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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沟镇高粱烘干中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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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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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沟镇高粱烘干中心项目

信息发布时间:2023-07-07 17:45:10 来源: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产权交易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原文链接

汤沟镇高粱烘干房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汤沟镇高粱烘干房建设项目 已由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灌行审经[2023]48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灌南县汤沟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 财政 (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汤沟镇高粱烘干房建设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灌南县汤沟镇 ;

2.1.2建设规模:汤沟镇高粱烘干房建设项目建筑面积3542.13m2,高度13.15m,建筑层数一层包含土建、钢结构厂房、室外道路及给排水、电气具体详见图纸及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约 667万元;

2.1.4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

2.1.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2.1.6招标内容: 厂房土建、钢结构厂房、室外道路及给排水、电气(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承诺)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担任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

④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本工程要求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劳动合同和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301月至202306月)。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的各项活动;

3.3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  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苏建规字【20171号、连建发【2021338号及连建发【2021336号。需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自行承诺,具体包括:无行贿犯罪记录(必须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投标人对无不良行为自行承诺后并不解除招标人对其进行查询。

说明:(1)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时间从发布本招标公告之日起开始倒推。

3.5  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机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6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苏清办【201310号、苏清办【20145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苏清办【20173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文、苏清办【20193号文、苏清办【20202号文、连清办【20119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文、连清办【20175号文、连清办【20203号文、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215号、苏清办【202217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3.7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3.8  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3.9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 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规定。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须为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 “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合格企业。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为,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注:依据苏建招[2015]6,本次工程实行无纸化电子招投标,不需要提供相关原件核验(资格预审文件中有要求的除外),参与投标企业务必竞标前完善自身诚信库资料。投标单位的所有资料全部要入诚信库,包括基本信息、资质、项目建造师、业绩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清晰完整上传,评委审查一律以诚信库中关联的资料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企业诚信库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证明文件。诚信库中无法上传的资料,如授权委托书、各种信用承诺、授权委托人社保缴纳证明及劳动合同等扫描上传于资格预审文件“其他投标附件”中并作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满足以上资格审查条件的,资格审查通过。

3.10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 07 07 日至 2023 07 14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pzx.lyg.gov.cn/TPFront/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2023 07 19 09 00

5.2逾期网上签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如下:

有效的且是最新的:

1、营业执照;

2、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5、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301202306月);

7、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8、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 15项以从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68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1入围方式:

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①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②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③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④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 100%)。

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不超过20家时符合入围条件的投标人全部入围,超过20家时(不含20家),招标人选择一种评标入围方法。

本工程评标入围方法选择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 值为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 值为 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 G2 在开标时抽取;,G1 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用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15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注:除确认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情形而改变。

   7.2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评分方法如下:

 商务标实行评分制,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经评审的投标报价得分采用百分制,即满分为100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0.6分,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得分。

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精神,按照《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苏建招办【20177号)文件规定在招标人可以选择方法五(ABC 合成法)作为基准价的计算方法,也可以在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本工程选用方法一和方法二,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用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用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值取值范围:95%96%97%98%Q1K1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本工程K2值取为90%

注: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说明:

1、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随招标文件同时发布,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3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9.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9.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

通知书时需提供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9.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9.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 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 7.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 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注:(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各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

3)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 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锁(连云港办事点):

企业名称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

CFCA

国信CA

联系人

孙丽丽18005133017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电话

18005133017

客服电话:4000251010

办公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密码锁激活:市区国有项目(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联系方式   

人: 灌南县汤沟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址: 灌南县汤沟镇连五村八组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渤海镇怀沙路536  

    编:  222500                        编://

人:  史宏伟                     人:马工

    话:  15905123321                   话:19551334555

 2023  07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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