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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昌九8标(填料)、玉岑1标(地材)、昌景黄7标(商混)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8/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昌九8标(填料)、玉岑1标(地材)、昌景黄7标(商混)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昌九8标(填料)、玉岑1标(地材)、昌景黄7标(商混)招标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EJ-2023227) 1. 招标条件 1.1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项目物资招标采购资金已落实。本次招标采购物资的款项实行按月集中支付。本次采购项目施工单位已确定,因工程施工需要,现对项目物资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2招标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 1.2.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第12号令); 1.2.3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见附件一。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等见附件二、五、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1) 本次投标人必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recgec.com/)注册; (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具备业绩,详见(附件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8月28日10:00起至2023年9月2日10:00时 00 分。潜在投标人请于本时间内完成购买标书和平台响应相关的所有工作,报名时需在鲁班网上响应,并将投标申请表(附件三)、客商申请所需信息(附件四)、标书款凭证(打款时备注:招标编号+包件号+标书款)扫描件发至招标人联系电子邮箱。我方核查无误后方可开通下载标书权限。如未按时完成,后果自负。 4.3 招标文件每套(每包件)售价见第一章招标公告附件二,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从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出,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recgec.com/)线上开标方式。本次物资招标一包一投,投标人按包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5.2投标保证金缴纳付款凭证(打款时备注:招标编号+包件号+投标保证金)请于开标前发送至招标人邮箱。投保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投标人相应的投标文件;如投标人同时投标多个包件,需一包一汇,不允许合并汇款。 5.3本次采购实行全线上开标。供应商须于2023年9月7日10: 00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recgec.com/)对应包件上传投标文件、订货明细表(鲁班网报送到站单价请报送含税价格)等。(上传投标文件等需进行安全检测会导致文件上传失败;网站如遇数据量过载,可能发生延迟或无法上传情况)。投标人设置线上投标报价自动解锁,开标完成后请投标人线上签字确认。 5.4 投标文件正本扫描件(PDF文档)1份,投标电子版可复制其内容和信息无需签字盖章(Word文档)1份,订货明细表1份(EXCEL文档),电子版应与投标文件正本内容一致并上传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5.5未按时上传电子版招标文件或未在电商平台报价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即使已送达纸质投标文件且开标完成)。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recgec.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马家花园路10号 联 系 人:舒春扬 项目联系人:昌九8标-梁鹏:13980918609,玉岑1标-魏长军:15282820786 邮 箱:2539519817@qq.com 账 户 名:中铁二局集团物资有限公司 账 号:51050188513600000603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沙湾支行 联 行 号:105651001121 2023年8月28日 附件一 物资招标项目概况
附件二 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招标文件售价、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投标人资格要求(一)
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招标文件售价、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投标人资格要求(二)
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招标文件售价、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投标人资格要求(三)
附件三 投 标 申 请 表 招标编号:
附件四
附件五 需求明细表1 招标人名称: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ZTEJ-2023227包件号:TL-01
注: 1、表中为初步设计规格数量,最终规格数量以施工图为准,使用单位可根据施工图对以上规格数量进行调整。 2、交货时间及地点具体以使用单位的书面传真通知为准。 3、具体规格型号与电商平台不一致的,以标书文件为准。 4、本包件结算、付款方式:合同“买方”在结算后3个月支付75%货款,12个月支付25%货款。 5、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 需求明细表2
注: 1、表中为初步设计规格数量,最终规格数量以施工图为准,使用单位可根据施工图对以上规格数量进行调整。 2、交货时间及地点具体以甲方拌合站过磅数量为准。 3、具体规格型号与电商平台不一致的,以标书文件为准。 4、本包件结算、付款方式:合同“买方”预付款500万元,每月的21日为当月的结算截止日期,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凭证计算当月实际收货数量(扣完即再预付500万元),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支付依据。 5、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需求明细表3 招标人名称: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ZTEJ-2023227包件号:SH-01
注: 1、表中为初步设计规格数量,最终规格数量以施工图为准,使用单位可根据施工图对以上规格数量进行调整。 2、交货时间及地点具体以使用单位的书面传真通知为准。 3、具体规格型号与电商平台不一致的,以标书文件为准。 4、商混招标采购采取浮动单价结算,结算价参考结算本月南昌市商品混凝土信息价下浮百分比。基准价:统一设定基准价为南昌造价信息网2023年7月份网价:商品砼C20(438元/m³),商品砼C30(476元/m³),商品砼C35(496元/m³),商品砼C40(516元/m³),商品砼C45(537元/m³)(含3%增值税),基准价仅作为投标报价表合计总价的计算依据,不作为将来中标后的合同结算依据。 5、本包件结算、付款方式:商品混凝土结算采用浮动价结算,结算价参考结算当期南昌市商品混凝土信息价下浮百分比。合同“买方”在结算后3个月支付75%货款,12个月支付25%货款。 6、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 7.抗渗砼 P8 加价 20 元/立方,P10 加价 20 元/立方,防水加价20元/立方,带水下规格型号的商砼按提高一个标号等级的商砼价格结算。以上加价均为在当月结算基准价下浮后所加,且均含3%增值税。 附件六 技术规格书(TL-01) 1.招标物资名称 A、B组填料、渗水土 用于路基工程应满足TB10001-2016《铁路路基设计规范》、TB10751-2018《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中的相关规定: 2技术要求
A组填料要求级配良好,填料颗粒级配特征应根据土的不均匀系数Cu和曲率系数Cc确定。Cu<10为均匀级配;Cu≥10且1≤Cc≤3为良好级配;Cu>10且Cc<1或Cc>3为间断级配。 有机土严禁作为路基填料使用。 填料生产场应根据需要配备相应的筛分设备;生产过程中应定期检查筛网有无破损或筛孔尺寸是否超出限值;填料出场前应核对填料种类和粒径条件。 3.检验规则 (1)均按TB/T10751-2018的规定进行,。 4.运输和贮存 填料在运输和贮存时不得混入杂物,同时应在指定地方待检。 5、进场验收 进场时物资人员初验、试验人员复验,若粒径、细粒含量、级配不合格,直接退场。 级配碎石 招标物资名称 级配碎石 1.1填料在生产场内经抽样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场,出场前应核对填料种类和粒径条件。 1.2不同填料在大面积填筑前均应进行现场填筑工艺试验,取得试验参数及成果应报监理单位确认。 1.3填料生产场(厂)应根据需要配备破碎设备,配备的拌和系统应满足施工质量和环境保护要求。 2.技术要求 2.1.1级配碎石原材料可由开山块石、天然卵石或砂砾石在填料制备场经破碎、筛分而成,也可按要求使用不同规格的碎石。 2.1.2粒径大于1.7mm颗粒的洛杉矶磨耗率不应大于30%,硫酸钠溶液浸泡损失率不应大于6%。 2.1.3粒径小于0.5mm的细颗粒的液限不应大于25%,塑性指数应小于6。 2.1.4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料场抽样检验洛杉矶磨耗率、硫酸钠溶液浸泡损失率、液限和塑性指数2次。监理单位每料场平行检验1次。 2.1.5检验方法:按现行《铁路工程土工试验规程》TB 10102规定的方法检验。 2.2.1Ⅰ型级配碎石和Ⅱ型级配碎石的粒径级配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注:括号内数据对应II型级配碎石压实后的细粒含量要求。 2.2.2级配碎石级配曲线应满足不均匀系数Cu不小于15,曲率系数Cc为1~3的要求。级配曲线应接近圆滑,某种尺寸的颗粒不应过多或过少。 2.2.3 I型级配碎石0.02mm以下粒径质量百分率不应大于3%。II型级配碎石细粒含量不得大于3%,压实后的细粒含量不得大于5%。 2.2.4颗粒中细长及扁平颗粒含量不应超过20%,压碎指标应小于16。 2.2.5 黏土团及有机物含量不应超过2%。 2.2.6检验数量:在级配碎石生产期间,施工单位每工班抽样检验1次粒径级配、黏土团及有机物含量、细长及扁平颗粒含量、压碎指标;每次工艺性试验和填料生产期间,施工单位每工班还应抽样检验1次I型级配碎石0.02mm以下粒径含量,抽样检验1次I型级配碎石压实前、后的细粒含量。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10%平行检验,且同一料场不少于1次。 2.2.7检验方法:料场抽样,按现行《铁路工程土工试验规程》TB 10102规定的方法检验粒径级配、黏土团及有机物含量、细长及扁平颗粒含量、I型级配碎石0.02mm以下粒径含量,按现行《建设用卵石、碎石》GB/T 14685规定的方法检验压碎指标,观察、分析级配曲线;洗筛法抽样检验II型级配碎石细粒含量。 2.3.基床表层以下过渡段级配碎石应符合设计及下列规定: 2.3.1 碎石颗粒中针状和片状碎石含量不应超过20%。 2.3.2质软、易破碎的碎石含量不应超过10%。 2.3.3黏土团及有机物含量不应超过2%。 2.3.4级配碎石的级配范围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2.3.5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在过渡段级配碎石生产期间,每工班抽样检验1次粒径级配,针状和片状碎石含量,质软、易破碎的碎石含量,黏土团及有机物含量。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10%平行检验,且同一料场不少于1次。 2.3.6检验方法:料场抽样,按现行《铁路工程土工试验规程》TB 10102规定的方法检验。 2.4.1 级配碎石出场(厂)时的含水率宜在工艺试验确定的填料出场(厂)控制含水率范围内。 2.4.2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工班检验2次;含水率有显著变化时,应增加含水率检测次数。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10%平行检验,且同一料场不少于1次。 2.4.3检验方法:观察计量系统,按现行《铁路工程土工试验规程》TB 10102规定的方法检验。 2.5.1级配碎石出场(厂)前应进行最大干密度试验。 2.5.2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5000m3检验1次;级配碎石材质发生变化或更换石场时应重新进行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见证检验,且同一料场不少于1次。 2.5.3检验方法:料场抽样,按现行《铁路工程土工试验规程》TB 10102规定的方法检验。 2.6级配碎石中掺人水泥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宜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不应使用快硬水泥、早强水泥,进场时应进行现场验收。水泥进场时间超过三个月或受潮结块时应复检。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2.7.1级配碎石中水泥掺加量控制范围,应以试验配合比的设计掺加量(百分率)为基准,下限取该值,上限取该值加1%。 2.7.2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工班检验2次。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见证检验,且同一料场不少于1次。 2.7.3检验方法:料场抽样,采用滴定法或仪器法检验。 2.8.1级配碎石填料应依据设计文件对渗透系数、持水率的控制要求检验填料质量。基床表层I型级配碎石填料在压实系数为0.97情况下的渗透系数应小于1x10-6m/s;基床表层I型级配碎石填料按设计指标压实后的渗透系数应大于5x10-5m/s,持水率不应大于5%。 2.8.2检验数量:设计提出控制要求时,施工单位每次工艺性试验抽样检验1次,填筑过程中抽样检验1次。监理单位全部见证检验。 2.8.3检验方法:料场取样进行室内试验。按《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751附录C的试验方法检验渗透系数;按现行《铁路工程土工试验规程》TB 10102规定的含水率试验方法测定经水渗透后的试件含水率,检验持水率。 2.9在进行大面积填筑前,应在工程现场选取有代表性的地段作为试验段,进行填筑压实工艺试验,确定摊铺厚度、碾压遍数、填料含水率范围、Il型级配碎石压实前后的细粒含量等施工工艺参数,报监理单位确认后,施工单位按工艺性试验确定的参数组织施工。 2.10上下相接的填筑层使用不同种类及颗粒条件的填料时,使用工点在填料出场前检查、核对该批次和上一批次所用填料的土工试验报告筛分结果,其粒径应符合D15<4d85的要求。 2.11掺入水泥的级配碎石混合料应在工艺试验确定的延迟时间范围内填筑完毕,并在级配碎石水泥初凝前完成填层碾压。 2.12.1级配碎石应分层填筑,填层摊铺厚度及碾压遍数应按工艺性试验确定的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参数进行控制。 2.12.2检验数量:区间正线路基沿线路纵向连续长度每200m、站场路基正线区域每3000㎡、站线区域每6000㎡,施工单位每压实层抽样检验摊铺厚度6处(左、中、右各2处),规模不足时也按6处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10%平行检验,且不少于1处。 2.12.3检验方法:尺量摊铺厚度,观察计数碾压遍数。 2.13.1基床表层级配碎石压实后应内在密实,板结良好,压实质量应符合下表的规定。站场站线路基基床表层的压实质量应符合设计和相关验收标准的要求。
2.13.2检验数量:区间正线路基沿线路纵向连续长度每200m、站场路基正线区域每3000㎡、站线区域每6000㎡,施工单位每压实层大致均匀分布抽样检验动态变形模量Evd和压实系数K各6点,规模不足时也按各6点检验;每填高两层于顶层填层大致均匀分布抽样检验地基系数K304点,规模不足时也按4点检验;站场路基按填筑分块分区段情况,参照区间正线路基取点方法抽样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10%平行检验压实系数K,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见证检验动态变形模量Evd和地基系数K30,且不少于1点。 2.13.3检验方法:观察,按现行《铁路工程土工试验规程》TB 10102规定的试验方法检验。 3.运输和贮存 3.1级配碎石外掺料的运输、使用应有保护环境的措施。外掺料应分类堆放、与原地面架空隔离,并有防风、雨设施,防止材料受潮、变质。 4.进场和验收 4.1进场时物资人员初验、试验人员复验,若粒径、细粒含量、级配不合格,直接退场。 混合料 1.招标物资名称 混合料 1、 应满足TB14685-2011《建筑用碎石、卵石》、TB10424-2018《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粗骨料的快速砂浆棒膨胀率应小于0.30%;梁体、轨道板、轨枕、接触网支柱构件中使用的粗骨料的快速砂浆棒膨胀率应小于0.20%;不得使用具有碱--碳酸盐反应的粗骨料,其岩石柱膨胀率应小于0.10%。检验按TB/T3275-2018进行。 2.检验规则 (1)均按TB/T14685-2011的规定进行。 (2)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按TB10424-2018的规定进行。 3.运输和贮存 碎石在运输和贮存时不得混入杂物,同时应在指定料仓待检。 4、进场验收 进场时物资人员初验、试验人员复验,若含泥量、泥块含量、级配、压碎值、针片状不合格,直接退场。 片石 1、JTJ041-2000《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P102,较大体积的混凝土墩台及其基础,在混凝土中埋放石块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2、可埋放厚度不小于150mm的石块,埋放石块的数量不宜超过混凝土结构体积的25%。 3.应选用无裂纹、无夹层且未被烧过的,具有抗冻性能的石块。 4.石块的抗压强度不应底于30MPa及混凝土的强度。 石块应分布均匀,净距不小于100mm,距结构侧面和顶面的,净距不小.于150mm,石块不得接触钢筋的预埋件。 技术规格书(DC-1) 1、招标物资名称 混凝土骨料 2、招标物资技术要求 混凝土骨料适用标准 《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4-2018)《建设用砂》(GB/T 14684-2011)《建设用碎石、卵石》(GB/T 14685-2011)中相关标准。 3、招标物资性能要求 ①细骨料应选用级配合理、质地均匀坚固、吸水率低,空隙率小的洁净天然中粗河沙,也可选用专门机组生产的人工砂,不得使用海砂。 ②粗骨料应选用级配合理、粒形良好、质地均匀坚固、线胀系数小的洁净碎石,也可采用碎卵石或卵石,不得采用砂岩碎石。 ③粗骨料的最大公称粒径不应超过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的2/3,且不得超过钢筋最小间距的3/4。配制强度等级C50及以上预应力混凝土时,粗骨料最大公称粒径(圆孔筛)不应大于25mm。 ④粗骨料应采用二级或多级级配,其松散堆积密度应大于1500kg/m3,紧密空隙率宜小于4%,吸水率应小于2%(用于干湿交替或冻融环境条件下的混凝土应小于1%)。 ⑤当粗骨料为碎石时,碎石的强度用岩石抗压强度表示,且岩石抗压强度与混凝土强度等级之比不应小于1.5施工过程中碎石的强度可用压碎指标值进行控制。 ⑥粗骨料应采用岩相法检验其矿物组成。若粗骨料含有碱—硅酸反应活性矿物,其砂浆棒膨胀率应小于0.10%,不得使用具有碱—碳酸盐反应活性的骨料 4、招标物资试样选取及试验方法 检测内容及检测方法应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4-2018)中相关规定。 5、检验规则 连续进场的同料源、同品种、同规格骨料每400m³(或600t)为一批,不足上述数量时也按一批计,每批抽检一次,不合格的骨料不得使用。 二、通用技术要求 1. 对生产厂家的要求 1.1 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得到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投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投标人需对所提供的设备及其配件、电气、仪表设备、计算机、软件和工艺方面的一切专利费和执照费承担责任,并负责保护招标人的利益不受任何损害。一切由于文字、商标和技术专利侵权引起的法律裁决、诉讼和费用均与招标人无关。所涉及的有关专利费、执照费和其它这方面的费用纳入投标报价; 1.2. 用户需求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到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应清楚地说明并提交用于替代的标准或规范以及明显的差异点,并按较高标准执行。如上述内容中不为最新版本,请按最新版本采用。 投标人用于本次招标采购的材料如有不涉及上述技术标准和规范之处,投标人应提供所采用的国家标准、规范以及所采用版本的有关技术资料。 投标人应使本次招标采购的材料符合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规范,并提供所采用的国家标准、规范以及所采用版本的有关技术资料。 2对产品的要求 制梁及悬灌用河沙必须是天然沙,用于高标号混凝土(C50及以上)。 3供货管理 3.1供货商对供货范围内的所有材料应遵循国家、部颁有关规定,说明书、采购合同等的有关规定; 3.2进场的材料应该接受招标方对进场材料按规定进行检验,不合格必须退货。由于材料质量问题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供货商负责; 3.3如供应商供应不符合标准与规范、合同约定的要求的材料时,施工单位即发出书面通知,供应商应立即按施工单位通知要求进行更换,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4招标人对供货商采购材料的质量确认,均不减轻供货商对材料所负的质量责任; 3.5根据国家对材料抽样、送检的相关要求,进场材料必须接受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的检验和试验,供货商须自行考虑相关的各项送检费用,并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 3.6凡属供货商自行采购的材料均由供货商自行运输。材料进场后,由招标方组织材料进场验收,如不满足相关验收规范要求,由供货商负责更换。 3.7投标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河沙含水率风险,收料验收时将根据试验室实测含水率扣除水份。 4包装、运输、成品保护、标志 4.1材料的运输与贮存符合:汽车运输。贮存由甲方负责。 4.2供应商应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扬尘。包装应按材料特点,需要的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影响环保的情况下安全运抵。 4.3供货商应将货物安全运抵买方施工现场指定的地点; 5、售后服务及保修期 5.1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后;7日内到项目部,并根据技术图纸要求:统计各类材料规格和数量; 5.2设置专职售后服务技术人员和热线服务电话; 5.3由于产品质量原因出现的问题由投标方免费处理。投标方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派有处理问题能力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理。若投标方未能及时派人前来处理,需方有权自行处理,其费用为投标方处理的3倍,该费用将直接从结算款中扣除,投标方还应承担其它的索赔损失; 5.4中标单位在所地区有常驻售后服务人员,确保接到项目通知后3小时内到达项目施工现场处理解决相关问题; 5.5如需要产品检验试验、甲方及监理考察工厂设备、生产过程等,投标人需要无条件配合,费用均已包含在投标费用中。 注:如需求明细表中的交货方式与技术规格书中的不一致的,以需求明细表中的为准。 技术规格书(SH-01) 一、技术规格书 1.技术要求 所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市政有关规定。 2.混凝土及其配合比要求 ①限制混凝土的水胶比(≤0.45)胶凝材料用量(≥300kg/m3)及总用水量(≤185kg/m3) ② 采用高性能混凝土、增加混凝土的密实度、改进级配、掺入硅粉或添加高炉矿渣微粉(比表面积≥380m2/kg)等活性粉料有效地提高混凝土的抗渗性能。 ③ 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中掺入三膨胀源新型抗裂、抗渗剂,掺量控制在6%—8%。 ④采用低水化热的普通硅酸盐水泥和级配良好的碎石骨料配置混凝土,并适量掺入粉煤灰。采用高效减水剂,降低水泥用量,严格控制水灰比。 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和混凝土配制,在满足施工和易性要求(必要的流动性),强度等级要求等基本要求外,应以混凝土密实性、抗渗透性能、抗裂性能为主要控制指标。 3.细集料 不得使用碱活性细骨料,要求使用中砂,品质符合《建筑用砂》(GB/T14684-2001),细度模数3.0~2.3符合Ⅱ区颗粒级配。砂中含泥量≤3%,泥块含量≤1%。不得使用海砂、山砂及风化严重和多孔砂。 4.粗集料 不得使用碱活性粗骨料,要求使用碎石,品质符合《建筑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01),要求级配良好,建议粒径5~25mm。碎石中氯离子含量≤0.02%,含泥量≤1%,泥块含量≤0.5%,吸水率≤1%,针片状含量≤12%。 5.水泥 选用强度等级不低于42.5的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其质量必须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的要求,碱含量小于0.60%。C3A含量不宜超过8%,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的细度以比表面积表示,其比表面积不小于300m2/kg。 6.粉煤灰 粉煤灰原材料必须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2005)标准中规定的II级灰以上标准。 7.矿粉 原材料必须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微粉》(GB/T18046-2000)及《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与施工指南》(CCES 01-2004)(2005年修订版)中S95级以上的要求。 8.混凝土拌合用水 混凝土拌和用水,应使用不含有影响水泥正常凝结、硬化或促使钢筋锈蚀(Cl-含量<250mg/L)的饮用水,其品质符合《混凝土拌合用水》(JGJ63-1989)的要求。 9.外加剂 外加剂的质量应符合《混凝土外加剂》(GB/T8076-1997)及相关规范规定。外加剂的使用时应符合《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03)。混凝土中采用的化学外加剂的氯离子含量应小于0.02%(胶凝材料质量百分比)。 10.混凝土初凝时间 不小于2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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