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人名称:兴隆县乡村振兴局
采购人地址 :兴隆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石建明 0314-5057757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佟王府青年创业园区B楼202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薇 0314-5920709
采购预算金额:4383947.52
采购用途 : 2.1项目概况:(1)东闫杖子村原址改造沥青路面10850.50平方米;原址改造混凝土路面1347平方米;原址改造透水砖路面9966平方米;砌筑维修井室250座;
(2)靳杖子村原址改造沥青路面20039.27平方米;原址透水砖路面2688.68平方米;砌筑维修井室124座;甘九新建自来水工程。
2.2招标范围:2.1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2计划工期:2023年11月30日前完工
2.3质量要求: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2.4标段划分:(共2个标段)
2023年示范区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标段(东闫杖子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标段编号:GC130800202300435001001)
2023年示范区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二标段(靳杖子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靳杖子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甘九自来水)(标段编号:GC130800202300435001002)
项目实施地点 :兴隆县半壁山镇东闫杖子村、靳杖子村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2)投标人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乙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信誉要求: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其他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3-07-19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3-07-26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xl 文件售价: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09 09:00
开标时间:2023-08-09 09:00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
供货时间:2023年11月30日前完工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18932852386
备注:null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