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马亚军
招标代理机构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熊锴0717-669389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宜昌市中医医院门急诊综合大楼弱电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答疑、澄清与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问部分:
1、本项目为工程类项目,但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评分条款针对性太强,许多有实力的公司无法获取满分,并且宜昌本地没有一家公司可以获得满分;相关条款存在指向某一家公司的嫌疑。
答:本评标办法是依据项目本身的需求制定的,并不要求有任何一家公司能获得满分,不存在指向任何一家特定单位的倾向性。部分合理建议将予以采纳并做相应修改,具体详见答疑澄清文件。
2、“技术标评分因素评分标准”中“运营商服务支持”条款与本项目不符合,通讯接入运营商企业以社会公共目标为主,是公共服务性质的单位,不应作为投标企业评分项。
答:建设单位属于公共卫生服务机构,需要更多的考虑患者的就诊需求和患者家属的就诊协助需求,不同的患者及家属存在选择不同通讯运营商的情况,更多的通讯运营商的服务支持,能提升患者及家属在就诊过程中使用网络时的保障。智慧医疗基础网络建设必须考虑通讯接入运营商的支持,包括整栋大楼的手机信号覆盖,确保通讯接入运营商在装修前完成线路敷设等工作,避免后期施工对大楼整体装修的破坏,影响美观,影响大楼评奖等,这都要提前协调好,此条款是对投标人综合协调能力的考察。
3、“技术标评分因素评分标准”中“技术参数”评分标准中要求“项目设备特征及标星参数(见工程量清单)均满足得10分,每负偏离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若参数高于招标要求是否能够加分?
答:此条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4、“商务标评分因素评分标准”中“企业研发能力”评分标准内容针对性太强,由于本项目为弱电项目,企业研发能力是否可不作为本项目的评分项。
答:“企业研发能力”是指投标人须具备智慧医疗系统软件产品的研发能力,在招标清单内多个系统需要软硬件对接、实现平台化管控,是对投标人的综合实力及定制研发能力的考察,后期系统整体交付使用的保证。此条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5、“商务标评分因素评分标准”中“能力认证”评分标准内容“投标人具有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ITSS壹级的得2分;具有软件成熟度CMMI5认证的得2分;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优秀级(CS4)的得2分;具有 CCRC 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壹级得2分;具有国家级认证的技术研究中心 (机构)得 2 分”;若证书为贰级或者其他等级证书是否可以得分?
答:此条修改如下:
①“投标人具有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ITSS壹级的得2分,贰级得1分,其他不得分;
②具有软件成熟度CMMI5认证的得2分,CMMI4得1分,其他不得分;
③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杰出级(CS5)的得2分,优秀级(CS4)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④具有CCRC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壹级得2分,贰级得1分,其他不得分;
⑤具有国家级认证的技术研究中心 (机构) 得2分。
(上传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本次招标文件中技术文件设定的星号条款中,综合布线清单项3“网络地插”、清单项4“六类非屏蔽双绞线”、清单项5“六类非屏蔽双绞线(语音)”、清单项8“24口六类配线架(含模块)”其中要求的技术指标已经超出了国家相关规定,指向性不利于公平的营商环境,具体如下:
综合布线系统:①清单项3“网络地插”项目特征描述“符合UL认证标准、FCC Part67标准”。 ②清单项4“六类非屏蔽双绞线”项目特征描述“★环保要求:提供ROHS、REACH认证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UL、ETL、CE认证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③清单项5“六类非屏蔽双绞线(语音)”项目特征描述“★环保要求:提供ROHS、REACH认证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UL、ETL、CE认证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④清单项8“24口六类配线架(含模块)”项目特征描述“★环保要求:提供ROHS认证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UL、ETL、ROHS认证,都不是国家强制性标准认证;UL为美国的民间认证机构出具的报告,在美国属于非强制性认证;而有ETL认证的产品,也只是代表满足北美的强制标准,可准许进入北美市场销售。是否能取消这几项认证要求?
答:修改如下:
①清单项3“网络地插”项目特征描述修改为“防护等级达到IP67”;
②清单项4“六类非屏蔽双绞线”项目特征描述修改为“★环保要求:上传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环保认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③清单项5“六类非屏蔽双绞线(语音)”项目特征描述“★环保要求:上传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环保认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④清单项8“24口六类配线架(含模块)”项目特征描述“★环保要求:上传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环保认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7、清单中部分系统均出现“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厂家回复公章流程较为繁琐周期较长,清单中共155个加★内容,为积极防控疫情各地市均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减少线下接触,是否可以取消“加盖厂家公章”?
答:修改为“上传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
8、本项目评分为综合评分法,但其中技术评分和商务评分中评分针对性太强,是否违反《湖北省政府负面采购清单》中的“禁止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答:本评标办法是依据项目本身的需求制定的,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并不要求有任何一家公司能获得满分。部分合理建议已采纳并做相应修改,具体详见答疑澄清文件。
9、“商务标评分因素评分标准”中类似业绩规定了行业和合同金额,是否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七十一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八法》(财库<2011>181号)第三条;财政部政府采购指导性案例第17号中的相关规定?
答:本工程为医院的弱电工程,其复杂程度远超普通的商业建筑和住宅建筑中的弱电工程,在后期使用工程中,其安全性、稳定性、保密性等方面更是重中之重,仅以合同金额作为考察标准,无法判断投标人是否具有承担过本工程的能力。本着对患者负责的态度,承担过医院类的弱电工程的施工单位更为合适。
10、我公司建议重新修改技术评分和商务评分中的相关条款,使更多的潜在供应商能够参与本项目。
答:已做相应修改,详见答疑澄清文件。
二、澄清部分:
1、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2.2.2(1)”中“著作权”的评分标准修改为:“多媒体医疗导引系统投标产品具有“医生排班智能显示系统”、“药房导诊叫号系统”、“医技检查导诊叫号系统”、“检验科室导诊叫号系统”著作权证书,全部具有得1分(上传著作权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证书不全的不得分)”;
2、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2.2.2(1)”中“产品认证”的评分标准修改为:“分诊导引网络液晶一体机通过国标检测,具有中国自主产品节能证书的得1 分(上传自主产品节能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不全的不得分)”;
3、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2.2.2(1)”中“成熟度”的评分标准修改为:“智慧医疗导引系统、病区呼叫对讲系统投标产品能力成熟度通过CMMIV1.3成熟度3级证书的得1分(上传“能力成熟等级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不全的不得分)”;
4、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2.2.2(1)”中“售后服务能力”的评分标准修改为:“医疗导引系统、病区呼叫对讲系统产品通过国家信息安全检测,且售后服务能力达到国家GB/T27922-2011《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五星级标准的得1分(上传“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售后服务认证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不全的不得分)”。
本项目招标文件以本次答疑澄清时发放的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答疑澄清文件并按照此次答疑澄清时发放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本答疑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本澄清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宜昌市中医医院
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132号
联系人:马亚军 15997631977
联系电话:0717-6912338
 
招标代理机构: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珠海路8号十楼
联系人:熊锴
联系电话:0717-6693890
 
202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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