 税专用发票后,甲方在次月内 支付发票总额的70%,3个月 后支付到90%,剩余10%作为 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结束签订 封账协议后3个月内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质保金延后 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 乙方对交付物品质量的保证责 任。质保期本合同约定货物的 质量保证期为1年,自乙方向 甲方工程供应的最后一批材料 达到合格标准之日起计算。发 票采用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 | 5000 |
序 号 | 包件 号 | 物资 名称 | 单 位 | 数 量 | 项目名 称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付款方式 | 投标 保证 金( 元) | 备 注 |
4 | FHM-1 | 防火 门 | 批 | 1 | 中铁十局 集团有限 公司第五 工程分公 司XDG-2 022-27 号及 38 号地块开 发建设项 目 EPC 工程总承 | 1.营业范围要求:本次招标包件 所有供应商 要求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 独立 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 的营业 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确保在环保响 应机制下仍 能够保障项目需求。 3.供货业绩要求:投标单位必须 提供近两年 内(2022 年至今)供货业绩的相关的应用业 绩。应用业绩为投标物资供货合同或 中标通 知书扫描件,扫描件须 | 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且乙方已向甲方提供全 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自财务入账次月支付 该笔结算款的50%,封账 结算后付至结算款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 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 支付到合同价的65%,剩 余25%货款工程的审定书 出具后分12个月支付,剩余总货款的10%为质保 金在全部货款付至90%,6个月后根据业主支付工 | 5000 |
包项目部 | 清晰可见印章。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提供同类 投标产品的 质量检验检测报告。 5.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 金财务状况 注册资金不低于 30 0 万元人民币。 | 程进度款无息支付,质 保期与工程主体质保期 一致。货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支付 60 %,承兑支付 40 %(承兑无 贴息)。 |
序 号 | 包件 号 | 物资 名称 | 单 位 | 数量 | 项目名 称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付款方式 | 投标保 证 金 (元) | 备 注 |
5 | FMH-1 | 粉煤 灰 | 吨 | 8526 | 中铁十局 集团有限 公司第五 工程分公 司甬台温 高速公路 复线瑞安 联络线穿 越杭深铁 路立交工 程项目部 | 1.营业范围要求:本次招标 包件所有供应商 要求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 有合法、有效的营业 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确保在环 保响应机制下仍 能够保障项 目需求。粉煤灰必须是原厂 出产,不接受二次加工的产 品。散装入罐,供应商供料 每日最大供应量粉煤灰不低 于500吨 3.供货业绩要求:投标单位 必须提供近两年 内(2022 年至今)供货业绩的相关的 应用业 绩。应用业绩为投标 物资供货合同或中标通 知书 扫描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见 印章。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提供 同类投标产品的 质量检验检 测报告。 5.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 的资金财务状况 注册资金不 低于 300 万元人民币。 | 结算后,买方收到发票 后30天内支付该批货款 金额的70%,6个月内 再支付到该批货款金额 的90%,签订封账协议 后1个月内支付5%。余 5%作为质保金,质保 期满后30天内付清,质 保期为供货验收合格后 12个月(自每一批次供 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以银行转账方式和六 个月以内银行承兑及以 云信等金融方式支付货 款,银行承兑等金融方 式付款所占比例不超过 30%。发票采用一票制 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13%)。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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