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公交集团第二公共汽车有限公司从化分公司旺城地块建设项目新维修车间(含配套建筑)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955.66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10/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项目名称:
开始时间:
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
广州公交集团第二公共汽车有限公司从化分公司旺城地块建设项目新维修车间(含配套建筑)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广州公交集团第二公共汽车有限公司从化分公司旺城地块建设项目新维修车间(含配套建筑)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告内容:
公告内容.pdf
公告内容.pdf 招标文件获取
开始时间:
2022-10-10 00:00:00
招标文件获取
截止时间:
2022-10-31 10:30:00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2-10-31 10:30:00
发布日期:
2022-10-10
相关附件:
- 招标公告(挂网)20221009.doc招标公告(挂网)20221009.doc
日期:2022年10月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招标单位: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公告(含配套建筑)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广州公交集团第二公共汽车有限公司从化分公司旺城地块建设项目新维修车间
2.1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道旺城大道277号。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广州公交集团第二公共汽车有限公司从化分公司旺城地块建设项目已由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证号:2108-440117-04-01-479228)备案实施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维修车间(含配套建筑)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1.招标条件招标公告广州公交集团第二公共汽车有限公司从化分公司旺城地块建设项目新维修车间(含配套建筑)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4.2标段划分:本工程设1个标段。2.4.1项目编号:【JG2022-】2.4招标范围:2.3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6个月,暂定从2022年11月14日开始,具体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项目总投资:人民币955.66万元。2.2项目概况及规模:本项目建设3层设计办公楼工程1幢。其中:首层为配套用房、汽车维修车棚;二层为办公室、设备用房;三层为会议室、会客厅、办公室。本工程总建筑面积2670.3平方米,其中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2617.2平方米。
2.4.4.1设计部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强制性标准及设计任务书等的要求。2.4.4质量要求:(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完成本项目所有的施工工作(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验收、包保修。以施工图预算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综合单价包干、总价措施项目费合价包干。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1)设计部分:设计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2)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3)协助招标人办理规划报建、各专业报建及初步设计审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报批报建工作。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主要包括:2.4.3招标内容:完成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的“交钥匙”工程总承包、工程保修,配合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配合招标人的审计和审计的调查、项目建设阶段全过程的综合协调等工作(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和合同约定条款)。
2.5.3有关企业信用档案的办理事宜,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2.5.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2.5.1前期服务机构:无。2.5其他事项2.4.5.安全文明目标:严格执行有关安全与文明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2.4.4.2施工部分:合格。
(2)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和施工,限额投资。工程变更需经过招标人审定后方可实施。注:(1)设计投标经济补偿: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包括但不限于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设计方案,初步设计的设计费用等);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769.95万元,其中:施工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744.82万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25.13万元。2.6投标限价2.5.5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信用档案、拟报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信用档案、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的情况。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5.4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2)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如单独参与设计投标,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设计部分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的规定,香港企业参加设计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业务满足招标资格要求的。3.1.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
3.2.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4项人员不得兼任。3.2.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设计单位不超过一家、施工单位不超一家]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牵头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在资格审查及评标环节,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②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把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注: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3.1.2工程施工资质: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3投标人(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任意一方)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筑师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3.3.2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粤建市〔2019〕153号)规定,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3.3.1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投标人该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3.3拟派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3.2.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以牵头方为准;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3.4.2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3.4.1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为普通合伙企业形式的设计事务所的,需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联合体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一方为单独投标的香港企业的,需持有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按国家法律经营。3.4其他要求:3.3.5资格审查前,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设计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信用备案和人员在册情况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分工为准)。3.3.4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C3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3)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2)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参加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的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注:(1)对于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信息的,平台内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上传件为依据,且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上传件,确保各项上传件的有效性。(诚信档案办理详见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中企业办事指南)。3.4.4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的投标(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3.4.3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文件前,应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即投标登记)。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5.投标文件的递交:4.2.2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法定媒体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4.2.1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4.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月日时分至2022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文件。
截止时间:2022年月日时分。5.3.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2年月日时分;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5.3.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2年月日至2022年月日5.3其他补充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3开标开始时间:2022年月日时分。2、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如广州市疫情防控政策有更新,按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执行。如有疑问,请自行电话咨询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20-28866000。1、因近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保障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有序开展,各相关单位应委托符合广州市疫情防控政策的人员参与投标相关活动。在进场前需严格遵守《关于落实广州市疫情防控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具体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特别提醒:递交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从化交易部)。递交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时间2022年月日时分至2022年月日时分;
7.1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7.其他说明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http://cg.gemas.com.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6.发布公告的媒介5.3.5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5.3.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88号东兴大厦4楼联系人:曾先生联系电话:020-62160380招标单位: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8.联系方式7.2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7)招标文件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监管电话:020-37908635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从化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造价事务中心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南685号(阁屏商务大厦)8楼808室联系人:邝工联系电话:020-37608020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88号东兴大厦4楼电话:020-62160380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地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河滨南路碧溪一巷3幢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广州市从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投标申请人声明附件一:日期:2022年月日
(4)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3)为本标段的代建人;(2)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10)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8)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5)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2)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1)被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20)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项目负责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独立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特此声明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附件二:注: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须在本声明上签字。(企业公章)年月日技术负责人签字:设计负责人签字: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联合体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单方签署、盖章确认的本项目投标文件及相关投标资料,均视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编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承认其法律效力,并共同对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1、(施工方单位名称)为联合体主办方。(联合体主办方单位名称、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工程总承包投标。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方(或主办方)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主办方名称:(盖单位章)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②(设计方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设计等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①(施工方单位名称):作为联合体的主办方,主要负责本工程的施工等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
广广州公交集团第二公共汽车有限公司从化
东,分公司旺城地块建设项目新维修车间
(含配套建筑)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省
招
标
投
标
招标公告
监
广
管
东
网
省
招
标
投
标
招标单位: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
日期:2022年10月,管
网
广州公交集团第二公共汽车有限公司从化分公司旺城地块建设项
广
目新维修车间(含配套建筑)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东,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省
本招标项目广州公交集团第二公共汽车有限公司从化分公司旺城地块建设项目已
招
由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证号:2108-440117-04-01-479228)备案实施建设,项
标
目业主为: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
标人为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维修车间(含配
投
套建筑)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监
广
2.1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道旺城大道277号。
管
2.2项目概况及规模:本项目建设3层设计办公楼工程1幢。其中:首层为配套用东
网
房、汽车维修车棚;二层为办公室、设备用房;三层为会议室、会客厅、办公室。本工
省
程总建筑面积2670.3平方米,其中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2617.2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人民币955.66万元。,招
2.3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6个月,暂定从2022年11月14日开始,具体以发包
标
人书面通知为准。
投
2.4招标范围:
2.4.1项目编号:【JG2022-】标
2.4.2标段划分:本工程设1个标段。
监
2.4.3招标内容:完成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的“交
钥匙”工程总承包、工程保修,配合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管
配合招标人的审计和审计的调查、项目建设阶段全过程的综合协调等工作(具体详见设
网
计任务书和合同约定条款)。
主要包括:
(1)设计部分:设计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
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
设计变更等;(2)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3)协助招标人办理规划报建、各专
广
业报建及初步设计审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报批报建工作。具体内容详见《设
计任务书》。东
(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完成本项目所有的施工工作(包工、包料、包
省
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验收、包保修。以施工图预算分
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综合单价包干、总价措施项目费合价包干。包承包范围内工,招
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
标
协调及配合等)。
2.4.4质量要求:
投
2.4.4.1设计部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强制性标准及设计任务书等的要求。
标
2.4.4.2施工部分:合格。
2.4.5.安全文明目标:严格执行有关安全与文明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监
广
2.5其他事项
管
2.5.1前期服务机构:无。东
2.5.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网
省
2.5.3有关企业信用档案的办理事宜,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
信息录入指引。招
2.5.4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
标
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2.5.5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信用档案、拟报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投
以免出现企业信用档案、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的情况。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
标
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
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监
2.6投标限价
管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769.95万元,其中:施工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744.82万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25.13万元。,网
注:(1)设计投标经济补偿: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包
括但不限于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设计方案,初步设计的设计费用等);
(2)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和施工,限额投资。工程变更需经过招标人审定
后方可实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广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或以上)东
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
省
资质证书。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招
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的规
标
定,香港企业参加设计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业务满
足招标资格要求的。,投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
标
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
《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监
广
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
管
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东
网
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
省
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
[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招
(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
标
(2)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如单独参与设计投标,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
投
条件的国内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设计部分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
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标
3.1.2工程施工资质: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
监
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管
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
网
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
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
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
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
广
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
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东
②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把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
省
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招
3.2.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设计单位不超过一家、施工单位
标
不超一家]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牵头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
议书(格式详见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方以及约定各,投
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
标
目的投标。在资格审查及评标环节,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
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监
广
3.2.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4项人员
管
不得兼任。东
3.2.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网
省
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以牵头方
为准;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招
3.3拟派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标
3.3.1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
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的小型项目负,投
责人资质;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
标
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
投标人该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监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
管
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
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网
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粤建市〔2019〕153号)规定,取消一级建造师临
时执业证书及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
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3.2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工
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广3.3.3投标人(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任意一方)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
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筑师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筑师
东
的香港专业人士;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省
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
招
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标
3.3.4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C类或C3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投
3.3.5资格审查前,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
标
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设计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
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信用备案和人员在册情况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分工,监
广
为准)。
管
3.4东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网
省
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
证书[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为普通合伙企业形式的设计事务所的,需持有工商行,招
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联合体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一方
标
为单独投标的香港企业的,需持有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4.2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投
3.4.3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
标
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
行评审),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监
3.4.4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的投标(具体名单以递交
管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
信黑名单”为准)。[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网
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注:(1)对于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信息的,平台内记录
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
该部分资料的审查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上传
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在广州市
广,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上传件为依据,且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上传件,确保各项
上传件的有效性。(诚信档案办理详见
东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中企业办事指南)。
(2)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省
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
招
规定(详见链接:
标
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
月1日起,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参加勘察、设计
投
和监理项目的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
标
任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
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监
广
(3)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管
东
4.招标文件的获取网
省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月日时分至2022年月日时分
招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文件。
4.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标。
4.2.1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
投
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
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标
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监
4.2.2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法定媒体公示,
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管
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
前通过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文件前,应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
化项目的相关指南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即投标登记)。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
广
间为准。
5.2东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其他补充
5.3.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2年省月日至2022年月日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招 |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招 |
5.3.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2年月日时分; | 5.3.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2年月日时分; |
截止时间:2022年标月日时分。 | |
递交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时间2022年月投日时分至2022年月日时分; | 递交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时间2022年月投日时分至2022年月日时分; |
标特别提醒: | 标特别提醒: |
1、因近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保障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有序开展,各相关单位应监 | 1、因近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保障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有序开展,各相关单位应监 |
广委托符合广州市疫情防控政策的人员参与投标相关活动。在进场前需严格遵守《关于落 | 广委托符合广州市疫情防控政策的人员参与投标相关活动。在进场前需严格遵守《关于落 |
管实广州市疫情防控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具体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东 | 管实广州市疫情防控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具体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东 |
2、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如广州市疫情防控网省 | 2、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如广州市疫情防控网省 |
政策有更新,按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执行。如有疑问,请自行电话咨询广州公共资 | 政策有更新,按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执行。如有疑问,请自行电话咨询广州公共资 |
源交易中心020-28866000。招 | 源交易中心020-28866000。招 |
5.3.3开标开始时间:2022年月日时分。标 | 5.3.3开标开始时间:2022年月日时分。标 |
5.3.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 | 5.3.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 |
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投 | 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投 |
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标 | 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标 |
递交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从化交易部)。
5.3.5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监
手续。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
管
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
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
http://cg.gemas.com.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广
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东
7.其他说明
省
7.1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招
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招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标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投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标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监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
广
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管
东
(7)招标文件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网
7.2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省
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
招
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
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标
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投
8.联系方式标
招标单位: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监
联系人:曾先生联系电话:020-62160380
管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88号东兴大厦4楼
网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邝工联系电话:020-37608020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南685号(阁屏商务大厦)8楼808室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从化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造价事务中心
广监管电话:020-37908635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河滨南路碧溪一巷3幢
东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省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招
电话:020-62160380
标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88号东兴大厦4楼
投
标
日期:2022年月日
监
广
管
东
网
省
招
标
投
标
监
管
网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
广州市从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东,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
省
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人员、业绩、奖项
等资料进行公开。招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
标
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投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标
(2)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监
广(3)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4)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管
东
(5)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网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省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招
(8)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标
(10)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投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2)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标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监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管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网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
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广
的;
东,(20)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列入建
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省
(21)被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在“信用中国”
网站中列入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招
(2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
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投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
标
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
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监
广
为。
管
东,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
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网
省
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
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招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
标
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
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投
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
标
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
监
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
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管
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
网
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
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
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
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
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
广
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
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东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
省
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
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招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
标
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
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投
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
标
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
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监
广
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
管
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东
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网
省
特此声明
独立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招
法定代表人签字:
标
项目负责人签字:
设计负责人签字:投
技术负责人签字:
标
年月日
(企业公章)监
注: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技术负责
管
人须在本声明上签字。
网
附件二: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广
(联合体主办方单位名称、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
同参加东(项目名称)工程总承包投标。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方(或主办方)
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
省
协调工作。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
下协议。,招
1、(施工方单位名称)为联合体主办方。
标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
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投
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标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
担相应责任。联合体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单方签署、盖章确认的本项目投标文件及,监
广
相关投标资料,均视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编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承认其法律效力,
管
并共同对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东
网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省
①,(施工方单位名称):作为联合体的主办方,主要负责本工程的
施工等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招
②,(设计方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设计等工作,具体按合
标
同要求。
投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标
主办方名称:,(盖单位章)
监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管,(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网
日期:年月日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