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利通区金银滩镇东湾寺大殿翻建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271.26万元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7/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xth2023-017
预算金额271.26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建忠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同晖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晓静1899538884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0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7
公告正文

利通区金银滩镇东湾寺大殿翻建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NXTH2023-017)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
一、招标条件
本利通区金银滩镇东湾寺大殿翻建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自筹资金 271.26 万元,招标人为吴忠市利通区金银滩镇东湾清真寺。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施工范围内的土建工程、给水及消防工程、采暖及电气等工程。该项目总建筑面 积 579 平方米,其中礼拜厅 535 平方米,外廊 44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翻建清真寺大 殿一栋,一层框架结构,建筑高度为 9.9 米(室外地坪至屋面),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为二级,使用年限为 50 年;结构抗震设防烈度:8 度;屋面防水等级:1 级。(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 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利通区金银滩镇东湾寺大殿翻建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利通区金银滩镇东湾寺大殿翻建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 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 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进宁企业须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 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建造师。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7 月 27 日 1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8 月 03 日 18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或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8 月 17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同晖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吴忠市利通区金花园 B 区二
十三号商业房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8 月 17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同晖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吴忠市利通区金花园 B 区二 十三号商业房
七、其他
利通区金银滩镇东湾寺大殿翻建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利通区金银滩镇东湾寺大殿翻建项目,项目业主为吴忠市利通区金银滩镇东湾清 真寺,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同晖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施工范围内的土建工程、给水及消防工程、采暖及电气等工程。该项目总建 筑面积 579 平方米,其中礼拜厅 535 平方米,外廊 44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翻建清真 寺大殿一栋,一层框架结构,建筑高度为 9.9 米(室外地坪至屋面),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为 二级,使用年限为 50 年;结构抗震设防烈度:8 度;屋面防水等级:1 级。(具体施工内容 详见工程量清单)。
注:本次招标不包括:礼拜殿内墙面油漆、室内吊顶及地面 5 厚橡胶海绵衬垫装饰地毯。
2.2 建设地点:利通区金银滩镇东湾村二队
2.3 计划工期:9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 进宁企业须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 其他在建项目的建造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 投标。(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 失信被执行人)。
3.3 根据宁(建)建发【2019】29 号文件规定,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 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07 月 27 日 08 时 00 分至 2023 年 08 月 03 日 18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资质 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 证书及 B 类安全考核证等扫描件,被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该投标单位人员且提供该投 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到公司报名获取,或将以上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1343156809@qq.com 获取(注明委托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澄清/变更”公 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 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 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 年 08 月 17 日下午 15 时 00 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吴忠市利通区金花园 B 区二十三号商业房。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吴忠市利通区金银滩镇东湾清真寺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同晖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利通区金银滩镇东湾村 地 址:吴忠市利通区金花园 B 区二十三号商业 房
邮 编:751100 邮 编:751100
联系人:王建忠 联系人:马晓静
电 话:13895257178 电 话:1899538884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1343156809@qq.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吴忠市利通区金银滩镇东湾清真寺 地 址:利通区金银滩镇东湾村
联 系 人:王建忠
电 话:13895257178
电子邮件:134315680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同晖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金花园 B 区二十三号商业房 联 系 人: 马晓静
电 话: 13639537773
电子邮件: 101368457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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