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水沟引水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36.99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0/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ngh-2024-zbcg-007
预算金额36.99万元
招标公司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
招标联系人刘助理13259873627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国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进飞13529043145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22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6
公告正文
大水沟引水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NGH-2024-ZBCG-007)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大水沟引水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6.999743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36.999743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大水沟引水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大水沟引水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 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成立 3 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 控股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 程专业),并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并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投标人 须提供项目经理相应资格证书和近 6 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社 保证明材料出具时间为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以社保证 明材料打印时间为准,否则不予认可)原件复印件。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 项目经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常驻施工现场,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承诺【加盖公章的原件】。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 年度-2023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定的财务报表及审计 报告,审计报告应包括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 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有会计师事务 所公章,2 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成立不足 3 年的,按成立年份提供。
注:根据“财办【2022】32 号”的规定,2022 年、2023 年审计报告须在统一监管平台进行
自动赋码验证,未赋码的视为审计报告无效;审计报告中的二维码必须可识别,识别信息需 与投标人提供材料信息一致,如审计报告无可识别二维码或二维码扫描不到相关信息的,按 无效投标处理。提供 2021 年度审计报告的,需有可供识别真伪的二维码,无法识别的,报 价供应商应当出具相关说明或承诺。
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3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过 1 个类 似工程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6.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质量事故等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承诺书);未 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 营异常名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军队采购网”网 站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的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
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1 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3 年 10 月 01 日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 意连续 3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 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 人成立时间不足 3 个月的,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7.2 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3 年 10 月 01 日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 意连续 3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 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 人成立时间不足 3 个月的,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8.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 标。(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承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完成军队采购网(http://118.64.254.72/)供应商注册【提 供注册截图】。;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15 日 17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0 月 22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线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待定,另行通知。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水沟引水工程(项目编号:YNGH-2024-ZBCG-007)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 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特征:新建。
2.2 建设地点: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新哨镇。
2.3 招标规模:36.999743 万元
2.4 计划工期:3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的开工通知为准。
2.5 招标范围:完成工程量清单内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 他组织(成立 3 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 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建筑 工程专业),并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并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投标 人须提供项目经理相应资格证书和近 6 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社保证明材料出具时间为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以社保 证明材料打印时间为准,否则不予认可)原件复印件。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 的项目经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常驻施工现场,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承诺【加盖公章的原件】3.4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 年度-2023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定的财务报表及审
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括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 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有会计师事务 所公章,2 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成立不足 3 年的,按成立年份提供。
注:根据“财办【2022】32 号”的规定,2022 年、2023 年审计报告须在统一监管平台进行 自动赋码验证,未赋码的视为审计报告无效;审计报告中的二维码必须可识别,识别信息需 与投标人提供材料信息一致,如审计报告无可识别二维码或二维码扫描不到相关信息的,按 无效投标处理。提供 2021 年度审计报告的,需有可供识别真伪的二维码,无法识别的,报 价供应商应当出具相关说明或承诺。
3.5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3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过 1 个类 似工程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6 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质量事故等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承诺书);未 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 营异常名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军队采购网”网 站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的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
3.7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7.1 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3 年 10 月 01 日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 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 标人成立时间不足 3 个月的,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3.7.2 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3 年 10 月 01 日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 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 标人成立时间不足 3 个月的,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3.8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 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承诺)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完成军队采购网(http://118.64.254.72/)供应商注册【提 供注册截图】。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2024 年 10 月 15 日 16 时 00 分至 2024 年 10 月 22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5.2 获取方式:线上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 A4 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 1 个 PDF 格式文件,文件名称 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 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 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后根据邮箱要求进行缴费等工作。招标代理机 构邮箱:3398150850@qq.com。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600.00 元,售后不退。
5.4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④、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⑤、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⑥、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⑦、参加招标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 年 11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6.2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6.3 开标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6.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相关信息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 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对其他网站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
地 址: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
联 系 人:刘助理
电 话:1325987362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国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和谐广场 B 座第 40 层 4006 室 联 系 人: 李进飞
电 话: 13529043145
电子邮件: 339815085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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