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交通工程分公司 中空吹塑项目 塑料粉碎机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交通工程分公司中空吹塑项目塑料粉碎机采购 招 标 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交通工程分公司(电话:0357-6663129 ) 项目监督人: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采购中心(电话:0351-7876352)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电话:0351-5606026) 公示期限:2021年7月19日09时至2021年7月22日09时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交通工程分公司中空吹塑项目塑料粉碎机直接采购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本次比价的结果进行公示。 一、中标候选人 采购限价:4 万元 中标候选人名称:杭州奥为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报价:37200元
二、中标候选人单位业绩信息
三、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有供货能力的国内企业以及在中国注册的外国独资、合资、合作企业均可参加。 2、报价人具备合法有效经营资质,具有专业的技术能力。 3、报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中无“行政处罚”、“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等不良信用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5、投标人在山西路桥集团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平台(http://cg.sxlq.com:4567/PMS/)注册,并通过审核。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对本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项目监督人或招标人署名反映。 2、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2.3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2.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招 标 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交通工程分公司 2021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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