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公安县人民医院关于宣传合作广告制作公司(日常性)的遴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9/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为保证医院宣传制品制作质量,降低制作成本,优化院内宣传环境,公安县人民医院现将医院宣传合作(日常性)广告制作公司面向社会遴选,诚邀具备合格资质、设计水平高、服务优质的供应商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公安县人民医院宣传合作广告制作公司(日常性)遴选
二、项目内容
项目涵盖医院院内广告宣传的全方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院内导视系统、科室指引、健康教育宣传栏、横幅、科室牌、门牌、名片、展架、宣传单、宣传手册、宣传架、发光字维护、各类标识标牌制作与安装、资料装订以及活动舞台搭建等。中标公司需结合医院实际需求,高效响应,并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价格体系,如提供宣传合作广告制作公司市场价目表及《公安县人民医院常用广告装饰物料报价》(附件1)。
三、合同条款与服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1年。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二)服务质量与设计水平。乙方需具备高水平的设计能力,能够准确把握医院品牌形象和文化内涵,设计出既符合医院特色又具创新性的宣传材料。同时,乙方应确保所有制作成品的质量上乘,符合医院对美观性、耐用性和安全性的要求。
(三)响应速度。乙方需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对医院提出的设计、制作及安装需求能够在最短时间内给予反馈并安排实施,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四、供应商须知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完善的设计、生产、质量、价格控制体系;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供应商应提效企业资质、营业执照、法人委托书、招标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盖企业公章。统一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同时要保证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加投标资格。
(三)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和良好的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处罚,需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复印件或网上查询的下载件。
(四)供应商应在公安县斗湖堤城区核心区域。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在合作过程中一旦发现中选广告公司有违规违法行为,及无法及时响应医院服务需求、设计要求等情况,医院可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取消合作。
(七)评审办法
根据《综合评分法》(附件2)进行打分。按评标委员会推荐的顺序推选前7名供应商(含并列情况;若报名总数低于7家,则推选6家,依此类推)为最终入围单位。
五、资料递交事项
(一)资料递交时间: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26日(上午7: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二)递交地点:公安县人民医院行政楼五楼526室
(三)联系人:采购办
(四)联系电话:0716-5208000
(五)递交资料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3.公司的市场价目表、公安县人民医院常用广告装饰物料报价文件;同时参考综合评分表准备相应资料。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资格条件承诺书;
6.“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
7.联合体竞标公司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并按照相关要求准备资料。
8.资格证明文件;所有相关文件均需加盖公章密封,文件袋外包装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现场递交资料,不接受邮寄。
六、招标时间及地点
电话通知具体时间和地点。届时请参加招标的机构代表出席询价会议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项目必须现场询价,不接受电话或者其他方式议价。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单位:公安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杨颖 15107215626
地址:湖北省公安县斗湖堤镇孱陵大道119号
公告媒体:www.gaxrmyy.com
宣传合作广告制作公司(日常性)的遴选公告附件点击下载
一、项目名称
公安县人民医院宣传合作广告制作公司(日常性)遴选
二、项目内容
项目涵盖医院院内广告宣传的全方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院内导视系统、科室指引、健康教育宣传栏、横幅、科室牌、门牌、名片、展架、宣传单、宣传手册、宣传架、发光字维护、各类标识标牌制作与安装、资料装订以及活动舞台搭建等。中标公司需结合医院实际需求,高效响应,并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价格体系,如提供宣传合作广告制作公司市场价目表及《公安县人民医院常用广告装饰物料报价》(附件1)。
三、合同条款与服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1年。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二)服务质量与设计水平。乙方需具备高水平的设计能力,能够准确把握医院品牌形象和文化内涵,设计出既符合医院特色又具创新性的宣传材料。同时,乙方应确保所有制作成品的质量上乘,符合医院对美观性、耐用性和安全性的要求。
(三)响应速度。乙方需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对医院提出的设计、制作及安装需求能够在最短时间内给予反馈并安排实施,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四、供应商须知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完善的设计、生产、质量、价格控制体系;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供应商应提效企业资质、营业执照、法人委托书、招标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盖企业公章。统一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同时要保证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加投标资格。
(三)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和良好的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处罚,需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复印件或网上查询的下载件。
(四)供应商应在公安县斗湖堤城区核心区域。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在合作过程中一旦发现中选广告公司有违规违法行为,及无法及时响应医院服务需求、设计要求等情况,医院可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取消合作。
(七)评审办法
根据《综合评分法》(附件2)进行打分。按评标委员会推荐的顺序推选前7名供应商(含并列情况;若报名总数低于7家,则推选6家,依此类推)为最终入围单位。
五、资料递交事项
(一)资料递交时间: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26日(上午7: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二)递交地点:公安县人民医院行政楼五楼526室
(三)联系人:采购办
(四)联系电话:0716-5208000
(五)递交资料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3.公司的市场价目表、公安县人民医院常用广告装饰物料报价文件;同时参考综合评分表准备相应资料。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资格条件承诺书;
6.“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
7.联合体竞标公司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并按照相关要求准备资料。
8.资格证明文件;所有相关文件均需加盖公章密封,文件袋外包装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现场递交资料,不接受邮寄。
六、招标时间及地点
电话通知具体时间和地点。届时请参加招标的机构代表出席询价会议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项目必须现场询价,不接受电话或者其他方式议价。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单位:公安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杨颖 15107215626
地址:湖北省公安县斗湖堤镇孱陵大道119号
公告媒体:www.gaxrmyy.com
宣传合作广告制作公司(日常性)的遴选公告附件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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