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襄阳市本级]襄城到东津过江大桥连接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395.1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6/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ysz-jsgc202406sz-023001001
预算金额1395.15万元
招标联系人徐梦壁
招标代理机构襄阳市森源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永刚1857116235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19
公告正文
襄城到东津过江大桥连接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XYSZ-JSGC202406SZ-023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襄城到东津过江大桥连接线建设项目已由东津新区(经开区)经济发展局以关于襄城到东津过江大桥连接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襄经开经发(2023) 8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襄阳东津新区(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襄阳东津新区(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襄阳市森源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东津新区汉广大道(苏岭路-南山路) 建设规模:襄城到东津过江大桥连接线建设项目位于襄阳市东津新区,本项目西起南山路(原苏岭山大道)起点桩号K0+993.58,东至苏岭路(原鹿门大道)终点桩号K1+500,路线全长566.42m,本段道路中北侧主车行道部分为已建工程部分,本次作为现状利用,本次按标准断面拼宽建设剩余道路部分,起终点均接已建道路。道路红线宽70m,规划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60 km/h,主车道采用双向六车道规模;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含海绵)、交通工程、照明工程、景观工程、强电工程、弱电工程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等。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及技术条件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以及竣工后缺陷修复期的所有内容。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8-05 合同估算价:13951591.26元 | ||||||||||||||||||||||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
2.4其他: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不属于 2.5本项目是否给予国企与民企组建的联合体投标人的专项加分: ?是 □不是 2.6 其他:工程质量: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联合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具备以上资质要求) 2)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平均利润大于0,无亏损。须提供2021、2022年度及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具备以上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近五年投标人完成过 1 项合同额不低于13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联合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均可) 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市政工程确已投入使用,可以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预验收文件为依据)的扫描件,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类似项目”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扫描件予以证明。招标发包的工程应附中标通知书。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市政项目预验收文件颁发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信息认定: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信息必须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的中标公示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登记,否则认定为无效业绩。 4)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满足以上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1)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2)投标人不参与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承诺书。 6)项目经理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项目经理。 7)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1)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2)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等项目班子管理人员应具备有效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3)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所有拟派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保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 8).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要求:满足本项目施工需要。 9).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要求如下:牵头单位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须大于或等于50%,其他联合体成员均须承担一定的合同工作量比例。若未按照上述比例约定则视为废标)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标段中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施工单位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 其它要求: 无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主体注册须知—交易主体注册办事指南),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4 年 6 月 29 日至 2024 年 7 月 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19日08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平台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1)具体参考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有关要求;《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等文件精神,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策; (2)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3)落实政策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 (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等政策; (5)根据湖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自愿选择相关金融机构,凭政府采购合同进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6)本项目依据《襄阳市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实施“评定分离”改革暂行规定》,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详见招标文件。(7)本项目按照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4月12日文件《关于取消襄阳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评价应用工作的通知》信用分环节按0分计算,其他环节分值不变。。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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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28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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