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1次的在线询价邀请公告
金额
22.8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09/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关于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1次的在线询价
项目编号:62022091427870648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晨曦0578-7122484
报价起止时间:2022-09-20 11:30 -2022-09-23 11:30
采购单位:龙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供应商规模要求:-
供应商资质要求:-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其他服务; 描述:详见附件; 次要参数要求: |
1件 | 228000.00 | - |
买家留言:-
附件:2022年龙泉市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方案.docx2022年龙泉市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方案.docx
龙泉市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项目技术服务招标书2022.doc龙泉市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项目技术服务招标书2022.doc
响应附件要求:-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浙江省 丽水市 龙泉市 龙渊街道 龙翔路228号,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送货备注:-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商务要求 | 1.提供公司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0万以上;工作场所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其中,职业卫生检测实验室使用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2、提供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检测项目需包括但不限于煤尘、砂尘、水泥粉尘、石棉尘、苯、铅、噪声、锰、甲苯、二甲苯、乙苯、1,2-二氯乙烷、正己烷、游离二氧化硅含量;3、提供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要求具备冶金、化工、水泥生产、石材加工、汽车制造行业常见尘毒职业病危害检测能力;4、提供职业卫生资格证书的人员15人及以上,且均为本单位在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1年及以上的证明;5、提供投标单位注册时间在三年以上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证明。 |
监测数量原则上不少于40家用人单位,在掌握辖区重点行业的用人单位数量及地区分布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统筹重点行业监测用人单位的数量。优先选择重点行业用人单位开展监测,对于纳入监测的重点行业用人单位,应选取重点岗位的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开展监测(见附录1)。如为满足重点行业用人单位数量监测任务要求,可上报拟纳入监测新兴产业或支柱产业(见附录2)。2021年存在粉尘和化学毒物监测结果超标和/或出现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所致的疑似职业病或职业病的重点行业用人单位应全部纳入本年度监测范围;对辖区内全部采矿业用人单位应开展监测;最多能够选择1家汽车、摩托车等修理维护行业的用人单位;在选择监测企业时,要与重点职业病监测主动监测项目具体要求相结合,统筹做好两项监测工作,使监测结果能同时满足两项监测工作的具体要求。二、监测对象通过开展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掌握我市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现状,研究分析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用人单位工作场所中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及浓度(强度)水平,评估职业病危害因素暴露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为监管执法、研究制修订职业病防治法规、标准和政策措施提供科学依据。一、监测目标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关于印发<重点职业病监测技术方案>(2022年版)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技术方案>(2022年版)的通知》和《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浙江省职业病防治项目工作任务安排的通知》要求,为完成好2022年龙泉市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任务,特制定本工作方案。2022年龙泉市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方案
2.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对用人单位劳动者总人数(包括劳务派遣人员数量)、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情况、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开展情况、职业健康培训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情况、职业健康检查情况、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及运行情况、个体防护用品发放及使用情况和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及警示说明设置情况等进行调查,并选取部分上一年度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的用人单位,对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的质量进行监测。1.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基本情况(一)监测内容三、监测内容和方法监测用人单位应包含大型、中型、小型和微型4种规模类型,除采矿业外,其他行业小、微型用人单位监测数量不少于监测总数的70%。除重点行业的大、中型用人单位外,2021年已开展监测的用人单位中监测结果粉尘和化学毒物均合格或未出现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所致的疑似职业病或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不纳入本年度的监测范围。
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检测采取抽样检测方式进行,选取用人单位部分岗位和工作地点进行检测,检测应在工作场所处于正常生产情况下进行,针对非连续作业的工作场所,应在设备正常运行情况下进行。监测点选取及监测方法应遵循以下原则:2.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检测由监测人员填写《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项目调查表》(见附录3),调查表由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1.现场调查(二)监测方法对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现场检测,掌握其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其浓度(强度)。
(6)除石棉粉尘外,检测粉尘应同时检测其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对明确性质为煤尘、矽尘和水泥尘的,仅需开展呼尘检测;不明确粉尘性质的需同时检测总尘和呼尘。最终监测结果以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监测结果为依据,如最终判定为GBZ2.1中有呼尘职业接触限值的,则仅上报呼尘浓度,仅有总粉尘职业接触限值的,则上报总粉尘浓度。(5)上一年度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中出现由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所致的职业禁忌证、疑似职业病或确诊职业病的岗位必须进行检测。(4)当用人单位中同时存在2种及以上粉尘和/或化学毒物时,每个因素需分别选取不少于4个岗位进行监测,每个岗位应至少选取1个工作地点作为监测点。(3)每个用人单位粉尘或化学毒物监测重点岗位(见附录1)不少于4个,每个岗位应至少选取1个监测点,监测点应在监测岗位所在工作地点内选取;当存在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重点岗位少于4个时,应全部进行监测,并将存在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非重点岗位纳入监测,以满足监测岗位数量不少于4个的要求。(2)除超标岗位外,连续2年纳入监测范围的大、中型用人单位原则上应避免重复监测同一岗位和工作地点。(1)2021年监测结果中粉尘或化学毒物超标岗位及相应的工作地点应纳入监测范围;
(12)根据作业方式选取相应的测量方法对噪声接触岗位的8小时等效A声级(LEX,8h)或40小时等效A声级(LEX,W)进行测量:①劳动者整个工作班接触噪声有规律时,可依据固定工作地点的噪声强度和每班噪声接触时间计算岗位8小时等效A声级(LEX,8h),或通过个体噪声测量进行计算,若每周工作不是5天,另需换算40小时等效A声级(LEX,W)结果;②劳动者非固定地点工作或工作班接触噪声无规律时,应采用个体噪声测量方式,个体测量的时长应不少于劳动者每个工作班实际工作时间的50%,并保证测量时间已覆盖所有接触噪声的工作内容,依据接触时间计算岗位8小时等效A声级或40小时等效A声级(LEX,8h/LEX,W)。(11)根据用人单位规模,对噪声接触岗位及工作地点的测量数量要求如下:①针对大、中型企业,每个用人单位接触噪声岗位监测不少于4个,对监测岗位涉及的所有工作地点的噪声强度进行测量(原则上选择80dB(A)以上的工作地点);②针对小、微型企业,应对所有噪声岗位和工作地点进行测量。(10)监测使用有机化学品的岗位,当不能确定有机化学品中是否含有苯、甲苯、二甲苯、乙苯、1,2-二氯乙烷、三氯甲烷、正己烷或三氯乙烯时,应对有机化学品进行挥发性有机组分定性,只有检出上述任一危害因素时才可纳入监测,并且只需检测定性出来的危害因素。(9)根据作业方式选取相应的检测方法对接触粉尘或化学毒物的岗位的CTWA进行检测:①固定作业的岗位,可采用定点或个体长时间采样,采样时长不少于25%的工作班时间;②流动或巡检作业的岗位,应采用个体长时间采样,采样时长不少于50%的工作班时间,且应保证采样时间覆盖所有接触有害因素的工作内容。(8)化学毒物短时间浓度(CSTE)、最高接触浓度(CME)和短时间峰接触浓度(CPE)采用工作场所定点短时间检测,采样时间段不少于两个,且应包括可能最高浓度的时间段。(7)粉尘短时间峰接触浓度(CPE)采用工作场所定点短时间检测,采样时间段不少于两个,且应包括可能最高浓度的时间段。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抽取不少于40家用人单位进行现场验证,抽取监测用人单位总数的10%开展实验室原始记录审核,抽取的用人单位均应覆盖辖区内开展监测地市级单位和全部重点行业类型;地市级质量控制机构抽取10%的监测用人单位进行现场验证,抽取的用人单位应覆盖辖区内开展监测工作的所有县区级单位。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起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质量控制方案(附录4),各地市级质量控制机构负责制定本辖区内的监测质量控制实施方案。各级监测项目承担机构应按照统一方法、统一标准、统一控制的要求开展监测工作;所有参与监测工作的技术人员应参加省或市监测机构组织的业务培训,保证监测数据的统一性、完整性和规范化。(四)质量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信息通过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信息平台进行网络报告,监测机构应在完成现场采样检测后1个月内完成数据上报。地市级监测机构负责审核、汇总分析县区级上报的监测数据,于2022年11月15日前将监测数据上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系统,2022年12月15日前将《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年度报告》(含质量控制报告)报送至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22年12月31日前将《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年度报告》报送至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所和省卫生健康委。(三)数据送报(13)粉尘应按照GBZ/T192系列标准进行采样、检测;化学物质应按照GBZ/T160和GBZ/T300系列标准方法进行采样、检测;噪声应按照GBZ/T189.8方法进行检测;有机化学品挥发性有机组分定性检测可参照附录5《化学品中挥发性有机组分定性分析和峰面积百分比测定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GDOHTQC001—2020)方法进行检测。
龙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联系人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的组织领导,严格执行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加强项目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有关的技术指导和培训、质量控制、数据信息收集、核心数据验证复核、报告撰写和现场验证复核以及开展检测所需仪器设备、耗材购置和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维修等工作。(五)经费管理与使用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监测项目的组织管理,定期组织对项目执行进度、完成质量等情况的督促检查。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抽取监测用人单位总数的10%开展监测系统数据审核,抽取的监测用人单位均应覆盖辖区内所有地市级单位和全部重点行业类型;地市级监测机构应对所有用人单位进行监测系统数据审核,如发现填报信息或检测信息错误应立即退回并通知填报机构及时修改。对结果出现明显异常或结果可疑的数据,审核机构需赴现场采样检测进行验证,并做好数据审核和现场验证记录。经验证,检测结果确实存在问题的,由审核机构统一进行数据更正,并做好数据审核和现场验证记录,将相关记录存档备查。
附录1重点行业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表邮编:323700地址:龙泉市龙翔路228号联系电话:0578-7122484
重点行业 | 重点行业的具体中小类行业 | 重点岗位/ | 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 |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 烟 煤 和 无 烟 煤 开 采 洗 选(B0610) | 采煤:采煤(含采煤机司机)、皮带巡检、装载司机、刮板机司机、钻孔、支护、掘进洗煤:给煤机司机、动筛跳汰机司机、破碎机司机、振动筛司机、洗煤皮带巡检、压滤工 | 煤尘、矽尘、噪声(根据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确定是煤尘或矽尘) |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 褐煤开采洗选(B0620) | 采煤:采煤(含采煤机司机)、皮带巡检、装载司机、刮板机司机、钻孔、支护、掘进洗煤:给煤机司机、动筛跳汰机司机、破碎机司机、振动筛司机、洗煤皮带巡检、压滤工 | 煤尘、矽尘、噪声(根据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确定是煤尘或矽尘) |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 其他煤炭采选(B0690) | 采煤:采煤(含采煤机司机)、皮带巡检、装载司机、刮板机司机、钻孔、支护、掘进洗煤:给煤机司机、动筛跳汰机司机、破碎机司机、振动筛司机、洗煤皮带巡检、压滤工 | 煤尘、矽尘、噪声(根据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确定是煤尘或矽尘) |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陆地石油开采(B0711) | 采油、集输、注水、勘探、钻井、采气、巡检 | 苯、甲苯、二甲苯、噪声 |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海洋石油开采(B0712) | 采油、集输、注水、勘探、钻井、采气、巡检 | 苯、甲苯、二甲苯、噪声 |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 铁矿采选(B0810) | 采矿:凿岩(含打眼)、爆破、穿孔、破碎、装载(含铲车司机)、运输(含皮带巡检)选矿:破碎(含大破、中破、中碎)、筛分(含振动筛)、球磨、放矿、皮带巡检 | 矽尘、噪声矽尘、锰及其化合物、噪声矽尘、噪声 |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 锰矿、铬矿采选(B0820) | 采矿:凿岩(含打眼)、爆破、穿孔、破碎、装载(含铲车司机)、运输(含皮带巡检)选矿:破碎(含大破、中破、中碎)、筛分(含振动筛)、球磨、放矿、皮带巡检 | 矽尘、噪声矽尘、锰及其化合物、噪声矽尘、噪声 |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 其他黑色金属矿采选(B0890) | 采矿:凿岩(含打眼)、爆破、穿孔、破碎、装载(含铲车司机)、运输(含皮带巡检)选矿:破碎(含大破、中破、中碎)、筛分(含振动筛)、球磨、放矿、皮带巡检 | 矽尘、噪声矽尘、锰及其化合物、噪声矽尘、噪声 |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 铜矿采选(B0911) | 采矿:凿岩(含打眼)、爆破、穿孔、破碎、装载(含铲车司机)、运输(含皮带巡检)等;选矿:破碎(含大破、中破、中碎)、筛分(含振动筛)、球磨、浮选、皮带巡检 | 矽尘、铅及其无机化合物、噪声 |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 铅锌矿采选(B0912) | 采矿:凿岩(含打眼)、爆破、穿孔、破碎、装载(含铲车司机)、运输(含皮带巡检)等;选矿:破碎(含大破、中破、中碎)、筛分(含振动筛)、球磨、浮选、皮带巡检 | 矽尘、铅及其无机化合物、噪声 |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 镍钴矿采选(B0913) | 采矿:凿岩(含打眼)、爆破、穿孔、破碎、装载(含铲车司机)、运输(含皮带巡检)等;选矿:破碎(含大破、中破、中碎)、筛分(含振动筛)、球磨、浮选、皮带巡检 | 矽尘、镍及其无机化合物、噪声、钴及其化合物 |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 锡矿采选(B0914) | 采矿:凿岩(含打眼)、爆破、穿孔、破碎、装载(含铲车司机)、运输(含皮带巡检)等;选矿:破碎(含大破、中破、中碎)、筛分(含振动筛)、球磨、浮选、皮带巡检 | 矽尘、铅及其无机化合物、噪声 |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 锑矿采选(B0915) | 采矿:凿岩(含打眼)、爆破、穿孔、破碎、装载(含铲车司机)、运输(含皮带巡检)等;选矿:破碎(含大破、中破、中碎)、筛分(含振动筛)、球磨、浮选、皮带巡检 | 矽尘、铅及其无机化合物、噪声 |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 铝矿采选(B0916) | 采矿:凿岩(含打眼)、爆破、穿孔、破碎、装载(含铲车司机)、运输(含皮带巡检)等;选矿:破碎(含大破、中破、中碎)、筛分(含振动筛)、球磨、浮选、皮带巡检 | 矽尘、铅及其无机化合物、噪声 |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 镁矿采选(B0917) | 采矿:凿岩(含打眼)、爆破、穿孔、破碎、装载(含铲车司机)、运输(含皮带巡检)等;选矿:破碎(含大破、中破、中碎)、筛分(含振动筛)、球磨、浮选、皮带巡检 | 矽尘、铅及其无机化合物、噪声 |
重点行业 | 重点行业的具体中小类行业 | 重点岗位/环节 | 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 |
其他常用有色金属矿采选(B0919) | |||
金矿采选(B0921) | |||
银矿采选(B0922) | |||
其他贵金属矿采选(B0929) | |||
钨钼矿采选(B0931) | |||
稀土金属矿采选(B0932) | |||
放射性金属矿采选(B0933) | |||
其他稀有金属矿采选(B0939) | |||
非金属矿采选业 | 石棉、云母矿采选(B1091) | 采矿:凿岩、爆破、穿孔、破碎、筛分、切割、装载(含铲车司机、挖掘机司机)、运输(含皮带巡检)、包装选矿:破碎、筛分、重选、皮带巡检、包装 | 石棉粉尘、噪声 |
非金属矿采选业 | 建筑装饰用石开采(B1012) | 采矿:凿岩、爆破、穿孔、破碎、筛分、切割、装载(含铲车司机、挖掘机司机)、运输(含皮带巡检)、包装选矿:破碎、筛分、重选、皮带巡检、包装 | 矽尘、噪声 |
非金属矿采选业 | 耐火土石开采(B1013) | 采矿:凿岩、爆破、穿孔、破碎、筛分、切割、装载(含铲车司机、挖掘机司机)、运输(含皮带巡检)、包装选矿:破碎、筛分、重选、皮带巡检、包装 | 矽尘、噪声 |
非金属矿采选业 | 粘 土 及 其 他 土 砂 石 开 采(B1019) | 采矿:凿岩、爆破、穿孔、破碎、筛分、切割、装载(含铲车司机、挖掘机司机)、运输(含皮带巡检)、包装选矿:破碎、筛分、重选、皮带巡检、包装 | 矽尘、噪声 |
非金属矿采选业 | 宝石、玉石采选(B1093) | 采矿:凿岩、爆破、穿孔、破碎、筛分、切割、装载(含铲车司机、挖掘机司机)、运输(含皮带巡检)、包装选矿:破碎、筛分、重选、皮带巡检、包装 | 矽尘、噪声 |
非金属矿采选业 | 其他未列明非金属矿采选(B1099) | 采矿:凿岩、爆破、穿孔、破碎、筛分、切割、装载(含铲车司机、挖掘机司机)、运输(含皮带巡检)、包装选矿:破碎、筛分、重选、皮带巡检、包装 | 矽尘、噪声 |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如涉及炼焦参照煤炭加工的炼焦岗位) | 炼铁(C3110) | 原料贮存运输(含配料、上料、皮带巡检)、热风炉、炉前、修包、放灰、除尘 | 矽尘、噪声 |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如涉及炼焦参照煤炭加工的炼焦岗位) | 炼钢(C3120) | 炉前(含出炉)、修包(含修砌)、倒罐、除尘 | 矽尘、噪声 |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如涉及炼焦参照煤炭加工的炼焦岗位) | 钢压延加工(C3130) | 开卷、焊接、轧钢、剪切、镀锌、喷涂(或彩涂)、打磨、机加工 | 矽尘、电焊烟尘、苯、甲苯、二甲苯、乙苯、1,2-二氯乙烷、三氯甲烷、正己烷、三氯乙烯、 |
重点行业 | 重点行业的具体中小类行业 | 重点岗位/环节 | 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 |
铅及其无机化合物、噪声 | |||
铁合金冶炼(C3140) | 上料、炉前(含司炉工、熔炼工)、破碎、除尘 | 矽尘、铅及其无机化合物、噪声 | |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铜冶炼(C3211) | 火法冶炼(选矿、熔炼、吹炼、精炼、电解)湿法冶炼(浸出、萃取、电解) | 矽尘、噪声、铅及其无机化合物 |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铅锌冶炼(C3212) | 备料、皮带巡检、焙烧(包含炉前、司炉、烟化炉)、浇铸(或铸锭)、浸出、制酸、电解 | 矽尘、噪声、铅及其无机化合物 |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镍钴冶炼(C3213) | 镍:焙烧、熔炼、吹炼、缓冷、结晶、离析、细磨、磁选;钴:焙烧、浸出、净液、电解 | 矽尘、噪声 |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锡冶炼(C3214) | 焙烧、精选、浸出、还原熔炼、精炼 | 矽尘、铅及其无机化合物、噪声 |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锑冶炼(C3215) | 熔析、氧化挥发、挥发熔炼、挥发焙烧-还原熔炼 | 矽尘、铅及其无机化合物、噪声 |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铝冶炼(C3216) | 备料、破碎、干燥、研磨、浸出、煅烧、电解、精炼、浇铸(或铸锭) | 矽尘、噪声 |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镁冶炼(C3217) | 破碎、筛分、焙烧、电解 | 矽尘、噪声 |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硅冶炼(C3218) | 备料、皮带巡检、熔炼(含炉前)、精制、浇铸(或铸锭)、破碎 | 矽尘、噪声 |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其 他 常 用 有 色 金 属 冶 炼(C3219) | 备料、皮带巡检、熔炼(含炉前)、球磨、电解 | 矽尘、噪声 |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金冶炼(C3221) | 焙烧、混汞、氰化、硫脲、精炼 | 矽尘、噪声 |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银冶炼(C3222) | 熔炼、电解、铸锭 | 矽尘、噪声 |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其他贵金属冶炼(C3229) | 熔炼、浸出、电解 | 矽尘、噪声 |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钨钼冶炼(C3231) | 熔炼、精炼 | 矽尘、噪声 |
重点行业 | 重点行业的具体中小类行业 | 重点岗位/环节 | 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 |
稀土金属冶炼(C3232) | 熔炼、精炼、包装 | ||
其他稀有金属冶炼(C3239) | 熔炼、精炼 | ||
有色金属合金制造(C3240) | 熔炼浇铸工,铸造型(芯)砂工、铸造造型(芯)工、铸造清理工、铸造工装工 | ||
铜压延加工(C3251) | 轧制、表面处理 | ||
铝压延加工(C3252) | 熔铸、轧制 | ||
贵金属压延加工(C3253) | 轧制、拉制或挤压 | ||
稀 有 稀 土 金 属 压 延 加 工(C3254) | 熔铸、轧制 | ||
其 他 有 色 金 属 压 延 加 工(C3259) | 熔铸、轧制 | ||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 制鞋业* | 皮箱、包(袋)制造(C1922) | 定型、喷漆、调胶、粘胶、包装 | 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1,2-二氯乙烷、三氯甲烷、正己烷、三氯乙烯、噪声 |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 制鞋业* | 皮鞋制造(C1952) | 定型、喷漆、调胶、粘胶、包装 | 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1,2-二氯乙烷、三氯甲烷、正己烷、三氯乙烯、噪声 |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 制鞋业* | 塑料鞋制造(C1953) | 调胶、粘胶、包装 | 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1,2-二氯乙烷、三氯甲烷、正己烷、三氯乙烯、噪声 |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 制鞋业* | 橡胶鞋制造(C1954) | 调胶、粘胶、包装 | 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1,2-二氯乙烷、三氯甲烷、正己烷、三氯乙烯、噪声 |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 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C2511) | 脱水、检尺、化验、采样、外操、内操 | 苯、甲苯、二甲苯、乙苯、噪声 |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 其他原油制造(C2519) | 脱水、检尺、化验、采样、外操、内操 | 苯、甲苯、二甲苯、乙苯、噪声 |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 炼焦(C2521) | 备煤工、推/拦焦机司机、炉盖工、上升管工、机侧出炉工、焦侧出炉工、熄焦工 | 煤尘、噪声 |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 炼焦(C2521) | 煤气净化巡检工 | 苯、甲苯、二甲苯、乙苯、噪声 |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 煤制合成气生产(C2522) | 上料、现场操作、除渣 | 煤尘、矽尘、苯、噪声 |
重点行业 | 重点行业的具体中小类行业 | 重点岗位/环节 | 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 |
煤制液体燃料生产(C2523) |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有机化学原料制造(C2614) | 化验、采样、外操、设备工程师、工艺工程师 | 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1,2-二氯乙烷、三氯甲烷、正己烷、三氯乙烯、噪声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其 他 基 础 化 学 原 料 制 造(C2619) | 化验、采样、外操、设备工程师、工艺工程师 | 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1,2-二氯乙烷、三氯甲烷、正己烷、三氯乙烯、噪声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涂料制造(C2641) | 投料、分散、砂磨、检验、压滤、包装、洗桶 | 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1,2-二氯乙烷、三氯甲烷、正己烷、三氯乙烯、噪声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C2642) | 投料、分散、砂磨、检验、压滤、包装、洗桶 | 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1,2-二氯乙烷、三氯甲烷、正己烷、三氯乙烯、噪声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工业颜料制造(C2643) | 投料、分散、砂磨、检验、压滤、包装、洗桶 | 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1,2-二氯乙烷、三氯甲烷、正己烷、三氯乙烯、噪声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工艺美术颜料制造(C2644) | 投料、分散、砂磨、检验、压滤、包装、洗桶 | 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1,2-二氯乙烷、三氯甲烷、正己烷、三氯乙烯、噪声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染料制造(C2645) | 投料、分散、砂磨、检验、压滤、包装、洗桶 | 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1,2-二氯乙烷、三氯甲烷、正己烷、三氯乙烯、噪声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密封用填料及类似品制造(C2646) | 投料、分散、砂磨、检验、压滤、包装、洗桶 | 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1,2-二氯乙烷、三氯甲烷、正己烷、三氯乙烯、噪声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水泥制造(C3011) | 熟料、水泥磨、破碎、包装、装车 | 水泥粉尘、矽尘、煤尘、噪声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建筑用石加工(C3032) | 切割、备料、干磨(异形加工)、水磨、抛光(抛丸) | 矽尘、噪声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C3034) | 切割、备料、干磨(异形加工)、水磨、抛光(抛丸) | 矽尘、噪声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其他建筑材料制造(C3039) | 切割、备料、干磨(异形加工)、水磨、抛光(抛丸) | 矽尘、噪声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平板玻璃制造(C3041) | 上料、筛分、称混、熔窑 | 矽尘、噪声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特种玻璃制造(C3042) | 上料、筛分、称混、熔窑 | 矽尘、噪声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其他玻璃制造(C3049) | 上料、筛分、称混、熔窑 | 矽尘、噪声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技术玻璃制品制造(C3051) | 上料、筛分、称混、熔窑 | 矽尘、噪声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光学玻璃制造(C3052) | 上料、筛分、称混、熔窑 | 矽尘、噪声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玻璃仪器制造(C3053) | 上料、筛分、称混、熔窑 | 矽尘、噪声 |
重点行业 | 重点行业的具体中小类行业 | 重点岗位/环节 | 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 |
日用玻璃制品制造(C3054) | |||
玻璃包装容器制造(C3055) | |||
玻璃保温容器制造(C3056) | |||
制镜及类似品加工(C3057) | |||
其他玻璃制品制造(C3059) | |||
建筑陶瓷制品制造(C3071) | 球磨、制(喷)粉、打磨(吹灰)、喷砂、喷釉、抛光 | 矽尘、噪声 | |
卫生陶瓷制品制造(C3072) | 球磨、制(喷)粉、打磨(吹灰)、喷砂、喷釉、抛光 | 矽尘、噪声 | |
特种陶瓷制品制造(C3073) | 球磨、制(喷)粉、打磨(吹灰)、喷砂、喷釉、抛光 | 矽尘、噪声 | |
日用陶瓷制品制造(C3074) | 球磨、制(喷)粉、打磨(吹灰)、喷砂、喷釉、抛光 | 矽尘、噪声 | |
陈设艺术陶瓷制造(C3075) | 球磨、制(喷)粉、打磨(吹灰)、喷砂、喷釉、抛光 | 矽尘、噪声 | |
园艺陶瓷制造(C3076) | 球磨、制(喷)粉、打磨(吹灰)、喷砂、喷釉、抛光 | 矽尘、噪声 | |
其他陶瓷制品制造(C3079) | 球磨、制(喷)粉、打磨(吹灰)、喷砂、喷釉、抛光 | 矽尘、噪声 | |
云母制品制造(C3082) | 上料、破碎、混料、打磨等 | 矽尘、噪声 | |
耐火陶瓷制品及其他耐火材料制造(C3089) | 上料、破碎、混料、打磨等 | 矽尘、噪声 | |
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C3091) | 磨粉、压条、转炉、活化、筛分、包装 | 煤尘、苯、甲苯、二甲苯、乙苯、噪声 | |
金属制品业* | 金属结构制造(C3311) | 焊接、切割、打磨、喷漆 | 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1,2-二氯乙烷、三氯甲烷、正己烷、三氯乙烯、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噪声 |
金属制品业* | 金属门窗制造(C3312) | 切割、焊接、打磨、打孔、装配、喷漆 | 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1,2-二氯乙烷、三氯甲烷、正己烷、三氯乙烯、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噪声 |
金属制品业* | 集装箱制造(C3331) | 冲压、焊接、型材打砂、喷漆、美装 | 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1,2-二氯乙烷、三氯甲烷、正己烷、三氯乙烯、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噪声 |
金属制品业* | 黑色金属铸造(C3391) | 熔炼浇铸工、铸造型(芯)砂工、铸造造型(芯)工、铸造清理工、铸造工装工 | 矽尘、噪声 |
金属制品业* | 有色金属铸造(C3392) | 熔炼浇铸工、铸造型(芯)砂工、铸造造型(芯)工、铸造清理工、铸造工装工 | 矽尘、铅及其无机化合物、 |
重点行业 | 重点行业的具体中小类行业 | 重点岗位/环节 | 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 |
噪声 | |||
石棉制品制造业 | 石棉水泥制品制造(C3023) | 开包、裁剪、梳棉、混料、打磨 | 石棉粉尘、矽尘、噪声 |
石棉制品制造业 | 石棉制品制造(C3081) | 开包、裁剪、梳棉、混料、打磨 | 石棉粉尘、矽尘、噪声 |
汽车制造业* | 汽柴油车整车制造(C3611) | 冲压、焊接、打磨、喷漆 | 电焊烟尘、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1,2-二氯乙烷、三氯甲烷、正己烷、三氯乙烯、锰及其无机化合物、噪声 |
汽车制造业* | 新能源车整车制造(C3612) | 冲压、焊接、打磨、喷漆 | 电焊烟尘、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1,2-二氯乙烷、三氯甲烷、正己烷、三氯乙烯、锰及其无机化合物、噪声 |
汽车制造业* | 汽车用发动机制造(C3620) | 熔炼浇铸工,铸造型(芯)砂工、铸造造型(芯)工、铸造清理工、铸造工装工 | 矽尘、噪声 |
汽车制造业* | 改装汽车制造(C3630) | 冲压、焊接、打磨、喷漆 | 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1,2-二氯乙烷、三氯甲烷、正己烷、三氯乙烯、电焊烟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噪声 |
汽车制造业* | 低速汽车制造(C3640) | 冲压、焊接、打磨、喷漆 | 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1,2-二氯乙烷、三氯甲烷、正己烷、三氯乙烯、电焊烟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噪声 |
汽车制造业* | 电车制造(C3650) | 冲压、焊接、打磨、喷漆 | 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1,2-二氯乙烷、三氯甲烷、正己烷、三氯乙烯、电焊烟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噪声 |
汽车制造业* | 汽车车身、挂车制造(C3660) | 冲压、焊接、打磨、喷漆 | 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1,2-二氯乙烷、三氯甲烷、正己烷、三氯乙烯、电焊烟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噪声 |
汽车制造业* | 汽 车 零 部 件 及 配 件 制 造(C3670) | 冲压、焊接、打磨、喷漆 | 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1,2-二氯乙烷、三氯甲烷、正己烷、三氯乙烯、电焊烟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噪声 |
通用设备制造业* | 锅炉及辅助设备制造(B3411) | 冲压、焊接、打磨、喷漆、装配 | 电焊烟尘、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1,2-二氯乙烷、三氯甲烷、正己烷、三氯乙烯、锰及其无机化合物、噪声 |
通用设备制造业* | 内燃机及配件制造(B3412) | 冲压、焊接、打磨、喷漆、装配 | 电焊烟尘、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1,2-二氯乙烷、三氯甲烷、正己烷、三氯乙烯、锰及其无机化合物、噪声 |
通用设备制造业* | 汽轮机及辅机制造(B3413) | 冲压、焊接、打磨、喷漆、装配 | 电焊烟尘、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1,2-二氯乙烷、三氯甲烷、正己烷、三氯乙烯、锰及其无机化合物、噪声 |
通用设备制造业* | 水轮机及辅机制造(B3414) | 冲压、焊接、打磨、喷漆、装配 | 电焊烟尘、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1,2-二氯乙烷、三氯甲烷、正己烷、三氯乙烯、锰及其无机化合物、噪声 |
通用设备制造业* | 金属切削机床制造(B3421) | 冲压、焊接、打磨、喷漆、装配 | 电焊烟尘、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1,2-二氯乙烷、三氯甲烷、正己烷、三氯乙烯、锰及其无机化合物、噪声 |
通用设备制造业* | 金属成形机床制造(B3422) | 冲压、焊接、打磨、喷漆、装配 | 电焊烟尘、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1,2-二氯乙烷、三氯甲烷、正己烷、三氯乙烯、锰及其无机化合物、噪声 |
通用设备制造业* | 铸造机械制造(B3423) | 冲压、焊接、打磨、喷漆、装配 | 电焊烟尘、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1,2-二氯乙烷、三氯甲烷、正己烷、三氯乙烯、锰及其无机化合物、噪声 |
重点行业 | 重点行业的具体中小类行业 | 重点岗位/环节 | 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 |
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B3424) | |||
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制造(B3425) | |||
其 他 金 属 加 工 机 械 制 造(B3429) | |||
轻小型起重设备制造(B3431) | |||
生产专用起重机制造(B3432) | |||
生产专用车辆制造(B3433) | |||
连续搬运设备制造(B3434) | |||
电梯、自动扶梯及升降机制造(B3435) | |||
客运索道制造(B3436) | |||
机械式停车设备制造(B3437) | |||
其 他 物 料 搬 运 设 备 制 造(B3439) |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锂离子电池制造(C3841) | 投料、涂布、冷压、模切 | 钴及其化合物、镍及其无机化合物、锰及其无机化合物、锂及其化合物、噪声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铅蓄电池制造(C3843) | 铅粉制造、板栅铸造、涂板淋酸 | 铅及其无机化合物、噪声 |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 | 高铁车组制造(C3711) | 切割、焊接、打磨、机加工、喷涂、喷砂、装配 | 电焊烟尘、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1,2-二氯乙烷、三氯甲烷、 |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 | 铁路机车车辆制造(C3712) | 切割、焊接、打磨、机加工、喷涂、喷砂、装配 | 电焊烟尘、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1,2-二氯乙烷、三氯甲烷、 |
重点行业 | 重点行业的具体中小类行业 | 重点岗位/环节 | 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 |
运输设备制造业 | 窄轨机车车辆制造(C3713) | 正己烷、三氯乙烯、噪声 | |
运输设备制造业 | 高铁设备、配件制造(C3714) | 正己烷、三氯乙烯、噪声 | |
运输设备制造业 | 铁 路 机 车 车 辆 配 件 制 造(C3715) | 正己烷、三氯乙烯、噪声 | |
运输设备制造业 | 铁路专用设备及器材、配件制造C3716) | 正己烷、三氯乙烯、噪声 | |
运输设备制造业 | 其 他 铁 路 运 输 设 备 制 造(C3719) | 正己烷、三氯乙烯、噪声 | |
运输设备制造业 |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设 备 制 造(C3720) | 矽尘、噪声 | |
运输设备制造业 | 金属船舶制造(C3731) | 喷砂、切割、打磨、冷作、电焊、喷涂 | 电焊烟尘、苯、甲苯、二甲苯、锰及其化合物、矽尘、噪声 |
运输设备制造业 | 摩托车整车制造(C3751) | 喷砂、切割、打磨、冷作、电焊、喷涂 | 电焊烟尘、苯、甲苯、二甲苯、锰及其化合物、矽尘、噪声 |
运输设备制造业 | 摩托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752) | 喷砂、切割、打磨、冷作、电焊、喷涂 | 电焊烟尘、苯、甲苯、二甲苯、锰及其化合物、矽尘、噪声 |
运输设备制造业 | 助动车制造(C3770) | 喷砂、切割、打磨、冷作、电焊、喷涂 | 电焊烟尘、苯、甲苯、二甲苯、锰及其化合物、矽尘、噪声 |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 书、报刊印刷(C2311) | 印刷、调油、点胶、清洗、粘合、覆膜 | 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1,2-二氯乙烷、三氯甲烷、正己烷、三氯乙烯、噪声 |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 本册印刷(C2312) | 印刷、调油、点胶、清洗、粘合、覆膜 | 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1,2-二氯乙烷、三氯甲烷、正己烷、三氯乙烯、噪声 |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 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C2319) | 印刷、调油、点胶、清洗、粘合、覆膜 | 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1,2-二氯乙烷、三氯甲烷、正己烷、三氯乙烯、噪声 |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 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C2319) | 烫金 | 铅及其无机化合物、噪声 |
家具制造业 | 木质家具制造(C2110) | 调漆、喷漆、喷(刷)胶、油膜、修色、清洁 | 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1,2-二氯乙烷、三氯甲烷、正己烷、三氯乙烯、噪声 |
家具制造业 | 竹、藤家具制造(C2120) | 调漆、喷漆、喷(刷)胶、油膜、修色、清洁 | 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1,2-二氯乙烷、三氯甲烷、正己烷、三氯乙烯、噪声 |
家具制造业 | 金属家具制造(C2130) | 调漆、喷漆、喷(刷)胶、油膜、修色、清洁 | 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1,2-二氯乙烷、三氯甲烷、正己烷、三氯乙烯、噪声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火力发电(D4411) | 输煤工、锅炉巡检、汽机巡检、电汽巡检、除灰巡检、灰库装卸操作工 | 煤尘、矽尘、噪声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热电联产(D4412) | 输煤工、锅炉巡检、汽机巡检、电汽巡检、除灰巡检、灰库装卸操作工 | 煤尘、矽尘、噪声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热力生产和供应(D4430) | 输煤工、锅炉巡检、汽机巡检、电汽巡检、除灰巡检、灰库装卸操作工 | 煤尘、矽尘、噪声 |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项目调查表附表3新增行业及职业病危害因素列表附录2:*注:重点行业用人单位须存在1种及以上在此列出的化学有害因素方可纳入监测对象;对纳入监测对象的用人单位中存在列出的监测因素,应全部将其纳入监测因素。根据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实际情况,开展相应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纳入监测的用人单位当存在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重点岗位少于4个时,应全部进行监测,并且还应将存在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其他非重点岗位纳入监测,以满足监测岗位数量不少于4个的要求。
行业大类名称 | 行业大类代码 | 行业中/小类名称 | 行业中/小类代码 | 辖区内用人单位数 | 地市分布情况 | 监测用人单位数量 | 职业病危害因素 | 岗位/环节 |
用人单位基本信息 | 用人单位名称 (盖章) | ||||
用人单位基本信息 | 社会信用代码 | | |||
用人单位基本信息 | 工作场所地址 | 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县(区、市、旗)乡(镇、街道)号 | |||
用人单位基本信息 | 单位注册地址 | 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县(区、市、旗)乡(镇、街道)号 | |||
用人单位基本信息 | 所属行业 | 法人姓名 | |||
用人单位基本信息 | 职业卫生管理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用人单位基本信息 | 本单位在册职工总数 | 劳务派遣人员数量 | |||
用人单位基本信息 | 经济类型 |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私营企业股份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其他企业 | |||
用人单位基本信息 | 用人单位规模 |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 |||
用人单位基本信息 | 职业卫生培训情况 | 用人单位负责人培训情况:是 否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情况:是 否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培训人数:人。 | |||
用人单位基本信息 |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 | 是否进行了申报:是 否是否进行了年度更新: 是否 | |||
用人单位基本信息 | 防护设施“三同时”情况 | 上一年度新改扩建及技术改造、引进项目情况:有无当前工作阶段:可研阶段初步设计阶段建设阶段竣工阶段预评价开展情况:全部部分否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全部部分 否控制效果评价开展情况:全部部分 否 | |||
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 | 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总人数:人。 | ||||
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 | 粉尘接触人数人。煤尘:人;矽尘:人;石棉粉尘:人;水泥粉尘:人;电焊烟尘: 人;其他类型粉尘(含“其他粉尘”):人。 | ||||
接触情况 | 化学毒物接触人数: 人。苯: 人;铅及其化合物: 人; 锰及其无机化合物 人;甲苯: 人;二甲苯 人;乙 苯 人; 1,2-二氯乙烷 人;三氯甲烷 人;正己烷 人;三氯乙烯 人;镍及其无机化合物 人;钴及其化合物 人;锂及其化合物 人 ; 其他纳入监测的化学毒物 (): 人。未纳入监测的化学毒物: 人。 | ||||
接触情况 | 物理因素接触人数:人。噪声:人;其他有害物理因素:人。 | ||||
上一年度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情况 | 未检测检测 | ||||
上一年度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情况 | 煤尘:场所检测点个,超标点个;检测岗位/工种数:个,超标岗位:个。矽尘:场所检测点个,超标点个;检测岗位/工种数:个,超标岗位:个。石棉粉尘:场所检测点个,超标点个;检测岗位/工种数:个,超标岗位:个。水泥粉尘:场所检测点个,超标点个;检测岗位/工种数:个,超标岗位:个。,电焊烟尘:场所检测点个,超标点个;检测岗位/工种数:个,超标岗位:个。其他类型粉尘(含其他粉尘):场所检测点个,超标点个;检测岗位/工种数:个,超标岗位:个。 | ||||
上一年度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情况 | 铅及其化合物:场所检测点个,超标点个; 检测岗位/工种数:个,超标岗位:个。苯:场所检测点个,超标点个;检测岗位/工种数:个,超标岗位:个。甲苯:场所检测点个,超标点个;检测岗位/工种数: 个,超标岗位:个。二甲苯:场所检测点个,超标点个;检测岗位/工种数: 个,超标岗位:个。正己烷:场所检测点个,超标点个;检测岗位/工种数: 个,超标岗位:个。锰及其无机化合物:场所检测点 个,超标点 个;检测岗位/工种数: 个,超标岗位:个。化学毒物 1():场所检测点个,超标点个;检测岗位/工种数:个,超标岗位: 个。化学毒物 2():场所检测点个,超标点个;检测岗位/工种数:个,超标岗位: 个。化学毒物 3():场所检测点个,超标点个;检测岗位/工种数:个,超标岗位:个。其他化学毒物:场所检测点个,超标点个;检测岗位/工种数: 个,超标岗位: 个。 | ||||
上一年度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情况 | 噪声:场所检测点个,超标点个;检测岗位/工种数:个,超标岗位:个。其他有害物理因素:场所检测点个,超标点个;检测岗位/工种数:个,超标岗位:个。 | ||||
上一年度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情况 | 未体检体检体检总人数 人; | ||||
上一年度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情况 | 接触煤尘体检人数人;应复查人数人;实际复查人数人;异常人数:人;接触矽尘体检人数人;应复查人数人;实际复查人数人;异常人数:人;接触石棉粉尘体检人数人;应复查人数人;实际复查人数人;异常人数:人; | ||||
上一年度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情况 | 接触水泥粉尘体检人数人;应复查人数 人;实际复查人数 人;异常人数:人;接触电焊烟尘体检人数人;应复查人数人;实际复查人数 人;异常人数:人;接触其他类型粉尘(含其他粉尘)体检人数人;应复查人数人;实际复查人数 人;异常人数 人; | ||||
上一年度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情况 | 接触铅及其化合物体检人数人;应复查人数人;实际复查人数 人;异常人数 人;接触苯体检人数 人;应复查人数 人;实际复查人数 人;异常人数 人;接触甲苯体检人数 人;应复查人数 人;实际复查人数 人;异常人数 人;接触二甲苯体检人数 人;应复查人数 人;实际复查人数 人;异常人数 人;接触正己烷体检人数 人;应复查人数 人;实际复查人数 人;异常人数 人;接触锰及其无机化合物体检人数 人;应复查人数 人;实际复查人数 人;异常人数 人;接触化学毒物 1()体检人数 人;应复查人数 人;实际复查人数人;异常人数:人;接触化学毒物 2()体检人数人;应复查人数 人;实际复查人数人;异常人数:人;接触化学毒物 3()体检人数人;应复查人数 人;实际复查人数人;异常人数:人;接触其他化学毒物体检人数人;应复查人数人;实际复查人数人;异常人数 人; | ||||
上一年度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情况 | 接触噪声体检人数人;应复查人数人;实际复查人数人;异常人数:人;接触其他有害物理因素体检人数人;应复查人数人;实际复查人数人;异常人数: 人。 | ||||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及运行情况 | 防尘设施 | 设置情况:有部分有 防护效果:有效 部分有效 | 无无效 | ||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及运行情况 | 防毒设施 | 设置情况:有部分有 防护效果:有效 部分有效 | 无无效 | ||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及运行情况 | 防噪声设施 | 设置情况:有部分有 防护效果:有效 部分有效 | 无无效 | ||
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及发放情况 | 防尘口罩 | 发放情况:有 无佩戴情况:有 部分无 | |||
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及发放情况 | 防毒口罩或面罩 | 发放情况:有无佩戴情况:有 部分无 | |||
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及发放情况 | 防噪声耳塞或耳罩 | 发放情况:有无佩戴情况:有部分 无 | |||
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及警示说明设置 | 粉尘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及警示说明 | 设置情况:有部分有 | 无 | ||
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及警示说明设置 | 化学毒物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及警示说明 | 设置情况:有部分有 | 无 | ||
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及警示说明设置 | 噪声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及警示说明 | 设置情况:有部分有 | 无 |
二、质量控制原则本方案适用于质量控制机构、所有参与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的项目承担单位。质量控制环节包括监测单位、监测岗位和监测地点的选择,现场调查、现场采样与检测、实验室分析、数据处理、数据填报等。一、质量控制范围为确保202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项目的质量,特制定本方案。各地市可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制定辖区内相应的质量控制实施方案。2022年浙江省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质量控制方案附录4:
(一)监测用人单位选择。三、质量控制方法3.真实准确。检测人员应严于律已、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提高技术服务能力,保证检测数据真实、准确、有效。2.科学规范。依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合法合规开展监测工作,确保检测操作程序规范,检测结果科学可靠。1.客观公正。对检测数据负责,不受外界因素的干预和其他内外部压力影响,确保检测结果的客观公正性。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质量控制机构以及监测项目承担机构应严格按照《2022年浙江省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技术实施方案》(以下简称《监测技术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工作场所监测工作,并坚持以下原则:
(二)监测机构选取。4.监测地点的选取原则。监测地点的选取应严格按照《监测技术实施方案》进行。开展监测的工作地点必须是监测岗位的工作地点。3.监测岗位的选取原则。必须是《监测技术实施方案》规定的岗位/环节才能纳入为监测对象,各用人单位岗位名称表述应统一按照《监测技术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岗位/环节名称填写。如某岗位有多个劳动者和多个工作地点时,应选择接触浓度可能最高的劳动者和工作地点进行监测。2.监测单位的选取原则。需经过现场调查或预检测,确定用人单位存在有《监测技术实施方案》中规定重点监测岗位和规定的重点危害因素对应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才能纳入为监测单位。除《监测技术实施方案》中列出的各类采矿业企业外,其余无法确认是否存在矽尘的岗位和工作地点必须通过游离二氧化硅检测确定粉尘类型是矽尘时才纳入检测;使用含有挥发性有机组分化学品的岗位和工作地点当无法确定是否存在苯、甲苯、二甲苯、乙苯、1,2-二氯乙烷、三氯甲烷、正己烷或三氯乙烯中的一种或几种时,必须通过对化学品挥发组分进行定性确认含有上述有害因素中的一种或多种时才纳入检测范围。1.监测行业的选取原则。必须是《监测技术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国家选定的重点行业。应将2021年采矿业和存在粉尘和化学毒物监测结果超标和/或出现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所致的疑似职业病或职业病的重点行业用人单位全部纳入本年度监测范围;除重点行业的大、中型用人单位外,其他2021年开展过监测的企业不纳入。
2.采样过程中。使用流量计对采样器进行流量校准,流量测量值与设定值的偏差应在±5%以内,流量校准记录需保存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内,以供核查。检查开展监测工作使用的仪器设备需检定、校准或自校合格。如开展全面监测,需制定采样计划或方案。监测工作使用的强制检定的仪器设备的检定证书复印件和非强制检定设备的校准证书复印件或自校记录需保存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内,以供核查。1.采样前。(三)现场采样。对未通过CMA认证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病防治院)进行监测能力认定,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全省抽查不低于30%的机构进行验证复核,符合要求的可从事监测工作。针对政府采购的第三方机构,需通过CMA认证、实验室认可(CNAS)或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
(五)样品实验室检测。样品运输应当保证样品性质稳定,避免污染、损失和丢失,样品空白应与采集的样品一并放置、运输和储存。样品运输和保存的条件按各有害因素标准检测方法规定的要求执行。(四)样品运输和保存。现场化学毒物采样时须制作样品空白,每批次样品不少于2个样品空白,制作样品空白的收集器需与样品同一批次。3.化学毒物样品空白。在进行样品采集时,按照GBZ159-2004和相应待测物的检测标准及本监测方案的要求执行。采样原始记录表(必须包括检测时生产负荷或生产状况)需规范填写,并由校核人进行校核后存入监测档案,以供核查。
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检测按照GBZ/T192.4标准执行,包括样品采集、样品处理和样品检测,按照标准中要求记录相关操作过程,并存入监测档案,监测机构应保存用于粉尘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检测的粉尘样品,保存期1年,用于质量抽查复核。3.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检测。粉尘浓度检测按照GBZ/T192.1和GBZ/T192.2标准执行,针对石棉纤维粉尘,采用纤维计数浓度的按照GBZ/T192.5执行,包括采样前后的滤膜处理、滤膜称量、浓度计算等,上述操作的原始记录存入监测档案。监测机构应保存所有粉尘采样后的滤膜,保存期1年,用于质量抽查复核。2.粉尘浓度检测。化学毒物检测按照GBZ/T160系列标准和GBZ/T300系列标准执行,有机化学品进行挥发性有机组分定性检测可按《化学品中挥发性有机组分定性分析和峰面积百分比测定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执行,包括样品处理、样品称量、样品检测、浓度计算等,上述操作的原始记录和谱图存入监测档案,谱图中应标明样品唯一性编号和样品分析时间,同时应保留电子文件以备核查。监测机构应保存开展定性分析的有机化学品,保存期1年,用于质量抽查复核。1.化学毒物检测。
粉尘和化学毒物CTWA最低定量浓度应达到表1要求。粉尘和化学毒物CPE、CSTE最低定量浓度应达到表2要求。4.粉尘和化学毒物最低定量浓度要求。
龙泉市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项目技术服务要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要求 | 单位 | 数量 |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0万以上;工作场所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其中,职业卫生检测实验室使用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取得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发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砂尘、水泥粉尘、苯、铅、噪声、锰、甲苯、二甲苯、乙苯、1,2-二氯乙烷、正己烷、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具备采矿业、化工、冶金、建材、机械制造等行业常见尘毒职业病危害检测能力;具备职业卫生资格证书的人员15人及以上,且均为本单位在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1年及以上;投标单位注册时间在三年以上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二、项目简介及询价内容龙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浙江省龙泉市龙翔路228号。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的重点行业包括非煤矿山、冶金、化工、水泥生产、耐火材料制造、石材加工、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家具制造等行业。重点监测项目包括矽尘、水泥粉尘、苯、铅、噪声等重点监测因素的其他行业用人单位进行监测。每个用人单位粉尘或化学毒物监测岗位不少于4个,每个岗位应至少选取1个监测点,监测点应在监测岗位所在工作地点内选取;当存在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岗位少于4个时,应全部进行监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要求根据辖区行业特点,监测企业数不少40家用人单位。监测使用有机化学品的岗位,当不能确定有机化学品中是否含有苯、甲苯、二甲苯、乙苯、1,2-二氯乙烷、三氯甲烷、正己烷或三氯乙烯时,应对有机化学品进行挥发性有机组分定性,只有检出上述任一危害因素时才可纳入监测,并且只需检测定性出来的危害因素。按国家标准、规范要求出具检测报告;填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项目调查表》(由招标单位提供)纸质和电子版资料,并完成监测数据的网络报告(网报地址和要求由招标方提供);指导未在新版职业病危害申报系统申报的用人单位开展申报工作,申报率应为100%。除采矿业、重点行业的大、中型用人单位以及 2021年监测结果超标的用人单位外,2021年已开展监测的用人单位不纳入本年度的监测范围。除超标岗位外,连续2年纳入监测范围的大、中型用人单位原则上应避免重复监测同一岗位和工作地点。上一年度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中出现由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所致的职业禁忌证、疑似职业病或确诊职业病的岗位必须进行检测,危害因素监测信息通过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 素监测信息平台进行网络报告,(中标方)供应商应在完成现场采样 检测后1个月内完成数据上报(最迟于2022年11月15日前务必完成)。(3).具体按《2022年浙江省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方案》执行。三、服务内容及标准完成40家企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现场采样与检测(含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的检测;填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项目调查表》(由招标单位提供)纸质和电子版资料;并完成监测数据的网络报告(网报地址和要求由招标方提供);督促企业完成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申报率100%。四、合同执行约束1.询价中标单位报价费用包括:40家企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现场采样与检测(含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及招标方单独委托的样品检测如苯、矽尘的检测、数据汇总及网报系统录入、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2.双方签定合同履行期间,双方按共同制定的检查考核方式,由询价方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对中标方质量管理进行考核,指出需改进的地方,中标方需及时完成相应整改。3.履约保证金为中标总额的10%,中标方于7个工作日内汇入采购方指定账户。4.中标方不得影响工作进度,否则应按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日支付技术服务费总额的10%。5.双方签定合同期内,中标方不得将项目转包或私自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否则采购方有权扣罚履约保证金、技术服务费并中止服务合同。6.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负面影响等情况,甲方有权按一定比例扣除履约保证金和技术服务费。7.本招标解释权属龙泉市疾控中心。五、费用结算1.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经疾控中心验收确认后,技术服务费用由采购方凭中标方开具的有效发票,在项目完成后1月内支付。2.合同中止或到期后,采购方需在中标方开具收据后10天内无息退还中标方履约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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