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山西省智慧旅游云平台(二期)-智慧景区示范应用暨AI支撑平台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金额
2190.27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6/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山西省智慧旅游云平台(二期)-智慧景区示范应用暨AI支撑平台建设项目 | 项目编号: | 231JA0221760 |
招标段/包
标段/包名称: | 山西省智慧旅游云平台(二期)-智慧景区示范应用暨AI支撑平台建设项目 | 标段/包编号: | 231JA0221760/01 |
中标内容
中标内容: | 硬件部分共计支付¥13,730,728.00,大写:人民币壹仟叁佰柒拾叁万零柒佰贰拾捌元整。 合同签订后,甲方依据实际到货及安装调试进度向乙方付款:硬件设备到货后,经甲方书面确认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到货设备总金额的50%;完成设备安装调试且设备试运行正常,经甲方书面确认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安装调试设备部分总金额的30%;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经甲方书面确认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硬件部分总金额的15%;项目质保期满,经甲方书面确认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硬件部分总金额的5%。 7.2.2软件开发及集成部分共计支付¥8,172,017.00,大写:捌佰壹拾柒万贰仟零壹拾柒元整。 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本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组织架构且本项目驻场人员到位后经甲方书面确认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软件部分总金额的30% 即¥2,451,605.10,大写:人民币贰佰肆拾伍万壹仟陆佰零伍元壹角 ;平台功能完善,实现本地化部署(向甲方交付票务系统、AI中台系统源代码)并上线,经甲方书面确认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软件部分总金额的30% 即¥2,451,605.10,大写: 人民币贰佰肆拾伍万壹仟陆佰零伍元壹角;平台所有功能项达到合同约定的功能标准,试运行合格且最终验收后经甲方书面确认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软件部分总金额的30% 即¥2,451,605.10,大写:人民币贰佰肆拾伍万壹仟陆佰零伍元壹角 。项目质保期满,经甲方书面确认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软件部分总金额10% 即¥817,201.7,大写:人民币捌拾壹万柒仟贰佰零壹元柒角。 | ||||
特殊事项说明: | |||||
附件: |
中标结果信息
中标人名称: | 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 中标价格(元): | 2190274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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