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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佳艺峰电池科技有限公司(第三次改扩建) 受理号(号)20230022852项目名称东莞市佳艺峰电池科技有限公司(第三次改扩建)建设地点东莞市凤岗镇五联村石头岭五联科研一路3号、五联科研一路5号、五联科研一路8号建设单位东莞市佳艺峰电池科技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东莞市鸿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概况东莞市佳艺峰电池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065110227J)改扩建后位于东莞市凤岗镇五联村石头岭五联科研一路3号、五联科研一路5号、五联科研一路8号。由于生产发展需要,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拟进行第三次改扩建,此次改扩建具体内容如下:1、增加总投资300万元;2、增加租用东莞市凤岗镇五联村石头岭五联科研一路3号作为本项目C厂区;增加占地面积2660平方米,增加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3、在现有产品产量、现有原料用量、现有生产设备数量等保持不变的情况下,新增加生产铝盖帽1亿个、圆柱电池盖帽1亿个/年;增加卧式注塑机、立式注塑机、五槽式自动真空水性清洗剂清洗干燥机、包边焊接组装一体机、点胶机、喷胶机、冲压机等生产设备用于加工生产铝盖帽、圆柱电池盖帽;4、增加员工人数35人(此次改扩建增加的员工在项目内住宿,不在项目内就餐)。5、本次改扩建后拟将A厂区原审批的点胶、上胶、水性清洗剂清洗、干燥工序和B厂区的注塑工序的废气治理措施进行提升,改扩建后:拟将原审批的注塑、点胶、上胶、水性清洗剂清洗、干燥工序的废气治理措施由“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升级改造为“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项目改扩建后,总投资500万元,总占地面积7160m2,总建筑面积9300m2,年产容量电池盖帽1亿个、动力电池盖帽1亿个、铝盖帽1亿个、圆柱电池盖帽1亿个/年。项目此次改扩建后共租用3个厂区,分别命名为A厂区、B厂区、C厂区,其中项目A厂区和B厂区为原环评已审批的厂区,C厂区为此次改扩建新增租用的厂区。项目A厂区地址为东莞市凤岗镇五联村石头岭五联科研一路5号;项目B厂区地址为东莞市凤岗镇五联村石头岭五联科研一路8号;项目C厂区地址为东莞市凤岗镇五联村石头岭五联科研一路3号。说明:由于企业发展需要,企业在原产品保持不变的情况下,新扩展两种产品(铝盖帽、圆柱电池盖帽),由于原审批的产品(容量电池盖帽、动力电池盖帽)的规格、型号等均未发生变化,且用于生产容量电池盖帽、动力电池盖帽的的原料、生产设备等均不发生变化,项目新增加的生产设备均用于生产新的产品(铝盖帽、圆柱电池盖帽),不涉及原来的产品、原材料和生产设备,故本次仅对改扩建部分进行评价。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废气:项目A厂区原审批的点胶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在每台设备的产污口处设置集气罩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到的有机废气引至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A厂区原审批的上胶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在每台设备的产污口处设置集气罩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到的有机废气引至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项目原审批的四槽式自动真空水性清洗剂清洗干燥机为密闭设备,设备顶部有通风口,项目拟在通风口处设置集气管道进行收集废气,收集到的有机废气引至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A厂区改扩建部分增加的点胶、上胶、水性清洗剂清洗、干燥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在每台设备的产污口处设置集气罩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项目五槽式自动真空水性清洗剂清洗干燥机为密闭设备,设备顶部有通风口,项目拟在通风口处设置集气管道进行收集废气;收集到的有机废气一起引至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B厂区注塑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在每台设备的产污口处设置集气罩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后引至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C厂区注塑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在每台设备的产污口处设置集气罩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后引至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C厂区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加强车间管理;B厂区投料、搅拌、粉碎工序颗粒物加强车间管理。2、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到市政截污管网,经市政截污管网引至污水处理厂处理;注塑工序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水,不外排。3、噪声:项目噪声采用减振、消声、降噪、隔音等相关措施;4、固废:项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塑胶边角料经碎料后回用于生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公众参与情况无相关环保措施承诺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公示时间2023-10-23联系人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凤岗分局联系电话0769-87506660通讯地址东莞市凤岗镇三联村三联路88号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初步审查意见附件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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