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福科学艺术馆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410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1/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410万元
招标公司安徽省文化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雷家昌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潘工0551-6335922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2/1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19
公告正文
沈福科学艺术馆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沈福科学艺术馆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包河区发改委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包河区发改委项目备案表,包河区发改委项目备案表2020-340111-88-03-036371
1.4 招标人:安徽省文化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1.5 项目业主:安徽省文化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1.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沈福科学艺术馆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AFFBZ00171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FFBZ00171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包河区,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2.6 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1410万元,建筑面积约1000m2。项目投资包含:展馆基础建设、展馆内专业布展深化设计、展馆内数字化内容研发、专用智能化设备与布展装饰装修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
2.7 项目投资估算:1410.0万元
2.8 设计服务期限: 总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竣工验收完毕后投入运营。
2.9 招标范围:包括不限于展馆的主体施工、室外配套、景观亮化等,建筑单体方案及报批,以及本项目范围内全部专用智能化软硬件设备采购及安装,展馆数字创意内容研发,展馆布展深化设计方案,展馆布展装饰装修工程,科学艺术馆运营等交钥匙工程及交付后运营相关服务。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项目展品展项深化设计、制作及环境营造深化设计、施工等质量必须符合有关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设计要求。
2.12 合同估算价:1410.0万元
2.13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需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投标人施工资质须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运营资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即项目运营负责人,由运营单位提供。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施工负责人与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施工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 。
3.1.5 财务要求: / 。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3家(施工单位不超过1家,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运营单位不超过1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本项目的运营承担方;
(2)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施工单位须满足投标人资质要求3.1.1的施工资质要求;设计单位须满足投标人资质要求3.1.1的设计资质要求,运营单位须满足投标人资质要求3.1.1的运营资质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 信誉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1月30日 至2024年02月19日10: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3359221、0551-63353673。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2月19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平均)。(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19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10号开标室 ☑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安徽省文化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大圩镇花园大道365号滨湖卓越城文华园A2三楼
邮 编:230000
联系人:雷家昌
电 话:19956599797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大圩镇花园大道滨湖卓越城A2栋一楼
邮 编:230000
联系人:潘工
电 话:0551-63359221、0551-63353673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 话:0551-66223530、0551-66223546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中国银行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84251464348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中心徽商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48963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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