檀林路(景山路至小港北路)提升改造工程答疑纪要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 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事宜
1、问:项目技术负责人社保为分公司缴纳是否满足要求?请不要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请代理明确回复可以还是不可以。谢谢
答:可以。招标文件中有要求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人员,其社保为分公司缴纳的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 问:投标保证金现金转账没有账号,如果是重点监管对象是否可以使用电子保函?请代理明确,谢谢
答:重点监管对象保证金提交形式仅限于现金转账,各潜在投标人可自行联系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索取保证金收款账号。
二、 本招标项目需要补充通知说明和修改的内容如下:
删除原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技术文件视频”部分。
注:①、招标文件与本修改通知不一致的,以本修改通知为准。
②、友情提醒:请各潜在投标人重新下载本修改通知发布时重新上传的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
③投标人应在截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