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阳分行营业、办公房屋零星维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2.8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9/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mj-gsyh-20230531
预算金额2.8万元
招标联系人姚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罗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8
公告正文

沈阳分行营业、办公房屋零星维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MJ-GSYH-2023053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沈阳分行营业、办公房屋零星维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自筹资金2.800455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沈阳分行营业、办公房屋零星维修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沈阳分行营业、办公房屋零星维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沈阳分行营业、办公房屋零星维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3)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
秘密等事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
(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
(7)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8)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
险的证明;
(9)供应商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商银行沈阳分行所在区域;
(10)供应商应具备为工商银行沈阳分行营业网点及以上机构的配送服务能力;
(11)供应商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书;
(12)具有足够的生产规模及能力,企业规模微型及以上,从业人员不少于10人;
(13)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的物品、工程、服务符合国
家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标准。
(1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
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
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15)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信用中国”、“中
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查询记录,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
录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 7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07日09时00分到 2023年09月13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8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浑南新区沈本一街沈阳国际软件园
A区A05一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8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浑南新区沈本一街沈阳国际软件园
A区A05一楼)
七、其他
辽宁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的委托,就沈阳
分行营业、办公房屋零星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如下:
1.项目名称:沈阳分行营业、办公房屋零星维修项目
2. 招标编号:LNMJ-GSYH-20230531
3. 招标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4. 项目地点:分行本部各支行办公、网点场所(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 招标控制价:28,004.55元人民币
7. 本次招标内容:沈阳分行营业、办公房屋零星维修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 服务期限:2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9.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3)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
秘密等事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
(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
(7)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8)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
险的证明;
(9)供应商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商银行沈阳分行所在区域;
(10)供应商应具备为工商银行沈阳分行营业网点及以上机构的配送服务能力;
(11)供应商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书;
(12)具有足够的生产规模及能力,企业规模微型及以上,从业人员不少于10人;
(13)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的物品、工程、服务符合国
家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标准。
(1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
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
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15)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信用中国”、“中
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查询记录,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
录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
10. 招标文件领取:
(1)领取时间:2023年09月07日至2023 年09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6:00时(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 元/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招标文件领取地点:辽宁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浑南新区沈本一街沈阳
国际软件园A区A05一楼),请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个网站查询记录(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社保证明、劳动合同等材料。
11.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向招标机构交纳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
定提供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2. 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3年09月28日09:30时前递交至辽宁民建工
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拒绝接收。
13. 开标时间及地点兹定于2023年09月28日09:30时在辽宁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
公司开标室(沈阳市浑南新区沈本一街沈阳国际软件园A区A05一楼)开标,届时请投标人
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友好街9号
联系人:姚女士
联系电话:024-22523767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沈本一街沈阳国际软件园A区A05一楼
联系人:罗工
电 话:18002444323
传 真:024-23301666-8008
电子邮件:329324805@qq.com
开户行:韩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辽宁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410002000030702
2023年09月06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友好街9号
联系人:姚女士
电 话:024-22523767
电子邮件:lnsyjzcg@ln.icbc.com.cn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沈本一街沈阳国际软件园A区A05一层。
联系人:罗工
电 话: 024-23301666-8008
电子邮件: 32932480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