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桂林特邦新材料有限公司券商辅导服务采购项目邀请函招标公告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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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2/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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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投标邀请书桂林特邦新材料有限公司券商辅导服务采购投标邀请书______________(被邀请单位名称: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桂林特邦新材料有限公司券商辅导服务采购,招标人为桂林特邦新材料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桂林特邦新材料有限公司券商辅导服务采购进行邀请招标(招标编号:KDY2023-TB10 第二次)。2.项目概况按照公司“十四五”发展战略规划安排,以及国资委、集团公司有关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任务要求,为充分发挥上市平台功能,拓展融资渠道,有力支持主业发展,公司拟选聘证券公司,为公司 IPO 提供辅导服务。3.招标范围3.1 服务范围完成招标人 IPO 所需的尽职调查,企业改制,上市辅导,上市申请、保荐、承销及持续督导等全过程服务。(1)投标人作为财务顾问,为招标方发行上市前的规范整改相关工作提供财务顾问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A、在充分尽职调查的基础上,经与招标方进行充分论证,协助招标方制定业务重组方案(如有)、具体的实施计划和实施路线,以及对招标方规范整改相关工作进行指导,提供各项专业意见和建议;B、组织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产权界定、资产评估、报表审计、法律审查等工作,组织各中介机构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法律等问题进行讨论分析并协助解决;统筹、协调其他中介机构各方的业务关系、工作步骤及工作结果,充当公司改制及股票发行上市全过程总策划与总协调人。C、协助招标方同控股股东及有关监管部门进行沟通、汇报和审批工作,协助起草、出具项目实施过程中须提交控股股东和各有关监管部门的文件材料;D、协助招标方引进战略投资者,就招标方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入股方案提供各项专业意见和建议。(2)投标人作为辅导机构,对招标方提供发行上市辅导服务,并在招标方符合辅导备案条件,投标人履行 IPO 项目立项程序的前提下,协助招标方完成辅导备案的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A、股权规范。对招标方股权状况进行全面彻底的核查,协调招标方及各中介机构界定股权性质、完善股份变动、股东身份资料,明晰产权关系;B、完善资产权属。协助招标方资产确权工作,在清查现有房产、土地权属状况的基础之上,提供相应的处理方法,完善资产权属;C、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协助招标方调整董事会及监事会人员构成,完善规范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财务制度、内部约束和激励制度,建立符合相关监管部门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D、协助招标方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管理体系及制度,协助招标方解决审计及新会计准则适用所带来的可能对招标方本次上市产生影响的财务问题。(3)投标人作为保荐人及主承销商,在招标方符合 IPO 申报条件,且投标人内
核会议审核通过的前提下,为招标方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上市提供保荐服务,并承销招标方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A、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协助招标方准备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申报材料;B、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为招标方制定发行方案并组织发行工作;C、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履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招标方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应履行的职责;(4)投标人将为招标方顺利完成本次发行上市,提供必要之策划与咨询服务,就相关问题提供专业化的咨询意见或建议。对招标方提出的与上述合作事项相关的其他服务需求,投标人也将本着“服务客户、共同发展”的理念,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积极给予支持与协助。3.2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证监会规定的证券发行完成后的持续督导期届满。3.3 服务地点根据招标人 IPO 辅导服务业务实际需求及招标人要求。3.4 服务要求 中标人对招标人服务应当单独建档,并应在合同终止后向招标人提供完整的工作底稿和工作记录(电子版本 1 份)。3.5 质量要求 中标人应当恪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勤勉尽责地完成 IPO 辅导、保荐、承销服务,依法尽最大努力维护招标人利益;中标人在服务过程中应合理保证不存在不符合
行业标准的情况,保证不出现重大遗漏事项或其他严重错误。3.6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以下承诺(重要承诺):(1)承诺严格遵守国家保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外籍员工(含合伙人、经理和其他从业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接触招标人及其关联公司的涉密资料和信息。涉密资料、信息和涉密企业的认定,按照国家保密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2)承诺对其因本次招标而接触到的所有有关招标人及其他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各种形式的商业信息、资料或文件内容(含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技术成果等信息)保密,包括本招标文件的任何内容及各方可能有的其他合作事项等。投标人应限制其雇员、代理人等仅在为本次投标所必需时方可获得上述信息。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向社会公众或第三方通过任何途径出示、披露,不得许可使用,不得对上述信息进行复制、传播、销售,不得用于投标以外的其他用途。4.投标人资格要求4.1 不符合 3.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以下承诺”要求或未作出承诺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标。4.2 资格要求:4.2.1 资质要求:(1)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果三证合一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保荐承销资格的法人。(3)近三年获得过奖励、荣誉的知名证券机构,提供获得过相关荣誉的证明资料。4.2.2 财务要求: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
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 2020-2022 年企业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原件扫描件。4.2.3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0 日期间具有担任 1家以上(含 1 家)IPO 券商辅导服务成功业绩。提供万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布的《证券公司 IPO 主承销家数》官方截图。4.2.4 信誉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存续期间“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报告。4.2.5 其他要求(2)投标人在中国证监会官网公布的《2019、2020、2021 年证券公司分类结果》的级别中,至少一年获得 A 级别;提供官网截图。4.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招标文件的获取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 17 时至 2023 年 12 月 16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有色集团采购招标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mc.com.cn/)(以下简称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2 月 20 日 9时 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7.开标时间、地点
7.1 开标时间:2023 年 12 月 20 日 9 时 0 分。7.2 开标地点:平台线上开标投标人不用到现场,但仍需在线参加开标过程。在开标时间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会开启远程开标大厅,投标人须登录投标管家(登录中国有色集团采购招标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mc.com.cn/),页面右方下载中心下载投标管家)点击“在线签到”。开标时间则截止签到,招标人开启远程解密,投标人在投标管家中点击“一键解密”解密标书,系统开始唱标。8. 发送邀请的确认被邀请人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 2023 年 12 月 16 日 17 时前,在中国有色集团采购招标电子商务平台以书面形式确认参加投标。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应标确认书的,不得再参加投标。9.联系方式招 标 人:桂林特邦新材料有限公司地 址:桂林市高新区铁山路 20 号邮 编:541000联 系 人及联系方式:周唯唯 18777130551传真:/电子邮件:625950598@qq.com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账 号:450016352070505019972023 年 1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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