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能力评估系统建设招标公告(2024-VQ01-F1073)
金额
200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11/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vq01-f1073
预算金额200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28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23
公告正文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能力评估系统建设
二、项目编号:2024-VQ01-F1073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备注

1

具体内容详见《需求明细表》

详见技术要求

北京市

合同签订后24个月内完成项目验收交付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 2000万元

3.最高限价: 2000万元

4.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通过军队采购网(网址: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
(十)、本项目特定资格: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或国家信息系统涉密乙级(含)以上保密资质证书。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年11月22日 至 2024年11月28日 ,每天上午 10:00 至 11:00 ,下午 15:00 至 16:0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采购机构): 北京市东城区海运仓大厦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或国家信息系统涉密乙级(含)以上保密资质证书。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年12月23日 08: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 09:00
(三)投标地点(采购机构): 北京市东城区海运仓大厦一层开标大厅
(四)提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23日 09:00
(二)开标地点(采购机构): 北京市东城区海运仓大厦一层开标大厅
八、样品
采购包(1 ):
需要提交样品
本项目需提供原型系统相关功能样品1套并现场演示,无需提交检测报告。
如需提前搭建演示环境,请于开标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5时来我站进行搭建;搭建环境联系人:宋助理,联系电话:010-66739040。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登记表;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申领文件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6.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或国家信息系统涉密乙级(含)以上保密资质证书;
7.保密承诺书。
申领方式: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领取采购文件(光盘)。
说明:本项目为资格后审,以上仅作为发放采购文件的依据,真实性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投标资格有效性将由评审现场根据资格证明文件判定。


十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助理
联系电话:010-66731045、010-66739103
地 址:北京 北京市
详细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海运仓胡同一号海运仓大厦
十四、质疑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夏助理
联系电话:010-66739012
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干事
联系电话:010-6673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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