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北区消防站粉剂消防车粉剂装备升级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5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9/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0万元
招标公司滨海县沿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顾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先生0515-8916882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0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北区消防站粉剂消防车粉剂装备升级服务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滨海县沿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自筹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2.1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根据(省地标QB32/T4327-2022)的建设要求,尽快达到轻型化工消防救援站标准,滨海沿海工业园消防站拟对站内原有粉剂消防车进行粉剂装备升级,包括货物的生产(采购)、供应、安装、调试、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2项目规模:项目采购金额约50万元
2.3项目地点: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境内。
2.4工 期:合同签订后300日历天内完成所需货物的生产(采购)、供货、安装、调试、上牌、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
2.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2.6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免费质保期)不少于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本次招标资质、资格等要求:
3.1.1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销售代理商,还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物资销售的授权书。
3.1.2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可选)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可选):
(一)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二)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三)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四)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与招标公告中予以明示)。
(7)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4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5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yancheng.gov.cn/;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10日15时30分,地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该条如有变更,将以“补充答疑”形式通知投标人。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yancheng.gov.cn)以及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binhai.yancheng.gov.cn/同步发布。
9.特别提醒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可以抵达开标现场,也可在任意地点通过开标大厅系统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等活动。
盐城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及常见问题解答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10.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滨海县沿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滨海县滨淮镇头罾村(盐城市沿海化工园区)
联系人:顾先生、马先生
电 话:15861916889、1351259277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滨海县S327与西湖路交汇处滨海配送超市1幢6层607室
联系人:徐先生
电 话:0515-89168829、15851110809
电子邮箱:1445163943@qq.com
2023年9月13日
本招标项目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北区消防站粉剂消防车粉剂装备升级服务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滨海县沿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自筹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2.1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根据(省地标QB32/T4327-2022)的建设要求,尽快达到轻型化工消防救援站标准,滨海沿海工业园消防站拟对站内原有粉剂消防车进行粉剂装备升级,包括货物的生产(采购)、供应、安装、调试、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2项目规模:项目采购金额约50万元
2.3项目地点: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境内。
2.4工 期:合同签订后300日历天内完成所需货物的生产(采购)、供货、安装、调试、上牌、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
2.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2.6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免费质保期)不少于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本次招标资质、资格等要求:
3.1.1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销售代理商,还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物资销售的授权书。
3.1.2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可选)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可选):
(一)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二)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三)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四)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与招标公告中予以明示)。
(7)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4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5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yancheng.gov.cn/;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10日15时30分,地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该条如有变更,将以“补充答疑”形式通知投标人。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yancheng.gov.cn)以及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binhai.yancheng.gov.cn/同步发布。
9.特别提醒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可以抵达开标现场,也可在任意地点通过开标大厅系统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等活动。
盐城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及常见问题解答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10.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滨海县沿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滨海县滨淮镇头罾村(盐城市沿海化工园区)
联系人:顾先生、马先生
电 话:15861916889、1351259277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滨海县S327与西湖路交汇处滨海配送超市1幢6层607室
联系人:徐先生
电 话:0515-89168829、15851110809
电子邮箱:1445163943@qq.com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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