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北方稀土冶炼分公司(华美公司)工程车辆使用项目(再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7/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北方稀土冶炼分公司(华美公司)工程车辆使用项目(再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经批准,现对该服务项目实施比选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项目编号为 BO24070374Z
采购方法:比选2.采购内容和范围 2.1本项目采购内容和范围,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对于北方稀土冶炼分公司(华美公司)在设备、物资倒运及维检修时所需使用的各型载货汽车、起重器械、挖填机械、登高机械、高压疏通、清污机械等进行采购。
付款条件:服务期限结束后,乙方汇总车辆使用量清单,经甲方审核确认及第三方造价审核后,结算金额=三方造价审核金额* (1-综合优惠率)。乙方按甲方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于次月月末付款。未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关挂账手续,甲方有权停止付款。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1)项目概况中所涉及到的各种车辆(型号必须齐全),投标方均应该具备。在车辆使用时必须提供相应车辆驾驶人员驾驶证、特种车辆操作证以及车辆和驾驶人员的保险缴纳证明。(2)投标方应全天候满足委托方用车需求,保证车辆及时到位。中标单位如不能按合同条款满足业主单位用车需求,业主单位有权解除合同。(3)本项目采用综合优惠率的方式进行报价,结算依据2014版《包钢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其他工程中机械台班价格(含税)为准,未涵盖内容以自治区最新定额或市场信息价作为补充。(4)台班结算金额=上述结算依据中相应台班金额*(1-中标综合优惠率)。 2.2各标段明细内容详见公告附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及业绩要求详见下表。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标段:1 名称: 北方稀土冶炼分公司工程车辆使用项目 资质要求:1.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专用增值税发票(须提供国家税务部门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扫描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或近期增值税发票扫描件)。
业绩要求: 具有施工运输或吊装服务等与本次采购相关的类似业绩(提供至少一份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 标段:2 名称: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工程车辆使用项目 资质要求:1.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专用增值税发票(须提供国家税务部门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扫描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或近期增值税发票扫描件)。
业绩要求: 具有施工运输或吊装服务等与本次采购相关的类似业绩(提供至少一份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4.比选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比选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4/08/01 17:00:00(北京时间)。
4.2比选采购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4.3比选采购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采购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采购文件的下载。
5.缔约保证金 5.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保证金应从供应商账户转出
5.2若在必得招标公司办有暂存协议的,系统将不再生成银行子账号,可在平台上直接点击下一步进入网上报价界面进行报价。若协议金额不够的,可按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进行全额缴纳,缴纳成功后可点击下一步进行网上报价。
若供应商在必得招标公司办有暂存协议但系统中提示未缴纳保证金不可以进行报价的,可电话联系刘伟(电话:0472-2668995)进行核实或确认。
5.3以无条件银行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应在开标前送达银行保函原件。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4/08/02 09:00:00(北京时间)。
6.2供应商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比选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上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111.56.21.178 ep.btsteel.com >,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陆111.56.21.178)。
6.3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谢绝邮寄。
7.其他 7.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nmgygcg.ejy365.com)上发布。
7.2注册、登录
7.2.1本项目通过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ep.btsteel.com)提供供应商注册、购买采购文件、下载采购文件、递交响应文件、澄清说明和补正等功能。供应商需访问该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等有关操作,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系统指南”。
7.3响应文件递交注意事项
7.3.1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
地 址:昆区河西工业区
联 系 人:段越
联系电话:13224709522
招标代理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项目负责人:王建彬(项目负责人) 0472-2669637
业务部长:李志罡0472-2669670
客服专线:0472-2663666
采购专业管理部门名称:北方稀土冶炼分公司(华美公司)生产部
联系人:程刚
联系电话:18648256688
北方稀土冶炼分公司(华美公司)工程车辆使用项目(再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经批准,现对该服务项目实施比选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项目编号为 BO24070374Z
采购方法:比选2.采购内容和范围 2.1本项目采购内容和范围,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对于北方稀土冶炼分公司(华美公司)在设备、物资倒运及维检修时所需使用的各型载货汽车、起重器械、挖填机械、登高机械、高压疏通、清污机械等进行采购。
付款条件:服务期限结束后,乙方汇总车辆使用量清单,经甲方审核确认及第三方造价审核后,结算金额=三方造价审核金额* (1-综合优惠率)。乙方按甲方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于次月月末付款。未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关挂账手续,甲方有权停止付款。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1)项目概况中所涉及到的各种车辆(型号必须齐全),投标方均应该具备。在车辆使用时必须提供相应车辆驾驶人员驾驶证、特种车辆操作证以及车辆和驾驶人员的保险缴纳证明。(2)投标方应全天候满足委托方用车需求,保证车辆及时到位。中标单位如不能按合同条款满足业主单位用车需求,业主单位有权解除合同。(3)本项目采用综合优惠率的方式进行报价,结算依据2014版《包钢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其他工程中机械台班价格(含税)为准,未涵盖内容以自治区最新定额或市场信息价作为补充。(4)台班结算金额=上述结算依据中相应台班金额*(1-中标综合优惠率)。 2.2各标段明细内容详见公告附表
标段 | 名称 | 交货期 | 付款条件 | 最高投标限价 '含税'(元) | 投标保证金 | 备注 | |
1 | 北方稀土冶炼分公司工程车辆使用项目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年度12月31日 | 服务期限结束后,乙方汇总车辆使用量清单,经甲方审核确认及第三方造价审核后,结算金额=三方造价审核金额* (1-综合优惠率)。乙方按甲方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于次月月末付款。未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关挂账手续,甲方有权停止付款。 | 450,000.00 | 5,000.00 | 1)项目概况中所涉及到的各种车辆(型号必须齐全),投标方均应该具备。在车辆使用时必须提供相应车辆驾驶人员驾驶证、特种车辆操作证以及车辆和驾驶人员的保险缴纳证明。(2)投标方应全天候满足委托方用车需求,保证车辆及时到位。中标单位如不能按合同条款满足业主单位用车需求,业主单位有权解除合同。(3)本项目采用综合优惠率的方式进行报价,结算依据2014版《包钢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其他工程中机械台班价格(含税)为准,未涵盖内容以自治区最新定额或市场信息价作为补充。(4)台班结算金额=上述结算依据中相应台班金额*(1-成交综合优惠率)。 | |
2 |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工程车辆使用项目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年度12月31日 | 服务期限结束后,乙方汇总车辆使用量清单,经甲方审核确认及第三方造价审核后,结算金额=三方造价审核金额* (1-综合优惠率)。乙方按甲方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于次月月末付款。未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关挂账手续,甲方有权停止付款。 | 600,000.00 | 6,000.00 | 1)项目概况中所涉及到的各种车辆(型号必须齐全),投标方均应该具备。在车辆使用时必须提供相应车辆驾驶人员驾驶证、特种车辆操作证以及车辆和驾驶人员的保险缴纳证明。(2)投标方应全天候满足委托方用车需求,保证车辆及时到位。中标单位如不能按合同条款满足业主单位用车需求,业主单位有权解除合同。(3)本项目采用综合优惠率的方式进行报价,结算依据2014版《包钢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其他工程中机械台班价格(含税)为准,未涵盖内容以自治区最新定额或市场信息价作为补充。(4)台班结算金额=上述结算依据中相应台班金额*(1-成交综合优惠率)。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及业绩要求详见下表。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标段:1 名称: 北方稀土冶炼分公司工程车辆使用项目 资质要求:1.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专用增值税发票(须提供国家税务部门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扫描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或近期增值税发票扫描件)。
业绩要求: 具有施工运输或吊装服务等与本次采购相关的类似业绩(提供至少一份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 标段:2 名称: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工程车辆使用项目 资质要求:1.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专用增值税发票(须提供国家税务部门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扫描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或近期增值税发票扫描件)。
业绩要求: 具有施工运输或吊装服务等与本次采购相关的类似业绩(提供至少一份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4.比选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比选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4/08/01 17:00:00(北京时间)。
4.2比选采购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4.3比选采购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采购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采购文件的下载。
5.缔约保证金 5.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保证金应从供应商账户转出
5.2若在必得招标公司办有暂存协议的,系统将不再生成银行子账号,可在平台上直接点击下一步进入网上报价界面进行报价。若协议金额不够的,可按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进行全额缴纳,缴纳成功后可点击下一步进行网上报价。
若供应商在必得招标公司办有暂存协议但系统中提示未缴纳保证金不可以进行报价的,可电话联系刘伟(电话:0472-2668995)进行核实或确认。
5.3以无条件银行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应在开标前送达银行保函原件。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4/08/02 09:00:00(北京时间)。
6.2供应商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比选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上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111.56.21.178 ep.btsteel.com >,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陆111.56.21.178)。
6.3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谢绝邮寄。
7.其他 7.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nmgygcg.ejy365.com)上发布。
7.2注册、登录
7.2.1本项目通过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ep.btsteel.com)提供供应商注册、购买采购文件、下载采购文件、递交响应文件、澄清说明和补正等功能。供应商需访问该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等有关操作,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系统指南”。
7.3响应文件递交注意事项
7.3.1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
地 址:昆区河西工业区
联 系 人:段越
联系电话:13224709522
招标代理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项目负责人:王建彬(项目负责人) 0472-2669637
业务部长:李志罡0472-2669670
客服专线:0472-2663666
采购专业管理部门名称:北方稀土冶炼分公司(华美公司)生产部
联系人:程刚
联系电话:18648256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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