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青岛国信海天大酒店有限公司大理石玻化剂采购项目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8/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76万元
招标联系人贾宏伟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发布时间: 2022-08-03 14:06:31 点击: 次

青岛国信海天大酒店有限公司

大理石清洁剂采购

询 价 文 件

(采购编号:

招标机构签章位置

青岛国信海天大酒店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邀请..................................................................... 2

第二章 响应人须知及前附表............................................................ 5

一、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6

二、响应人须知..................................................................... 7

第三章 评审办法.................................................................... 14

第四章 合同协议条款................................................................ 17

第五章 技术标准与要求.............................................................. 18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19

一、商务部分:.................................................................... 21

(一)响应函(格式)............................................................ 21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2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3

(四)询价保证金................................................................ 24

(五)响应人资格声明函.......................................................... 25

(六) 响应人基本情况........................................................... 26

(七) 响应人财务状况表......................................................... 27

(八)商务条款差异表函.......................................................... 28

二、价格部分...................................................................... 29

(一)报价说明.................................................................. 29

(二)报价表.................................................................... 29

三、技术部分:.................................................................... 31




询价邀请

青岛国信海天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青岛国信海天大酒店有限公司大理石清洁剂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符合资质要求且有兴趣的单位参与该项目询价。

一、项目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青岛国信海天大酒店有限公司大理石清洁剂采购项目;

2.项目范围:青岛国信海天大酒店有限公司大理石清洁剂采购;

3.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配货;

4.项目实施地点:海天大酒店(青岛市市南区香港西路48号)

二、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1、响应人应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2、响应人应具有的资质或业绩要求:具备可提供询价大理石清洁剂的化学品清洁剂供应商资格 ;

3、响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三、采购文件获取

1.注册:有意向参加该项目的单位,须在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信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cm.qdgxjt.com)进行用户注册,经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

2.邀请确认:你单位收到本邀请后,请于___年___月___日___时前,在国信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确认是否参加询价。

3.采购文件下载:邀请确认后即可在国信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文件售价 元,下载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时至___年___月___日___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为___年___月___日__:_,递交地点为国信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2. 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国信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五、联系方式

5.1采购人联系方式

地 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西路48号;

联系人:贾宏伟;

联系电话:0532-68697905;

邮箱:judd.jia@qdhthotel.com

六、帮助

如需帮助,请登陆国信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查看。

2022 年5月



序号

条款名称

内 容

1

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详见第一章 询价邀请

2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3

采购类型

□工程R货物□服务

4

询价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响应人需在___年___月___日___时前通过采购平台发出澄清问题;

采购方将在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回复。

5

投标货币

人民币

6

投标报价说明


7

最高投标限价

R有,最高投标限价:47600.00元(含税)

8

询价保证金

R不要求

9

询价有效期

自开标之日起180个日历日

10

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址

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询价邀请

响应文件递交地址:详见第一章询价邀请

11

询价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详见第一章询价邀请

开标地点:详见第一章询价邀请

12

评审方法

最低价法

13

其他


备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是对响应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询价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公告中所述项目。

2. 定义

2.1 采购人:指依法提出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 响应人:指响应询价采购,参与询价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3 成交人:指最终被授予合同的响应人。

2.4 采购文件:本文所称采购文件与询价文件表示同一含义,均指采购人发出的询价采购文件。

3. 合格的响应人

3.1 凡是符合第一章询价邀请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采购项目服务的响应人均可参加询价。

3.2 响应人必须在国信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报名、下载采购文件,递交响应文件后方可参加询价。

4. 合格的服务

4.1 合同中提供的所有服务,均应来自上述条款所规定的合格响应人。

4.2 服务系指响应人按询价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相关的服务。

5. 询价费用

5.1 响应人应承担与其参加询价有关的所有费用。不论询价过程和结果如何,响应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询价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 现场踏勘

6.1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响应人踏勘项目现场。

6.2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响应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6.3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响应人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响应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二)询价文件

7. 询价文件的构成

7.1询价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询价采购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第一章 询价邀请

第二章 响应人须知及前附表

第三章 评审办法

第四章 合同协议条款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7.2 响应人下载询价文件过程中,如发现下载不成功或下载的文件格式有误等问题请务必于询价文件下载期内联系交易平台在线咨询客服热线。如果响应人不按上述要求提出而造成不良后果,交易平台不承担责任。

7.3 响应人应认真阅读询价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响应人没有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询价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响应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询价被拒绝。

7.4 响应文件一经递交成功即表示响应人确认询价文件的法律效力,并对此询价文件提出的要求做出相应的响应,承担与询价文件要求相适应的民事、经济和法律责任。

7.5 由于响应人对询价文件的误解与疏忽或报价误差,而导致询价失败或成交后的任何风险,其责任均由响应人自负。

8. 询价文件的澄清

8.1 任何要求对询价文件进行澄清的响应人,均应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国信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向采购人提出,如有必要对询价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或补充,采购人将同样通过国信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发送澄清或修改、补充通知至每一个潜在响应人,潜在响应人应自行关注国信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采购人不再逐一通知响应人。响应人应在收到通知后的国信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确认。如果响应人不予确认,引起的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8.2 采购人如果召开答疑会,将通知所有已下载询价文件并已登记备案的响应人参加答疑会。

9. 询价文件的修改

9.1 在投标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响应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询价文件进行修改,修改的内容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9.2 询价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下载询价文件的响应人。询价文件的修改作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响应人具有约束力。响应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确认,24小时内采购人未接到回复确认的,采购人将视其已收到,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响应人自行负责。

9.3 为使响应人有充分时间对询价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适当延长询价截止期。并通知所有下载询价文件的响应人。

10. 通知

10.1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人将通过国信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已登记并下载询价文件的响应人。收到通知的响应人应以同等方式立即予以回复确认。

(三)响应文件

11. 编制基本要求

11.1 响应人应在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询价文件所有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的基础上,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响应文件。

11.2 询价文件对响应文件格式有要求的应按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项的,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11.3 响应人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在合同最终授予前进一步审查的要求,如若存在响应人利用弄虚作假等不当手段谋取成交的,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予以否决,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11.4 如果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询价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给评审造成困难,责任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11.5 响应人应严格按照询价文件内容要求编制响应文件,逐项逐条回答询价文件。如响应人没有对本询价文件的要求提出偏离,采购人可认为响应人完全接受和同意本询价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对询价文件未提出偏离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响应文件与询价文件有偏离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询价文件格式要求统一汇总说明。

11.6 响应人只能推荐一个方案参与竞标,询价文件另有要求的,需注明“备选、可选项”等类似字样加以区分。备选方案不作为评审的依据,只有成交后,采购人才有可能考虑其备选方案。

12. 语言和计量单位

12.1 响应文件及响应人与采购人之间的凡与询价有关的来往信函和文件均使用中文,若其中有其它语言的书面材料,则应附有中文译文,并以中文译文为准。

12.2 除非询价文件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13. 响应文件的构成

13.1 响应人准备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组成部分:商务部分、报价部分和技术部分。

13.2 响应人编制的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询价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其内容应至少包含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的全部构成。

14. 响应文件格式

14.1 响应人应按照询价文件中规定的格式制作响应文件,并完整的进行填写,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对于响应人擅自更改格式而带来的风险由其自行承担。

14.2 分标段进行询价的,响应人应按标段编制、递交响应文件。

15. 响应人报价

15.1 响应人应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件进行报价。并按报价部分规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

15.2 响应人报价应包括响应人成交后为完成采购项目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

15.3 响应人必须根据询价文件报价格式进行报价,若响应人提供免费服务,应在响应文件中说明或在报价表中填“免费”,否则视为已包含在总报价中。

15.4 响应文件中每一项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可供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询价文件另有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15.5 响应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最低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唯一保证。

16. 询价货币

16.1 一律采用人民币报价。

17. 询价保证金

17.1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询价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询价保证金的有效期截止期同报价有效期截止期一致。

17.2 询价保证金是用于保护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免受响应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根据第17.5款,发生这种行为其询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询价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采购方损失的,响应人依法还应对超出部分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17.3 任何未按第17.1款规定提交询价保证金的响应人,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17.4 采购方最迟在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成交人交纳履约保证(如合同要求)后5日内退还询价保证金。

17.5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询价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1)响应人在响应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

(2)响应人被通知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即不按成交时规定的技术服务方案、价格等签订合同)或没有按照要求提交履约保证。

18. 询价有效期

18.1 询价有效期自本询价文件规定的询价截止时间起开始生效,并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询价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18.2 采购人可于询价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响应人同意延长有效期。响应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答复表示同意,并相应延长综合保函有效期,此时响应人不能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改;响应人若不同意延长询价有效期,则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给予明确答复,此时响应人被视为自动退出询价,综合保函予以全额退还。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中有关退还和没收综合保函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询价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9. 响应文件制作和签署

19.1 响应文件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响应人可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提出比询价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19.2 响应文件需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盖章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19.3 响应文件应编制目录,并不加遗漏的编制相应、连续的页码。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20. 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响应人应在国信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上报价模块中的报价附件中递交响应文件。

21. 询价截止期

21.1 响应人应在不迟于“响应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国信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21.2 根据本须知规定,采购人通过修改询价文件可适当推迟询价截止时间,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和响应人受询价截止时间约束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将延长至新的询价截止期。

22. 迟交的响应文件

22.1 采购人将拒绝接受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23.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23.1 响应人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在规定的询价截止期之前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

23.2 询价截止时间之后,响应人不得要求修改响应文件。

23.4 响应人不得在询价截止时间起至响应人在响应文件中确定的询价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撤消响应文件。否则将按规定没收其综合保函。

(五)开标与评审

24. 开标

开标采用网上开标的方式。

24.1 响应人须在询价文件“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确认已完成网上响应文件的提交(考虑到系统上传速度,请自行于12小时前错峰进行网上提交)。

24.3 开标由项目经理开启后,网上开标结束。

24.4 网上逾期递交(响应人提交响应文件后,系统返回响应文件递交成功的提示,此时为成功递交未逾期),响应人提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5. 响应文件的澄清

25.1 开标后,采购人有权要求响应人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等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购人书面向响应人发出澄清,响应人必须按照澄清内容和时间做出澄清回复。除按本须知规定改正算术错误外,响应人对响应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5.2 响应人对澄清问题的说明或答复应登陆国信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操作。

25.3 响应人的澄清文件是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6 价格修正及调整原则

26.1 采购人检查其平台报价与响应文件报价是否是否一致、是否有算术错误,

(1)对电子平台价格及响应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响应文件价格为准;

(2)响应文件无法辨别价格的,按照电子平台价格为准;

对价格的算术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

(1)如果总价与分项价不符,以分项价为准修正总价;

(2)如果单价与分项价不符,以单价为准修正分项价;

(3)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与以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

(4)如果分项价格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时,则应以合价为准,改正单价。

26.3 若响应人报价存在缺漏项,缺漏项部分按其他响应人报价中该项价格的最高值进行调整;如有缺量,则按该响应人所报单价进行数量和价格调整。调整后的价格作为响应人的最终报价价。如果该响应人报价最低,且为成交候选人时,其成交价仍为开标价,且视缺漏项的内容已含在总报价中,合同结算时一律不予支付。

26.4 报价如果存在多报项,价格对比价不予核减。

29.5 如果响应人对于缺漏项或者多报项的调整不予接受,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六)授予合同

30. 定标

30.1 采购人按除税价从低到高顺序确定成交人。

30. 成交通知

30.1 根据定标结果,采购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通知所有未成交的响应人。

30.2 《成交通知书》将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

31. 签订合同

31.1 成交人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准时派法人代表授权人到指定地点按询价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格式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1.2 询价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1.3 询价文件中要求成交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人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七)纪律和保密

1)从询价截止日期开始,有关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议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等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响应人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单位和个人。

2)参与评审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自律,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

3)响应人申报的关于资质、业绩等的文件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4)响应人不得串通作弊,哄抬标价,致使定标困难或无法定标。

5)询价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它响应人,扰乱采购市场,破坏公平竞争。

6)响应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打听和搜集评审机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评审或授标工作。

7)响应人若违反上述要求,其询价资格将被取消,采购人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


评审办法

一、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法。

二、评审程序

采购人不承诺最低价成交,对未成交的原因,采购人不予解释。

采购人按照响应人须知中的价格修正和调整原则调整报价后,按除税价格从低到高进行排序。

三、综合排序

采购人按响应人除税价格从低到高进行排序。响应除税报价相同,按响应人业绩从多到少排序;若业绩仍相同,按响应人注册资本金从多到少排序。


采 购 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青岛市 区

甲方(买方):青岛国信 公司

乙方(卖方)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达成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1.1采购清单


名称

牌号商标

生产厂家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元)















1.2合同价格形式,按以下第(1)项执行:

(1)固定总价。合同总价(含税):人民币大写 元(? 元),不含税价格? 元。合同总价已包括货款、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维护维修费、应纳税费、相关担保费用等。除非本合同明确约定采取单价结算方式,合同总价为最高价格,不因任何原因而增加。

(2)固定单价,根据收货盘点据实结算。合同暂估价(含税):人民币大写 元(? 元),不含税价格? 元。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单价采购清单或相关清单中未列明的为合格完成本合同所需的事项/费用等据其属性已包含在或均分至已列明项目中,乙方不再主张清单外费用。

(3)其他: / 。

1.3税率及发票。税率:【 】%,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财税政策变化的:合同价款中已开据发票且已付款部分,按原税率结算;未开据发票或未付款的部分,按新税率调整合同税款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价=不含税价+税款,合同价以不含税价为基础,税款随税率发生变化;无税价则按本合同约定不变。

2.1 交货/履行时间


交货/履行时间

交货地点/履行事项

交货数量

备注

甲方指定时间

青岛市香港西路48号

全部






2.2 交货方式: 乙方送货至交货地点。

2.3包装与运输: 乙方负责根据货物性质,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方式进行包装和运输、装卸,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

发货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包含以上内容的出货单。该出货单应作为提交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的检验不视为最终检验。

2.4 到货检验时间与地点: 同交货时间、地点,到货后对采购物品数量、外观进行初步检验,该检验不代表最终验收、交付,乙方应对货物数量、质量、规格型号等完全负责并承担全部风险。如与招投标文件、合同不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赔偿。

2.5 最终验收时间与地点:全部到货后【7】日内于交货地进行最终验收。前述期限仅为甲方对标的物的外观瑕疵提出异议的期限;货物的隐蔽瑕疵或者功能缺陷,甲方不受该期限限制,有权于发现时随时要求退换。如乙方隐瞒、不如实告知标的物瑕疵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验收以本合同约定、招投标/比选/招采文件相关要求、乙方在投标/比选中的承诺、履行期间的承诺等为标准,发生冲突时以较高标准为准。

2.6 允许的短溢范围与处理方式:不允许短溢。

2.7 全部到货、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视为交付,交付前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交付后风险转移给甲方。

2.8样品: /

2.9其他: /

3.1 质量要求

(1)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产品是全新的、技术是先进的、质量是良好的、性能是稳定可靠的、数量是完整无缺的,乙方提供的物品及服务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否则应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和支出的费用。

(2)以本合同及附件(如有)、招投标/比选/招采文件相关要求以及乙方承诺为标准,发生冲突时要求较高者为准。

3.2 质量保证期: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 365日。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做出响应并负责无偿解决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在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无条件要求乙方免费更换或退货,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妥更换或退货。

3.3 当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环保标准、质量保证期等约定不明或与签约时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不同,或履约过程中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发生变化而双方未另行约定的,则以标准(含非强制性标准)要求较高者为准。如约定的检验期限、质量保证期短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期限的,则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为准。

3.4 售后服务标准:在质量保证期内,如货物出现故障、问题,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保修服务,对于在质保期内维修或更换的零部件应重新计算质保期;在质保期外,乙方为甲方提供有偿服务,维修的零部件按成本价计算,支持维护费按维护当时乙方的市场维护费计算。无论是否在质保期内,乙方均保证在1小时内响应,并在 3小时内解决问题,遇有严重技术问题、重大故障,需现场维护的,乙方应在2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乙方超过24小时不能完成修复的,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修复,所产生的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1 支付计划

满足付款条件后,按照4.3付款流程支付:


付款条件

付款比例(%)

付款金额(元)

全部到货的验收通过后(按照4.3付款流程支付)

100%


4.2 付款方式:乙方接受甲方任何一种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至指定的乙方银行账户、转账支票、商业汇票等,且支付方式不影响合同总价。双方账户、发票信息见签章处。

4.3 付款流程:乙方向甲方开具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付款申请资料于达到付款条件当月10日前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审核无误后,次月25日前支付。若未能及时办理完成,结转至次月办理支付,对此双方均无需向对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利息。付款日遇有国家法定节假日、银行休息日或甲方休息日时则顺延。

5.1 如乙方逾期交付或未按工期/节点完成相关项目的,每次/项按照本合同总价千分之一/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次/项逾期超过【7】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产品/服务整体全部逾期交付或完成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价的违约金,并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前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前述违约金比例、基数按如下解释:部分逾期交付(含产品、技术资料、相关文件等)或完成的,若甲方确认该部分不影响产品整体性能的,按照该部分所占合同总价的比例(如低于合同总价的30%,则按合同总价的30%执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该逾期部分影响产品整体性能的,按照产品/服务整体全部逾期交付或完成计算违约金(相当于合同总价的金额);按产品性质应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的,乙方未按约定或通知积极配合甲方的,逾期不能或无法办理完毕备案登记手续的,按照整体全部逾期交付或完成处理。

5.2如乙方提供的产品/物品/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应立即改正并采取与本合同项下采购产品/物品/服务性质相适应的有效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更换、退货、重做、返工等),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或延迟支付相应款项直至验收合格,乙方履行前述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甲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乙方拒绝或未按期改正并通过甲方最终验收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相应价款(甲方已支付但实际未发生的部分,乙方也应返还甲方),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30%作为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和费用,且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

5.3如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及本合同项下采购产品/物品/服务的性质提供质量保证或售后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30%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和费用,且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

5.4如因乙方提供的采购产品/物品/服务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质量问题、知识产权等)导致甲方或其他第三方遭受人身、财产损害的,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或支出的费用,有权向乙方主张/追偿。

5.5 若因乙方违约,赔偿金/违约金(无论明确约定与否)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选择直接从乙方本合同或双方其他合同/订单在甲方处的预留金、保证金、担保金、应收账款等直接进行扣减或抵充,扣减或抵充后乙方应及时补足预留、保证、担保性质的款项,同时甲方有权直接选择继续或另行向乙方主张。

5.6乙方应当赔偿的损失包括甲方所有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5.7 / (如有,据实填写;若无,填写“无”或“/”)

6.1 乙方负责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服务过程中因乙方产品或乙方服务原因导致的任何类型安全问题,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非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乙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6.2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内容,以及因签订、履行本合同而获得、知悉、掌握的对方的保密资料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财务、技术、产品/服务、用户/客户信息或资料,或者其他保密文件、信息、资料等)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对外公开、披露或者向本合同以外的第三人泄露;否则,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本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但已经合法公开/披露、已经或正在被公众知悉的信息或者经公权力机关依职权需要调阅(特定司法机关强制披露的应先通知对方再仅向该司法机关披露并书面提示应予保密)的信息除外。

6.3本合同签署前,乙方承诺为合法的经营机构,有能力组织、实施符合本合同约定及甲方预期/要求的工作。签约各方已相互提示,就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对方要求作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条款含义及相应法律后果已认知一致并完全出于真实意思表示进行签署。

7.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下列情形:

(1)自然灾害或极端恶劣天气,包括但不限于台风、洪涝、海啸、地震、暴风雪、冰雹等;

(2)重大社会异常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战争、罢工、暴乱、暴恐活动、封锁等;

(3)突发意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坍塌等;

(4)政府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征收、征用、政府禁令、疫情防控、政策变化、政府规划、改造、政府通知、政府组织相关会议、活动、比赛等。

7.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10日内书面告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同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害扩大,尽量降低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在不可抗力消除或者其影响可控后 10日内提供证明。

7.3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7.4不可抗力消除或者其影响可控后,若采取补救措施有条件继续履行合同的,双方协商一致后,应于合理期限内继续履行合同;若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无继续履行必要或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合同,且互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

8.合同的解释

8.1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如与本合同不产生冲突或非旨在减轻、免除乙方责任的,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如下列文件之间存在冲突,效力等级由高到低以排序为准。如下列文件存在中、外文版本,以中文版本为准,但无论中、外文版,合同的签署、生效、条款内容、执行、纠纷等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进行解释和适用。(1)补充协议(如有);(2)本合同及其附件;(3)招标/比选文件及相关答疑;(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参选文件;(6)技术标准和要求;(7)其他合同文件。相同位阶的文件,以时间在后者为准。

8.2本合同各条款相互独立,任一条款不生效、无效或被法院撤销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本合同因任何原因解除或终止后,并不影响知识产权、保密、保证、责任、适用法律、争议解决和其它具有持续性效力的条款继续有效。甲方在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不因未主张或未行使而被视为放弃。

9.1 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通知、回复、函件、文件、数据电文等文书,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以本合同载明的或双方确认的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由专人当面送达或以特快专递/挂号信函送达。为提高效率,双方亦同意采用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电子方式送达,但需提供原件(如合同原件、纸质发票、解除合同通知等)的除外。一旦采用前述相应方式交付、投寄或发送成功即视为送达,对方是否签收、何人签收,均不影响送达的效力,且适用于人民法院一审、二审、再审(含申诉再审、申诉审查)及执行程序或仲裁机关开庭通知、裁决书等法律文书的送达。一方发生变更的,应于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变更,按本合同约定送达方式送达仍为有效,未及时通知的一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9.2 甲方任何人员无权对乙方作出任何有悖于本合同或损害甲方权益的承诺,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乙方无权向甲方进行主张,但乙方合法获得的加盖甲方公章且内容明确、真实的书面承诺除外。

双方在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如下第 A 项方式解决:

A.提交 甲方所在地 人民法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程序法及实体法诉讼解决。

B.提交 青岛仲裁委员会 按照提起之日该会有效仲裁规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进行仲裁。

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损失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金、律师费、诉讼费、诉讼财产保全保全费及保险费、评估费、鉴定费、公证费、差旅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应付款项中扣除,不足部分继续追偿。

11.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 份,甲方持 叁 份,乙方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条款为双方协商一致后打印而成,手写文字或涂改部分一律无效。

11.3本合同附件(如有)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 /

(以下无正文,为本合同签章页/处)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委托代理人或联系人:

委托代理人或联系人:

电 话:

电 话:

手机号码:

手机号码: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1.项目说明

1.1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

1.2项目合同签订主体:青岛国信海天大酒店有限公司;

1.3货物必须为合格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有关标准;

★1.4 中标人自行安排货物保管地点,并承担相关保管费用。中标人负责已安装完成货物的成品保护及保管,并承担相关费用。

★1.5投标人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对于不符合采购人消防要求的物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按照实际要求进行供货。

1.16、其余技术要求详见清单。

2.产品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

★2.1本项目控制价47600.00元。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只)

数量

控制单价(元)

备注

1

大理石结晶粉\4.5kg 玻化SD-1

施维朗德玻化系统 SWELAND

35

679.33

报价单价不得超过单价控制价。报价含税、运费及安装等一切费用,价低者中选;购买上述产品的同时,需供货方免费提供专用定速抛光机一台,使用期限为药剂到货后一年整。抛光机型号及参数电压:220V/50HZ 功率:2.2KW 电机转速:1440r/min 重量;80KG 工作宽度:520MM 电线:13米电源线

2

大理石结晶粉\4.5kg 玻化SD-2

施维朗德玻化系统 SWELAND

35

679.33


   项目招标

响 应 文 件

招标编号:

响应人: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响应函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致: XXXXXXX公司(采购人名称)

很荣幸能参与上述项目的询价,我方 (响应人名称) ,在此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询价文件,包括询价文件的澄清资料和补充资料。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询价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2、我方报价在询价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固定不变。

3、若我方成交,我方将按照采购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履约,为项目提供优质的服务。

4. 本询价有效期满足询价文件要求。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响应人在询价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综合保函将被贵方没收。

5、在整个采购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询价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

6、若成交,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我方在招标比选项目中,与青岛国信集团内部员工存在关联关系,包括且不仅限于“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等其他能够影响招标结果的利害关系,我方同意采购人取消中标资格。”

响应人: (盖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响应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响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响应人: (盖章)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响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响应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附身份证复印件

年 月 日


响应人资格声明函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致: XXXXX公司

我公司愿意针对上述项目进行投标。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响应人资格、业绩等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我公司承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成交、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特此声明!

响应人: (盖章)

年 月 日


响应人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注册地址


企业性质


成立时间


电话


传真


资质等级及证号


营业执照编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职工人数

1、总人数: 管理人员:   技术人员:

2、高级工程师人数:  工程师人数:  助理工程师人数

经营范围


质量体系认证情况


近三年每年承担的合同收入(人民币万元):

年 份




国 内




国 外




单位简介(包括组织机构、资质情况、业绩情况等)











注: 本表后应附

  1、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资质证书(如有)


注册资金


X年

X年

X年

财务状况-规模

主营业务收入净额




实收资本




财务状况-风险

资产负债率




流动比率




财务状况-盈利

净资产收益率




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动比率




银行/评估机构资信等级或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结算记录证明


提供资信等级银行/评估机构的名称和地址








响应人还应将下列资料附后:

1、经会计事务所审计并签字的近三年(XX年度)《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报表中应有企业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编制人签字,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专用章。

2、银行/评估机构资信证明材料(应由银行提供,如该行对企业有信誉评级,请提供信用评级证明。若无银行资信证明,请提供评估机构资信等级情况,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如均无,请填写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结算记录证明。 )


商务条款差异表

序号

询价文件

响应文件

说明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1






2






3






……






我公司已将此次询价的所有差异列于上述表格,除上述表格中的内容再无其它差异。

响应人: (盖章)

年 月 日

注:

1、响应人要将响应文件和询价文件的差异之处汇集成表。响应文件对询价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响应文件与询价文件有差异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询价文件格式要求统一汇总说明

2、对于响应人提出的上述差异,如存在重大偏离,导致采购人无法承受,则有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否决。


  

表1 投标报价一览表

货币: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响应人


报价

元(大写: )

备注

税率: %

响应人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表1.1分项报价表

分项报价表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只)

数量

控制单价(元)

含税单价

含税金额

备注

1

大理石结晶粉\4.5kg 玻化SD-1

施维朗德玻化系统 SWELAND

35

679.33



报价单价不得超过单价控制价。报价含税、运费及安装等一切费用,价低者中选;购买上述产品的同时,需供货方免费提供专用定速抛光机一台,使用期限为药剂到货后一年整。抛光机型号及参数电压:220V/50HZ 功率:2.2KW 电机转速:1440r/min 重量;80KG 工作宽度:520MM 电线:13米电源线

2

大理石结晶粉\4.5kg 玻化SD-2

施维朗德玻化系统 SWELAND

35

679.33









合计:



响应人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三、技术部分:

(一)技术实施方案

(二)技术条款差异表函

技术条款差异表

序号

询价文件

响应文件

说明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1






2






3






……






我公司已将此次询价的所有差异列于上述表格,除上述表格中的内容再无其它差异。

响应人: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1:
    青岛国信海天大酒店有限公司大理石清洁剂采购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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